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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北京大学创办于1898年,是戊戌变法的产物,也是中华民族救亡图存、兴学图强的结果,初名京师大学堂,是中国近现代第一所国立综合性大学,辛亥革命后,于1912年改为现名。
在悠久的文明历程中,古代中国曾创立太学、国子学、国子监等国家最高学府,在中国和世界教育史上具有重要影响。北京大学“上承太学正统,下立大学祖庭”,既是中华文脉和教育传统的传承者,也标志着中国现代高等教育的开端。其创办之初也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对建立中国现代学制作出重要历史贡献。
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中心和五四运动的策源地,作为中国最早传播马克思主义和民主科学思想的发祥地,作为中国共产党最初的重要活动基地,北京大学为民族的振兴和解放、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做出了突出贡献,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起到了重要的先锋作用。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精神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在这里生生不息、代代相传。
1917年,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就任北京大学校长,他“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对北京大学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促进了思想解放和学术繁荣。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以及鲁迅、胡适、李四光等一批杰出人士都曾在北京大学任教或任职。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北京大学与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南迁长沙,共同组成国立长沙临时大学。1938年,临时大学又西迁昆明,更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抗日战争胜利后,北京大学于1946年10月在北平复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国高校于1952年进行院系调整,北京大学成为一所以文理基础教学和研究为主、兼有前沿应用学科的综合性大学,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了大批杰出人才,在23位“两弹一星”元勋中有12位北大校友。
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进入了稳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于1994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大学。1998年5月4日,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一百周年大会上,党中央发出了“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的号召,之后启动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985工程”。在这一国家战略的支持和推动下,北京大学的发展翻开了新的一页。
2000年4月3日,北京大学与原北京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了新的北京大学。原北京医科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12年10月26日的国立北京医学专门学校, 1903年京师大学堂设立的医学实业馆为这所国立西医学校的诞生奠定了基础。20世纪三、四十年代,学校一度名为北平大学医学院,并于1946年7月并入北京大学。1952年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北京大学医学院脱离北京大学,独立为北京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北京医科大学,1996年成为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支持的医科大学。两校合并进一步拓宽了北京大学的学科结构,为促进医学与理科、工科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融合,改革创新医学教育奠定了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北大加快推进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在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新征程上取得新突破。2018年5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到北大考察,并在北大师生座谈会上指出:“近年来,北大继承光荣传统,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德树人成果丰硕,双一流建设成效显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绩突出,学校发展思路清晰,办学实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令人欣慰。”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勉励和指引下,北京大学再接再厉、接续奋斗,坚持当好培养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的摇篮、创造前沿科技和先进思想文化的重要阵地、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的枢纽平台、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桥梁纽带,在新征程上不断谱写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崭新篇章。
现任校党委书记郝平、校长龚旗煌。
院系设置
理学部: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
信息与工程科学部: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工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所、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人文学部: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学系、考古文博学院、哲学系(宗教学系)、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对外汉语教育学院、歌剧研究院
社会科学学部: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信息管理系、社会学系、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体育教研部、新媒体研究院
经济与管理学部: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人口研究所、国家发展研究院
医学部:医学部官网、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人文研究院/公共教学部、医学网络教育学院、第一医院、人民医院、第三医院、口腔医院、第六医院、北京肿瘤医院、深圳医院、首钢医院
跨学科类:元培学院、燕京学堂、先进技术研究院、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分子医学研究所、科维理天文研究所、核科学与技术研究院、北京国际数学研究中心、海洋研究
深圳研究生院:深圳研究生院官网、信息工程学院、化学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新材料学院、汇丰商学院、国际法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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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考古学 法学 西班牙语 阿拉伯语 环境科学 国际政治 波斯语 乌尔都语 菲律宾语 蒙古语
开设专业
数学类 化学类 电子信息类 中国语言文学类 历史学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英语 日语 生物科学类 物理学类 天文学 地质学类 地球物理学类 城乡规划 工科试验班类 哲学类 艺术学理论类 经济学类 工商管理类 公共管理类 新闻传播学类 理科试验班类 文科试验班类 德语 法语 泰语 印度尼西亚 俄语 梵语巴利语 社会学类 心理学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 朝鲜语(韩国语 )
双一流学科建设
哲学 理论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法学 政治学 社会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心理学 中国语言文学 外国语言文学 考古学 地球物理学 地质学 生态学 生物学 中国史 世界史 数学 物理学 化学 地理学 电子科学与技术 统计学 力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 软件工程 基础医学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药学 护理学 艺术学理论 现代语言学 语言学 机械及航空航天和制造工程 商业与管理 社会政策与管理
北京大学奖学金项目介绍
项目使命:
以荣誉激励北大学子不断进取,追求卓越,使其为未来报效祖国、服务社会做好充足的知识与能力储备。
项目方案:
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每人年度奖励额度为人民币3000元、5000元、8000元、10000元。
实施办法:
为年度评审项目。
