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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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位于呼和浩特市机场路29号,占地500多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自主拥有教学楼、宿舍楼、餐厅、运动场地及休闲场所;建有多个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舞蹈室、钢琴室等;开辟多家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馆藏70余万册图书。
学院现设有6个系(外语系、管理系、人文系、艺术系、财会系、影视艺术分院)11个职能处室(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财务室、人事室、外事办、团委、招生就业处、保卫处、图书馆)。建校以来,学院经过艰苦创业,实践探索,明确提出了“立校为公、执教报国”的办学理念。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以本科教育为主,着力培养宽口径、厚基础、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二、学科与专业建设
截止2013年底,学院开设14个本科专业,涉及5大学科门类。
2008年首次招生的本科专业为英语、工程管理、新闻学、学前教育、艺术设计、旅游管理,共计6个。2009年增设美术学专业,当年招生。2010年增设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当年招生。2011年增设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当年招生。2012年增设土木工程专业,当年招生。2013年增设公共事业管理,当年招生。
三、教学科研
学院在教学方面不断探究,形成了规范的管理制度,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摸索中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教学模式。学院结合三本学生特点,根据“加强学生实用技能的培养,大量开设选修课”的指导思想,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学生既要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又要有很强的专业技能,上岗就能上手”。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2012年调整修订了人才培养方案,方案中加大了实践课与选修课的比例,实践课与理论课的比例达到4:6,必修课和选修课比例调到5:5。这样的培养方式增强了学生适应社会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学院首届毕业生供不应求,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院2009年成立了科研工作促进委员会。2009—2010年,学院从独立学院教学与管理、系科建设、校园文化等不同角度积极争取到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科研项目8项。出台了《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激发全院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促进学院科研工作的开展。截止2011年底,学院教师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发表80余篇论文。
四、师资队伍建设
学院采取“引进来、送出去”的措施,将学院一部分优秀师资送出去深造,并鼓励年轻教师不断提高学历。在母体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的支持下,形成了老、中、青相结合的师资梯队,基本满足教育教学要求。每学期聘请的师资副高职称以上的占35%以上。
五、国际化办学
学院逐渐形成了开放式国际化办学特色,表现为教学形式国际化、师资队伍国际化、校园文化国际化。截止2013年底,学院招聘的外籍教师来自英国、法国、美国、荷兰、加纳、南非、日本、菲律宾、希腊及喀麦隆等不同国家,成为自治区聘请外教最多的单位。学院与韩国、多哥、加纳、巴基斯坦等国家的12所学校建立了合作关系,陆续招收非洲留学生近百名。
2010年开始,学院与巴基斯坦驻华大使馆前任大使马苏德·汗和现任大使马苏德·哈立德建立了良好的友谊关系,在马苏德·汗大使的协调和支持下,学院与巴基斯坦5所学校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2011年8月、2012年7月、2013年8月,2014年9月学院分四次派出20名师生前往巴基斯坦拉合尔阿奇森学院执教汉语,帮助该校建立汉语教学和考试体系。2013年10月份,现任马苏德·哈立德大使首次到校访问,并与学院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将在校际交流、师生互访、筹建巴基斯坦研究中心等方面开展合作。
六、党建、思政与管理工作
2007年师大党委成立鸿德学院党总支,在党建方面提出 “举办让党和政府放心的高等教育”的口号,并将党建工作列为学院长期工作的重点。学院提出了“三个放心”、“三个前列”的党建工作指导思想,并通过改革创新理念和方法,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机制。
2009年10月,经内蒙古师范大党委批准,鸿德学院成立了分党委,这是全区高校中的第一个基层党委。学院党委现下设11个党支部,学院团建工作中的“五大工程”多次被媒体报道。2010年学院被师大党委评为“先进党委”;2011年学院党委被中共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2年学院党委被师大评为“先进党委”。
院系设置
人文系、教育系、外语系、财会系、工程管理系、经济管理系、艺术设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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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业
会计学 财务管理 美术学 物业管理 工程管理 环境设计 土木工程 旅游管理 新闻学 汉语言文学 视觉传达设计 英语 学前教育 公共事业管理 摄影 动画 广播电视编导 审计学 小学教育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绘画 广播电视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英语(师范) 养老服务管理 网络工程 新媒体技术 金融学 电子商务 保险学 市场营销 大数据与会计 学前教育(师范) 新闻采编与制作
(一)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自治区奖学金(6000元/人)、自治区励志奖学金(4000元/人)、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优秀学生干部1000元/人、奋斗奖学金800元/人)及社会爱心人士奖学金等。
(二)助学贷款、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可以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可申请16000元/年),主要解决学费、住宿费等问题;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社会爱心人士助学金,主要解决学生日常生活费用。
(三)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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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内蒙古自治区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
(二)学校代码:14205
(三)学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路29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五)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上级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我院报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并由我院和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二)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学院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日语课程。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安排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三)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四)男女比例:所有专业均无性别要求。
(五)本科录取批次
1.文理科:区内本科二批。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2.艺术类:区内本科提前C批。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六)专科录取批次
1.文理科:区内高职高专批次
2.高职对口批次:区内高职高专批次
三、录取规则
(一)我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平行分录取情况,则按照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二)内蒙古自治区及我院投放计划的省(市、自治区),本科、专科计划均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三)提档比例不超过120%。
(四)我院认可内蒙古自治区及有关省(市、自治区)对考生的加分和优惠政策,并按加分后成绩排序。
(五)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绘画、环境设计、动画、摄影本科专业须取得全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投档成绩(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以“分数清”的原则择优录取,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山西省、河北省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英语(教育方向)、英语(翻译方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语文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90分。旅游管理、物业管理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七)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文科、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四、学费标准
(一)本科专业
英语(教育方向)、英语(翻译方向)、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物业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新闻学、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学、新媒体技术、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金融学、保险学、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养老服务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专业学费18000元/年;美术学、环境设计、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21000元/学年。
(二)专科专业
学前教育、新闻采编与制作、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11000元/学年。
五、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一)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自治区奖学金(6000元/人)、自治区励志奖学金(4000元/人)、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优秀学生干部1000元/人、奋斗奖学金800元/人)及社会爱心人士奖学金等。
(二)助学贷款、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可以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可申请16000元/年),主要解决学费、住宿费等问题;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社会爱心人士助学金,主要解决学生日常生活费用。
(三)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六、招生组织及监督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学院招生监察工作组全程监督,设立并公布招生监督电话,接受考生及考生家长来访、投诉和举报,及时处理各种问题。
(三)所有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培训和教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录取工作。
(四)深入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实现信息公开透明。由院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一)学校名称: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
(二)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电话:0471-3695167、3693067、3693382
传真:0471-3693382
邮政编码:010000
网址:http://www.honder.com
通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机场路29号
九、本章程由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