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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于2022年6月正式设立,是一所内地与香港合作举办的公立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在融合学科教育,教学改革,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等方面踔厉前行,力争成为内地与香港教育融合发展的典范,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高水平大学为目标,努力培养面向未来、致力于人类共同福祉的高端学术人才和产业领袖。
了解世界需求
高层次创新人才是全球所需
港科大锐意创新,在教育、科研、知识转移等方面不断推陈出新,寻求突破。当今世界已经步入高科技和数字化时代,但全球性的复杂问题仍层出不穷。面对这些紧迫的全球挑战,单一的传统学科已不足以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许多尖端技术和先进产业,如大数据、设计思维、微电子、可持续能源、生物科学和金融科技等领域,都是通过多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才取得长足发展。由此可见,将不同学科知识融会贯通的能力将是未来领导者不可或缺的必备素质。港科大(广州)旨在培养具有融合学科思维和技能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使之拥有创新意识、批判性思维和前瞻视野来预见和辨识问题,让这些青年人有足够能力应对21世纪的挑战,并给世界带来积极改变。
为应对经济、社会、科技及环境等各方面日益严峻的挑战,大学生作为知识型社会的栋梁,必须具备批判性思维、创造力、沟通和协作的能力。鉴于高等教育需要一套更全面立体及多元融合的教育方法,港科大(广州)将采用前瞻性的教学策略,培养富有竞争力、社会责任感和国际视野的学生,来应对全球日益复杂的现实情况。港科大(广州)所提供的教育不仅切合香港、粤港澳大湾区、中国内地的需求,更顺应全球时代发展脉搏。育明日学界精英,塑未来业界领袖,增益全球,造福人类,是我们的愿景。
HKUST(GZ)
什么是融合学科?
融合学科教育及研究是指由多门学科相互合作、渗透、融合而形成的一种综合学科体系。尽管融合学科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受到学界和业界的广泛认可,在其涵盖的多元学科、交叉学科和跨学科问题上也有诸多提议和呼吁,但受传统课程设置的限制,各学科往往专科专教,融合学科至今仍然推行不畅、成效不彰。
由于每个学科均有其自成体系的研究方法和学术视角,融合学科教育的每一位参与者都需尊重来自其他学科的多元想法,以充分整合思想、集思广益。因此,通过融合学科的学习,学生也能提升自身适应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港科大(广州)已为推行融合学科教育和研究做好充足准备,这一全新的教学模式将有助于加强学生的创意思维,启发学生建立和表达自身观点,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从而能识别和解决各种现实问题。融合学科的学习体验将让学生拥有更完备的能力,以应对世界的新挑战。
HKUST(GZ)
学术架构
融合学科教育、科研及知识转移的学术架构
以港科大过去三十年内在科研及科技创新上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为基础,港科大(广州)将采用一套独特的枢纽架构模式,结合更全面立体及多元融合的教学方法,以促进融合学科教育、科研及知识转移的发展。在风景秀丽的清水湾校园,港科大的四大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在学术及科研上一直表现出色,各学院依照定位清晰且界线明确的学科领域开设多个学系,有利于培育杰出的专科人才。为促进四大学院之间的交流合作,港科大于2008年成立跨学科课程事务处(IPO),并于2023年7月更名为跨学科学院(AIS),给各学院和学系提供一个不设学科界限的灵活平台,鼓励并支持校内教职员加强与业界的各类合作,共同开展新兴领域的跨学科教学和科研工作。在应对香港、粤港澳大湾区、东亚以至世界各地的政策挑战,例如可持续发展政策的议题上,跨学科学院亦为港科大发挥出重要作用。港科大还建立了五个跨学科综合领域作为研究重点,包括数据科学、可持续发展、自动系统及机器人、公共政策,和设计思维及创业。
秉承清水湾校园积极推进融合学科学术合作的精神,港科大(广州)将进一步提升跨学科平台的发展。以港科大各学院和跨学科学院为基础,港科大(广州)将组建四个连接多个学科的枢纽,每个枢纽均有多个以新兴领域为研究方向和重点的学域。功能枢纽、信息枢纽、系统枢纽和社会枢纽,这四个非传统的枢纽及其学域,将致力于打破学科间的壁垒及界限,积极促进不同学科之间的互动以发挥协同效应,创造超越专科的新型综合知识。
为确保学生的研究课题能体现融合学科的思维模式,每位研究生将由至少两位来自不同专业领域的导师共同指导。在广州校园的师资力量准备就绪后,其中一位导师将必须是港科大(广州)的老师,另一位导师既可来自港科大(广州)的另一学域,也可来自港科大清水湾校园或校外机构。
在四个枢纽中,功能枢纽和信息枢纽环环相扣,成为系统枢纽的基础,从而为社会枢纽提供支持,所有枢纽互联互通,最终为社会带来影响和改变。来自社会的反馈和需求通过社会枢纽回到系统枢纽,进而传达至功能枢纽和信息枢纽,这样形成一个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循环。四大枢纽与清水湾校园现有的四大学术优势相辅相成,以迅速应对社会不断变化的新挑战和现实需求,在学术以外的领域给社会带来积极影响。
HKUST(GZ)
枢纽及学域
HKUST(GZ) starts to offer world-class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in 2023.
