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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原河北地质职工大学)成立于1979 年,是一所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2022年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更名。建校四十余年来,学校与国土资源、工程勘察、电子信息、财经商贸、现代服务业等行业产业600余家实习就业单位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与其中60余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协议,为学生、企业搭建起了多方位沟通合作平台,在高等教育办学和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方面形成了独特而又显著的优势。
河北地质职工大学院系设置
地质工勘系、建筑设计、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体育健康系、财经商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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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质职工大学院开设专业
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宝玉石鉴定与加工、工程地质勘查、水文与工程地质、工程测量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移动应用开发、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体育运营与管理、跨境电子商务、运动训练、首饰设计与工艺、
河北地质职工大学院奖励资助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生均3300元/年;校级奖学金,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600元/年,二等奖学金4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元/年;在校生享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金额12000元/年;建档立卡家庭新生在校期间享受学费、住宿费、书费全额减免,同时享有申请国家助学金资格;在校期间申请参军入伍或退伍后入学的学生享受学费国家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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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学校名称: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现有蟠龙湖校区、老校区、植物园校区,是华北地区唯一一所资源环境类专业特色高职院校。现设有地质工勘系、建筑设计系、财经商贸系、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体育健康系,重点打造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文化艺术大类、财经商贸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旅游大类共八大类专业群,形成了各专业集群协调发展,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各专业在全国及河北省技能大赛屡获嘉奖。自1979年建校以来,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连续十余年被河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河北省文明单位”。
一、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二)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中对相关专业要求执行。
(三)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我校对考生的再选科目不做限定,执行各省投档规定,对于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法满足专业(类)录取条件的,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四)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同分考生排序原则: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历史类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物理类进档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文史类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由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进档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理综由高到低排序。
(六)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在校期间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三、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生均3300元/年;校级奖学金,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600元/年,二等奖学金4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元/年;在校生享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金额12000元/年;建档立卡家庭新生在校期间享受学费、住宿费、书费全额减免,同时享有申请国家助学金资格;在校期间申请参军入伍或退伍后入学的学生享受学费国家补偿政策。
四、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元氏县装院路68号(蟠龙湖校区);
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901号(老校区);
石家庄市鹿泉区龙康路8号(植物园校区)
联系电话:0311-83609390/68108550
传真电话:0311-68108855
学校网址:http://www.dkyaol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