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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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海职业技术大学是教育部于2024年5月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本科大学,其前身为始建于1976年的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现有城北、同安2个主教学区,校园占地面积832亩,校区规划布局合理、设施功能完善、办学条件一流、校园环境优美。全日制在校生8100余人,学校设有交通运输学院、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化工与自动化学院、能源材料学院、生态农牧学院、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教学单位。学校先后建成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省级“双高计划”院校,先后荣获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2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3次、全国普通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管、农、商协调发展的本科层次职业大学,专业涵盖交通运输、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旅游等10大类。202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计算机应用工程、现代物流管理、汽车服务工程技术、铁道机车智能运用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工程造价等6个专业,全日制专科招生分析检验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环境监测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储能材料技术、建设工程监理等36个专业。先后建成国家级精品专业1个、国家骨干专业6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14个;国家在线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4门;国家职业教育虚拟仿真示范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实训基地6个、省级重点实验实训基地13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个、华为集团“5G+数字化人才产教融合基地”1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649人,其中专任教师455人,教授47人,副教授99人,博士26人、硕士219人,“双师型”教师218人。现有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全国优秀教师”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6人,省级“135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9人,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1人,“昆仑英才·教学名师”7人,青海省技术能手6人,青海省优秀教师6人,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教师团队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先后加入黄河流域新能源汽车产教融合共同体、国家数智财经产教融合共同体、全国工业互联网产教融合共同体,积极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凤凰集团、黄河水电、中国移动、中国电信、青海交控集团、青海省公路局、盐湖集团、青藏铁路公司、水电四局、青海物产集团等企事业单位深度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参与专业建设,联合培养人才,建校以来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8万余名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近年来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保持在90%以上,学生获省部级以上奖项196项,其中国家级特等奖1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21项。
学校坚持“以研促教、以教促学”的方针,持续提升科研能力。先后建成“青海省青藏高原公路建设与养护重点实验室”“青海省绿色交通防灾减灾及数字化技术重点实验室”“青海省高原汽车电动化与智能化技术重点实验室”等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建有青海物联网技术应用协同创新(工程)中心等8个创新发展中心、1个产教联盟,先后成立育才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校内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联合开展技术研发产品升级和技术服务。近五年教科研项目累计立项118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部级33项,获得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授权专利和软件著作权172件,制定地方标准9项、团体标准1项、省级工法1项,完成横向技术服务和培训年均到账经费近5000万元,年均非学历培训18600余人次。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秉承“厚德、笃学、求实、创新”的校训,以打造青藏高原职业教育高地为己任,对接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需求,传承交通特色,拓展专业领域,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高水平职业本科大学,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培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院系设置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简介: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由原青海交通职工中专道桥教研室、青海省交通学校公路科组建而成。现开设有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道路工程检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道路工程造价、市政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铁道工程技术等7个高职专业,自2024年学院道路与桥梁工程、工程造价2个本科专业开始首批招生。
服务区域经济,提升专业建设水平。聚焦交通强国建设,结合青海交通“十四五”规划,以青海省“双高计划”为平台,以“职业本科”为契机,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四合贯通”专业群人才培养模式。目前建成国家级“精品”专业1个,国家重点专业2个,国家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1个,省级重点(示范)专业3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1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国家高技能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车路协同仿真实训基地1个,省级实训基地4个,省级产教融合实验实训基地2个。现有一体化实训室28个,设备近2亿元,共计3499台(套)。
突出地域特色,搭建数字化教学资源。结合高原高寒特殊地地域特色,建成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在线课程3门,中国-东盟职业教育交通联盟国际化在线课程2门,省级专业群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在线精品课程9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逐步实现了教学资源的开放共享。
