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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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长春数字科技职业学院是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内招生,具有颁发国家认定的学历证书和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全日制专科层次高职学校。
学校以“数智立教、数智立校、数智立人”为办学理念, 立足“数字吉林”建设,坚持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与行业头部企业深度合作办学,建设数智技术、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数字文旅4个产业学院,开设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6个专业,面向全国培养高素质数智化技术技能人才。
学校坚持让每一个学习者都能掌握我国数字科技发展的“根技术”、“根技能”,实现就业有通道、上岗有本事、创业有优势、升学有基础;坚持构建“技能教育+数智教育+素质教育+创业教育”新生态;实施新教育新教学,尊重教育规律,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唤醒智慧、默默耕耘、静待花开,让每个学习者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学校坐落于吉林省长春市,占地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与华为共建吉林省首家“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学校配备智慧教室279间、一 体化教室86间、实训室67个、教学工坊3个、实训机房 16个,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等12个具有真实生产过程的教学实训中心,设备总值1.2亿元。
学校拥有超⼤型室内体育馆和标准⻛⾬运动场,体育设施数量充足、功能完备;630余间现代化学生公寓,全天提供热水、淋浴、自助洗衣、休闲服务,功能完善、温馨舒适;生活服务中心可容纳5000人就餐,条件优越、卫生安全;校园智慧管理系统,高效便捷、个性服务。
作为数字高职教育创新实验场,学校将以先进的办学理念,创新的培养模式,严谨的教学管理,完备的教学设施,优雅的校园环境,一流的办学质量让莘莘学子成就出彩人生!
院系设置
信息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智能汽车学院、智能交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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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同时,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贴等资助项目,鼓励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高校学生助学贷款申请程序
入学前,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资助项目申请,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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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长春数字科技职业学院2024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数字科技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向阳社区卡伦湖大街4771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1.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专业(专业代码460704)学费标准:12800元/年/生;
2.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专业代码460304)学费标准:12800元/年/生;
3.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专业代码500602)学费标准:12800元/年/生;
4.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专业代码510201)学费标准:12800元/年/生;
5.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专业代码510202)学费标准:12800元/年/生;
6.软件技术专业(专业代码510203)学费标准:12800元/年/生。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数字科技职业学院颁发符合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同时,学校设立专项奖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贴等资助项目,鼓励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八条 高校学生助学贷款申请程序
入学前,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资助项目申请,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状况参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专业录取
使用投档成绩“专业清”原则录取
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历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物理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如个别专业生源省份计划不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退档。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cszzy.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向阳社区卡伦湖大街4771号
招生咨询电话:0431-82552111
联系人:孙健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长春数字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431-82559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