港科大(广州)采用独特的枢纽架构模式,以促进融合学科教育、研究及知识转移的发展。四大枢纽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等多个学域,这一学术架构的核心是探索式为导向融合学科主动学习模式,并结合了以探索为导向找出问题、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的体验式学习。
在保持四大枢纽稳定的同时,港科大(广州)将采用灵活的学域,定期做出调整,以迅速响应世界时刻变化的需求和挑战。下图这个模型反映了现实世界的实际需求,因此学域之间没有严格的学科边界,这些学域将随着现实问题不断发展和演变,而不仅仅局限于某一特定的枢纽。
院系设置
功能枢纽
作为一个交叉学科的研究平台,功能枢纽涵盖了传统工学院和理学院的研究领域及应用范围。我们提供的全面融合的学科枢纽架构,与传统的学科教育是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的,力求进行更具前瞻性的探索。
信息枢纽
作为一个交叉学科的研究平台,功能枢纽涵盖了传统工学院和理学院的研究领域及应用范围。我们提供的全面融合的学科枢纽架构,与传统的学科教育是互为补充、相辅相成的,力求进行更具前瞻性的探索。
系统枢纽
系统枢纽的目标是造就有世界观、能学以致用的专业精英。我们希望加入系统枢纽的同学们:对知识有好奇心、对世界有责任心、对人们有同理心。有好奇心才肯下功夫钻研科研,有责任心才会有情怀回馈社会,有同理心才能与同侪协作,共同成就事业。
社会枢纽
致力于培养具备优秀分析能力、心态开放且拥抱成长的融合学科人才,这些人才将成为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中坚力量,在这个日新月异的网络社会里为知识经济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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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人工智能 智能制造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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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2024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中文名称:香港科技大学(广州);英文名称: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uangzhou),简称HKUST(GZ)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6412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笃学路1号;邮政编码:511453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合作办学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并取得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修业合格,颁发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毕业证书,及香港科技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本科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为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学校办学情况,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地生源数量和质量、选考科目和学校要求,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学校2024年面向广东、四川、河南、山东、湖南、江西、安徽、河北、贵州、北京、上海十一个省和直辖市招生,录取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学校在高考提前批次按照普通高考录取模式,完全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用于生源质量调控等问题。
第十七条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24年设立三个本科招生专业,分别是: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制造工程。
第十八条培养方案
学校按照大类培养,本科学制四年,入学时不分专业,大二结束时学生可在2024年设立的三个专业中选择专业;学校实行本硕连读和本博直读的贯通式培养模式,达到相关学术要求,可直接进入硕士或者博士阶段学习。
第十九条学校选考科目要求如下:在“3+1+2”高考模式下的省(市),如广东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河北省、贵州省,要求考生首选物理,次选化学;在“3+3”高考模式下的省(市),如山东省、北京市、上海市,要求考生必选物理和化学;在传统文理分科的省(市),如河南省、四川省,要求考生必选理科。最终以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审核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二本合并省市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录取考生。
第二十二条在广东省,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在其他省份,对于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要求,以生源省(区、市)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学校按照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十四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总分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六条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作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各专业课程均采用英语教学,高考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20分(满分150分)及以上,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有关加分录取政策,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学校本科生的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本科学费:人民币50,000元/生•学年——100,000元/生•学年(研究型硕士和博士期间每个学生均有助学金)。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学校设有新生入学奖学金;同时,设有助学金,学生可以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申请;学校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章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五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833 9116
传 真:(020)8833 9125
电子邮箱:ugadmissions@hkust-gz.edu.cn
学校网址:https://hkust-gz.edu.cn/zh-hans
招生网址:https://ugadmissions.hkust-gz.edu.cn/zh-CN
第三十六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招生监督电话:(020)8833 7103
电子邮箱:ppc@hkust-gz.edu.cn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香港科技大学(广州)2024年夏季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授权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本科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