注重专兼结合,打造结构化教学团队。学院教学团队被授予“青海省高原青年文明号”、“青海省交通领域人才小高地”、“省级教学团队”等多项称号。现有专任教师62名,兼职教师40余名。团队中“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人,“135”高层次人才2人,“昆仑英才•教学名师”2人,省级骨干教师3名,双师型教师38人,建立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爱岗敬业、专兼结合的教学创新团队。
深化科教融汇,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学院现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高原高寒交通建设智库1个、高原高寒公路建设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近三年,科研项目立项37项,其中,结题9项,在研28项;主持或参与地方标准、团体标准11项;获得科技奖励2项。
对接职业标准,注重学生技能培养。为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对接职业标准,构建“课岗赛证”综合育人机制。近几年学生“中海达杯”学生测绘、全国路桥工程“识图绘图”、“升拓杯”学生无损检测等技能大赛中收获颇丰。2023年,学院师生荣获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中荣获主体赛特等奖1项,“恒星”级作品1项、二等奖1项,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
交通运输学院简介:
凝心聚力,深化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交通运输学院党总支紧跟学校重点建设任务步伐,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将课程思政贯穿人才培养体系,教师持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书育人中真正做到专业育人、思想育人相统一。为更好地发挥汽车技术服务产教联盟团队优势,以党建引领校企合作,持续实现双方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提升教师队伍专业技能水平,为培育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打好坚实基础。
德技并修,争做新时代职业教育奉献者。交通运输学院现有教师64人,多年来立足青藏高原,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服务现代职业教育,建设和造就了一支师德优,业务精,作风正,能奉献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现有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能手1名、青海省巾帼建功标兵1名、青海省三八红旗手1名、青海省“135高层次人才”2名、青海省昆仑英才教学名师1名、青海省级骨干教师3名、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名、青海省技术能手5名、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技术能手1名,昆仑英才教学名师工作室1个。“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教师团队成功入选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第二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立足高原,构建特色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交通运输学院持续优化专业设置,始终致力于技能人才培养的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根据职业岗位能力及素质要求,构建中高职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建成“模块引领、任务驱动、四段递进”人才培养模式。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群为青海省“双高计划”建设专业,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专业、铁道车辆技术专业是青藏地区高职院校唯一开设的专业。培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于青藏高原交通运输行业,适应青藏高原特殊环境及民族多元化特点,在青藏高原地区“用得上、留得住、有发展”。
信息管理学院简介:
信息管理学院现有教职工118人,学生3552人。拥有省级教学团队、省级骨干教师、省级优秀教师,半数以上教师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和“双师”资格,是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师资团队。现开设有计算机应用工程、现代物流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13个本科、专科专业,分属电子信息、财经商贸、旅游、资源环境、艺术设计等5个大类。其中,现代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五个专业被评定为省级重点(特色专业)。现有实训室54个,教学及办公区建筑面积2.16万平米,实训资产突破1.5亿元,实训设备6804台套。其中,计算机应用工程实验实训基地、智慧财税融合创新实验实训基地、智慧物流技术实验实训基地被评定为省级产教融合实验实训基地。
近年来,学院以行业为依托,以就业为导向,通过集聚优质教学资源,深化校企合作和集约协作办学,紧贴青海经济发展实际,成立了现代物流管理协同创新中心、宝玉石鉴定与加工协同创新中心和物联网协同创新中心,以及会计产业学院和“数智绿能”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同时,各专业紧密对接我省和区域发展重大战略,发挥核心专业引领优势,不断整合办学资源,通过借助产业转型升级和发挥专业集群优势,形成了计算机应用技术、现代物流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3个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专业集群,使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创新得到社会各界的助力,使优势特色专业得到重点优先发展。通过多年的办学积淀,我们有信心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培养出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青海工匠,在今后建设教育强省、科技强省和人才强省的进程中我们将努力做出应有贡献。
能源材料学院简介:
能源材料学院成立于2023年3月。青海“水丰、光富、风好、地广”,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和巨大潜能。能源材料学院紧紧抓住青海聚焦生态文明高地和“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需求,重点围绕清洁能源、锂电储能、光伏制造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为青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培养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从事清洁能源电站技术服务和推广、新型电力系统设备设计和运维、储能材料合成与试验、储能电池制备等产业核心岗位所需的高技术技能人才,服务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
能源材料学院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加快青海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超前谋划及时启动本科专业建设,“十四五”期间逐步开设电力工程及自动化、储能材料工程技术、新能源发电工程技术、智能微电网等4个本科专业,服务新青海建设。
目前学院开设储能材料技术专科专业一个。学院现有教职工22余人,企业兼职教师4人,其中专任教师19人,教授1人,副教授7人,双师型教师12人,青海省技术能手2人,昆仑英才教学名师1人,昆仑英才拔尖人才1名。教师团队获得厅级以上奖励60多项,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45余篇,发表专利24余篇。团队成员结构合理,综合素质高、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
学院已建成储能材料仿真实训室、储能材料与电池分析检验实训室、储能材料材料制备与检测实训室、光伏发电实训室、风光电互补发电实训室,能满足学生校内实习、实训需求。
能源材料学院将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扎根青藏高原,发扬“两路精神”,脚踏实地服务新青海“四地建设”,守护好三江源“绿”的底色。
化工与自动化学院简介:
