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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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芜湖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芜湖市产教融合发展有限公司举办、安徽省教育厅主管的非营利性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为创建于2004年的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校的办学定位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应用型水平较高、符合地方发展需要的大学,深耕芜湖,厚植长三角,融创全国,重点打造以工学为主、文理渗透、多学科交叉,新工科、新文科、新艺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努力建成“省内一流、国内领先”的高水平综合性应用型大学。
学校拟设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微电子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材料与化学学院、人文与社会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数字创意与设计学院等9个二级教学单位,现有本科专业65个(其中有42个专业在招生),涵盖工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等7个学科门类,初步形成了“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类、集成电路类、汽车工程类、智能制造类、材料化学类、财经管理类、人文教育类、艺术设计类”八个应用型专业集群。现有在校学生8336人,专兼任教师518人,自聘教职工335人。
立德树人二十载,“皖江”弦歌不辍;赓续前行启新程,“芜湖”芳华待灼。自办学以来,学校以高水平的师资、规范的教学、严格的管理、优质的服务和多彩的校园文化,赢得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近三年各专业录取线均超本科二批次线20分以上,2023年新生报到率达到99.16%;考研录取率长期稳定在10%左右;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3%左右。在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艾瑞深和武书连等公布的大学排行榜中,学校综合实力一直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面对新的发展征程,学校将以转设更名为契机,开新局、谋新篇、启新程,聚焦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深化教学改革,优化学科布局,打造优势和特色专业,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科研创新能力,精心构建学子成长平台,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院系设置
马克思主义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系、微电子系、汽车工程与智能制造系、材料与化学系、人文与传播系、外语系、经济系、管理系、学前教育系、音乐系、体育系、视觉艺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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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应用化学 数字媒体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智能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英语 美术学 摄影 汉语言文学 电子信息工程 人工智能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通信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会计学 动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休闲体育 机器人工程 智能装备与系统 音乐学 音乐表演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智能制造工程 新能源汽车工程 智能车辆工程 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数字媒体艺术 网络与新媒体
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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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芜湖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芜湖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苏州路66号
五、组织机构
1.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讨论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学校招生办公室是芜湖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3.芜湖学院的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校分专业采取“分数清”(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综合分为依据进行录取。
4.安徽省考生报考体育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省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照省体育类综合分择优录取。
5.学校不限考生外语语种,但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须为英语。
6.大类招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七、颁发证书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芜湖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芜湖学院学位证书。
八、收费和奖助学金
1.学费按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安徽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位一体,联动助学”的激励和保障机制,鼓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九、附则
1.学校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并作为高考录取工作的依据。
2.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逾期两周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53-5771509;0553-5733367;电子邮箱:whxyzsb@163.com,招生监督电话:0553-5771511;招生网网址:www.uwh.edu.cn/zsw/,招生咨询QQ群: 475672151。
4.本章程逐年修订,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上级主管部门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将执行相应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