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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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荆州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2004年的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荆州学院。
学校地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古称“江陵”,是春秋时期楚国的都城,楚文化的发祥地和三国文化的中心;位于长江中游两岸,江汉平原腹地,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24座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也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长江中游重要港口城市,素有“长江经济带钢腰”之称。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景观雕塑点缀其间,建筑、湖水、绿植融为一体,相得益彰。校园内现代教育及生活设施齐备,学校办学条件齐全优越,是莘莘学子求学的理想场所。
近年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最根本的任务,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办学理念,积极培养适应能力强、创新精神强、创业技能强的高质量应用型人才。
学校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坚持以工为主、文、管、理、教、艺、医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方向,坚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区域强校发展目标,不断推进“新工科”带动下的“四新”建设,主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湖北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发展布局,实施荆州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学校现有“十一院一部三所”,设有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城市建设学院、能源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健康学院、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与教育学院、数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石油新技术研究所、信息技术研究所、应用化学研究所等教学和科研机构。开设有35个本科专业,19个专科专业。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商务英语等三个专业获批湖北省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为湖北省本科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为湖北省重点建设专业和重点培育专业等。建设有思想政治理论社会实践课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高等数学、数字电子技术省级精品课程2项,校级精品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9项。学校人才培养成果丰硕,毕业生考研录取率连续多年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学校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特色创新人才。近三年,在参加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学科知识、技能竞赛活动中,学生获得国家、省部级以上各种奖励103项,获奖368人次,学生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47项,发表论文156篇。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加强全方位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创建独具特色的多元化服务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学校通过“产学研合作”“订单班培养”等多形式,开辟多种途径的就业渠道;通过搭建合作平台,积累了丰富的校政、校企资源,形成了有效的学校、企业共同育人机制,不断提升学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确保毕业生能就业、就好业。近三年,学生参与“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得省部级以上各种奖励40项,获奖172人次,毕业生质量获得用人单位广泛认可。
学校与美国、德国、韩国、马来西亚、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高校建立有交流协作关系,为学生出国深造创造了便利条件。
近年来,学校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校风学风得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与好评,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多次报道学校的办学特色与办学经验。学校先后被评为湖北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北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等,在“校友会2022中国I类民办大学排名”中居23位。
未来的办学实践中,荆州学院将坚持走“质量与特色立校”的发展道路,不断拓宽办学思路,丰富办学理念,强化办学特色,立足荆楚大地,扎根中华文化沃土,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将学校建设成为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全国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而努力奋斗。
学校将以殷殷实力成就莘莘学子的梦想与未来,引领每一位学子健康成长,创新发展,走向成功!
院系设置
能源与化工学院、健康医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城市建设学院、管理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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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资源勘查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自动化 物联网工程 商务英语 石油工程 应用化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工商管理 电子商务 城乡规划 土木工程 工程管理 工程造价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小学教育 数学与应用数学 跨境电子商务 学前教育 地理信息科学 软件工程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英语 体育教育 财务管理 机器人工程 康复治疗学 口腔医学技术 护理学 音乐学 环境设计 医学检验技术 康复治疗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 市场营销 应用英语 影视动画 无人机应用技术 电子商务 工商企业管理 园林工程技术 大数据与会计 油气智能开采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应用化工技术 工程造价 药物制剂技术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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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荆州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荆州学院(原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国家标准代码为13245。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层次学历教育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各省(市、区)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技能高考生。
第五条 学校招生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章程,审核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审核招生宣传材料,受理考生申诉,决策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日常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领导小组,监督学校招生计划的落实、宣传材料的真实性、录取过程的规范性和录取信息公开等事项。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和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情况进行。
第十条 学校一般按招生计划数的100%调阅考生档案,录取时男女生比例原则上不限制。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可以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个省份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为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二条 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定;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艺术体育类录取原则:专业成绩使用统(联)考成绩的省份,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
考生专业成绩(或投档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第十五条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新生入校后,只按英语组织外语教学。
第十六条 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时,请填写考生本人或家长的有效联系方式。招生录取期间,请确保电话畅通。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https://www.jzun.edu.cn/zsc/)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及录取结果。
第四章 学生入学、培养与毕业
第十八条 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考生,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取消不符合规定的已报到学生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二十条 为激励在校学生刻苦学习,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指定银行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当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开学后将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交至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颁发荆州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荆州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高等学校就业政策负责推荐毕业生就业,建立以市场为导向、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学生就业机制,引导学生自主创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太湖港管理区
邮政编码:434020
学校网址:https://www.jzun.edu.cn
联系及咨询电话:0716-8066699、8066799
电子邮箱:jzxyzsc@163.com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荆州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