化工与自动化学院是面向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和先进制造业重大需求,瞄准区域工业科技前沿,紧密对接区域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以化工技术类、机械设计制造类、自动化类为主的技术创新学院,旨在培养服务区域盐湖产业、先进制造业急需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截至2024年6月,化工与自动化学院有在职教职工47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1人,教授2人,副教授9人,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2人,高级实习指导教师1人,双师率达85%。学院目前设有分析检验技术、智能机电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智能焊接技术专业。截至2024年6月,在校学生756人,其中高职720人,中职36人。
学院已建成化工实训基地、分析检验实训中心、现代制造实训中心、机械工程技术实训中心、工业机器人实训室,满足实验实训需求。成立“一路同行”辅导员工作室,致力于高校基层党建融入大学生思政教育与创新发展研究。
2023年,我院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团体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在第七届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中,我院获得团队三等奖1个;2024年,我院教师在青海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1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10个。
生态农牧学院简介:
生态农牧学院成立于2023年3月,位于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22号,占地面积47.39亩,建筑面积2.19万平方米。
生态农牧学院围绕赋能生态文明高地和“四地”建设,锚定全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服务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致力于实现农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有机统一,建设环境保护、现代畜农牧业等多领域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绿色创新型学院,为打造我省“生态青海、绿色农牧”品牌,培养服务高原生态环境保护、现代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坚持以优质就业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载体,以学生为主体,以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校企双方共同育人为重要途径,目前开设有环境监测技术专业,2023年9月新增生态保护技术专业,后续将逐步开设现代畜牧、智慧农业技术、生态环境工程等专业。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生态农牧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将勇担新时代“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历史使命,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清醒认识学校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提质培优促发展,凝心聚力谱新篇,在现代职业教育理念的引领下,再接再厉,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公共教育学院简介:
公共教育学院成立于2023年,是学校设立的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全面发展教育教学单位。现有教职工58名,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6人,硕士研究生31人,在读博士2人,省级优秀教师2人,省级骨干教师3人,省级美育、体育专家2人,是一支业务素质过硬、团结奋进的团队。2024年,公共教育学院党支部被确定为国家第四批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单位。
学院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五育并举,全面育人,深化“三教”改革。其中“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开展全民阅读”项目荣获全国“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校园锅庄舞”获批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体育工作“一校一品”示范基地;《大学英语》在线开放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大学语文》课程被评为校级优秀公开课;《大学语文》《大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健身操舞》《应用数学》被评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建院以来,成功申报省级以上课题2项,校级重点课题2项,近两年获得省级以上比赛获得一等奖3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12项。
面对机遇和挑战,公共教育学院将夯实根基,把引进和培养勇于创新的开拓型人才作为立院之本,调整学科建设与发展思路,完善体育、美育、劳育场馆和基地建设,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努力奋斗。
马克思主义学院简介:
马克思主义学院,前身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成立于2009年9月。2023年3月更名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是独立设置直属学校领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组织机构,承担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现有专任教师18人,其中教授1名、副教授3名,硕士学位12人。
近年来,学院教师主持青海省教工委、中国交通教研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共17项;发表论文30余篇;获全国交通职业院校素质教育精品项目一等奖;撰写的论文、思政案例、师德案例被教育部关工委、全国交通教研会、青海省教工委评为一、二、三等奖共11项;获全国交通职业院校思政课微课教学竞赛、青海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二等奖共5项;获全国交通教研会交通教育科研优秀成果一、三等奖各1项、青海省政府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类)二等奖、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5项。
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守思政课堂教学主阵地,以课程育人与实践育人为突破口,不断提升思政课的针对性和吸引力,为学生成长成才奠定科学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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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计算机应用技术 现代物流管理 道路与桥梁工程 工程造价 汽车服务工程技术 铁道机车智能运用技术 建设工程监理 铁道工程技术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工程测量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 旅游管理 生态保护技术 铁道供电技术 道路工程检测技术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无人机应用技术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环境监测技术 储能材料技术 分析检验技术 物联网应用技术 铁道车辆技术 数字媒体技术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智能机电技术 大数据技术 智能控制技术 智能焊接技术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大数据会计
