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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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合肥经济学院(原安徽农业大学经济技术学院)系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安徽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学院坚持“树德明理,蕴智强能”的办学理念,立足合肥,服务安徽,融入长三角,推进国际化,着力培养适应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占地面积1200余亩,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24.4万册,电子图书100万册;拥有97个校内实验实训室,校外实践教学基地77个;现有教职工659人,其中专任教师57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394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教师248人,其中正教授94人。现有省级教学团队9个,省级教学名师15人。近年来,学校获批省级质量工程432项,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28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获批省部级科研项目62项;省级优秀青年人才项目37项;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629篇;取得专利授权29项;出版著作、教材58部。
学校现有38个本科专业,其中5个省级一流专业,1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工学、艺术学、法学、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专业体系。学校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和学科技能竞赛,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构建应用型课程体系,共获得省级以上奖项477项,其中国家级6项,位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
办学以来,学校以高水平的师资、高质量的教学、规范的管理、优质的服务、多彩的校园文化,赢得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先后荣获 “安徽省优秀独立学院”、“安徽省民生工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优秀单位”、“合肥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2019年,学校承办第三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本科组)大赛全国总决赛,荣获突出贡献奖。
院系设置
金融学院、财务管理学院、商学院、工学院、大数据学院(原人工智能学院)、文法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城市建设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基础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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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人工智能 车辆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智能制造工程 新能源汽车工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 英语 商务英语 物流工程 物流管理 金融学 金融工程 财务管理 会计学 审计学 网络与新媒体 法学 园林 网络工程 软件工程 物联网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电子商务 跨境电子商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城乡规划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土地资源管理 经济学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数字经济 经济统计学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工程造价 工程管理 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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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合肥经济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经济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
高教基地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高教基地学府路260号
新桥校区:安徽省新桥国际产业园丰收大道与蜀山大道交口
大学城校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安路218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 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安徽省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2.录取原则: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普通类考生按其高考文化总分排序投档。当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综合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3.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录取新生时不设定男女比例,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5.我校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六、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合肥经济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合肥经济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标准执行。普通类专业21800元/年,艺术类专业23800元/年。(皖价费〔2018〕70号)
八、资助政策
我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助学金和各类社会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政策,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进行评选、审核、公示。
九、联系方式
电话:(0551)64380133、63858398
网址:https://www. hfue.edu.cn/
本章程由合肥经济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