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按照教育部、青海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报到时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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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青海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形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二章 学校性质及概况
第三条 学校性质
学校名称:青海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标识码:4163012973
学校举办者:青海省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青海省教育厅
教学校区地址:
城北校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二路66号,邮政编码:810016 同安校区: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城南新区同安路52号,邮政编码:810021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第四条 学校概况
青海职业技术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农、商协调发展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专业涵盖交通运输、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旅游等10大类,6个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36个全日制专科招生专业。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职责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和专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和专科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1.制定学校本科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招生工作规定及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解决考生和家长咨询招生录取的相关问题;
2.根据教育部和青海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本科、专科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组织实施本科、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4.协助学籍管理部门进行新生资格复查;
5.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按照青海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规定时间编制来源计划并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九条 采用“3+1+2”或“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学校各专业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若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将按照招生计划管理规定对计划进行调整;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时,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本科层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专科层次:对进档考生按其填报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对录取工作中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文史类/历史类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物理类按照数学、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
对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未录取满额的其它专业中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以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考生所在省有相关录取排位(或投档排位)规则,按该省排位规则择优录取。
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但考生所在省无相关排位规则,或按该省相关规则无法确定考生排位,则按以下单科顺序及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实行文理分科省份的单科顺序:文史类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
实行“3+1+2”选科模式省份的单科顺序:历史类为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第一高分再选科目、第二高分再选科目;物理类为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第一高分再选科目、第二高分再选科目;
实行“3+3”选科模式省份的单科顺序:语文、数学、外语、第一高分选考科目、第二高分选考科目、第三高分选考科目。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 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报考高职院校单考单招科类的考生只允许参加当 年春季单考单招,已被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青海省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入校后不允许更换专业;报考过普通文史、理工类未被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第十六条 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寄发《录取通知书》,按《新生入学须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逾期未报到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本科、专科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调整青海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3〕 628 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本科:工科类专业5200 元/生.学年、文史类专业4500元/生.学年。
专科:理工类专业4700元/生.学年、文史类专业4300元/生.学年。
住宿标准:住宿费用根据不同住宿条件执行不同标准,800-1200元/生.学年。
第七章 奖励与资助
第十九条 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按照教育部、青海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报到时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第八章 招生录取咨询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录取查询通过以下方式
录取方式:网上远程录取
招生咨询电话:0971—5507606 5133582
学校网址:http://www.qhct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qhctc.edu.cn
电子邮箱:qhjzyzss@163.com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二路66号,邮政编码:810016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招生录取承诺。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青海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