评审程序为:每年9月在全校发布奖学金申请公告;北京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于12月中旬完成获奖学生的评选。获奖结果于12月底前后汇报给捐赠人。
◇ 廖凯原奖学金(Leo Koguan Scholarship)
◇ 明德奖学金(Mingde Scholarship)
◇ 光华奖学金 (Kwang-Hua Scholarship)
◇ 李兆基奖学金(Lee Shau Kee Scholarship)
◇ 方正奖学金(Founder Scholarship)
◇ 李彦宏奖学金 (Robin Li Scholarship)
◇ 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ICBC Scholarship)
◇ 福光奖学金(FuGuang Fellowship)
◇ 李惠荣奖学金(Lee Wai Wing Scholarship)
◇ 金龙鱼奖学金(Arawana Scholarship)
◇ 董氏东方奖学金 (Tung OOCL Scholarship)
◇ 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Cyrus Tang Scholarship)
◇ 宝钢奖学金(Baosteel Scholarship)
◇ 中国石油奖学金(CNPC Scholarship)
◇ 陶氏化学可持续发展创新奖(The Dow Sustainability Innovation Student Challenge Award (SISCA))
◇ 蒋震奖学金(Chiang Chen Scholarship)
◇ 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Suzhou Industrial Park Scholarship)
◇ 韩亚金融集团奖学金(Hana Financial Group Scholarship of Peking University)
◇ 奔驰奖学金 (“Ben Chi”Scholarship)
◇ 杨芙清-王阳元院士奖学金(Yang Fuqing & Wang Yangyuan Academician Scholarship)
◇ 戴德梁行奖助学金(DTZ Scholarship)
◇ 腾讯创新奖学金(Tencent Innovative Scholarship)
◇ 三星奖学金(Samsung Scholarship)
◇ 三菱东京日联银行奖学金(Bank of Tokyo-Mitsubishi UFJ Scholarship)(Huawei Scholarship)
◇ 航天科工奖学金(China Aerospace Science & Industry Corporation)
◇ 佳能奖学基金(Canon Scholarship)
◇ 膳府奖学金(Sempio Scholarship)
◇ 章文晋奖学金(Zhang Wenjin Scholarship)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CASC奖学金(CASC Scholarship)
◇ 友利银行奖学金(WOORI BANK SCHOLARSHIP )
◇ POSCO奖学金(POSCO Fellowship CHINA at Peking University)
◇ 华润奖学金(China Resources Scholarship)
◇ 笹川良一优秀青年奖学基金(The Ryoichi Sasakawa Young Leaders Fellowship Fund: SYLFF)
◇ 王家蓉-王山奖学金(Janet Chia-Rong Wang & Sang S. Wang Scholarship)
◇ 华为奖学金(Huawei Scholarship)
◇ SK奖学金 (SK Scholarship)
◇ 三菱商事国际奖学金(Mitsubishi Corporation International Scholarship)
◇ 西南联大国采奖学金(The National Southwest Associated University Guocai Scholarship)
◇ 休斯顿校友会奖学金(BAA Houston Scholarship)
◇ 住友商事奖学金(Sumitomo Corporation Scholarship)
◇ 费孝通奖学金 (Fei Xiaotong Scholarship)
◇ 冈松奖学金(The Okamatsu Scholarship) )
◇ 西南联大奖学金(The National Southwest Associated University Scholarship)
◇ 长岛奖学金(Long Island Scholarship)
◇ Panasonic育英基金奖学金(Panasonic Education Scholarship Fund )
◇ 北京大学92奖学金(Peking University 92 Scholarship)
◇ 季羡林奖学金(Ji Xianlin Scholarship)
◇ 张昀奖学金(Zhang Yun Scholarship)
◇ 林超地理学奖学金(LIN Chao Geography Scholarship)
◇ 中国石油塔里木奖学金(PetroChina Tarim Scholarship)
◇ 钟天心奖学金(CHUNG Tien-Seen Scholarship)
◇ 通化东宝生命科学奖学金(Dongbao Scholarship)
◇ 庄绍华奖学基金(Chuang Shou Hwa Scholarship)
◇ IBM奖学金 (IBM Scholarship)
◇ 成舍我奖学金 (Cheng Shewo Scholarship)
◇ 邓真邓琨奖学金(Deng Zhen-Deng Kun Scholarship)
◇ 欧阳爱伦奖学金(Ellen Eoyang Scholarship Scholarship)
◇ 社会育才周昭庭奖学金(Talent Pool-Zhou Zhaoting Scholarship)
◇ 田村久美子奖学金(Tamura Kumiko Scholarship)
◇ ESEC奖学金 (ESEC Scholarship)
◇ 乐生奖学金(Harrison Ho scholarship)
◇ 西南联大曾荣森奖学金(The National Southwest Associated University Tseng Yung )
◇ 顾温玉生命科学奖学金(Gu Wenyu Scholarship)
◇ 谢培智奖学金(Xie Peizhi Scholarship)
◇ 西南联大吴惟诚奖学金(The National Southwest Associated University Wu Weicheng Scholarship)
◇ 张景钺-李正理奖学金(Zhang Jingyue-Li Zhengli Scholarship)
◇ 方树泉奖学金(Fong Shu Chuen Scholarship)
◇ 芝生奖学金(Zhisheng Schola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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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北京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北京大学,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北京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三条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办法,调整学科招生计划等事宜。
第六条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部招生的有关事务。
第七条 北京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北京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北京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九条 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条 北京大学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北京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北京大学依据进档的考生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三条 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北京大学在普通类统招提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北京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考生,按照国家相关招生政策进行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 北京大学在录取提前批次的考生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不调剂。对于符合北京大学投档要求,投档分数相同且北京大学公布计划数不足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顺次进行录取,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提前批次录取的外语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提前批次录取的其他考生入校后不能转专业。
第十六条 北京大学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与军队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北京大学在军队飞行院校新生中择优录取“双学籍”飞行学员进行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实行综合评价录取综合评价成绩包括高考相对成绩、飞行筛选成绩、心理品质成绩,男、女飞行学员分别排序。“双学籍”飞行学员培养采取“3+1”模式,学生在北京大学先行学习三年后,在军队飞行院校再行学习一年。
第十七条 北京大学对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予以正常录取。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北京大学对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 、数学英才班、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高校专项(筑梦计划)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学校对高校专项计划(筑梦计划)在“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的认定政策不进行分值换算,参照在该省份首选科目组的统招批次录取分数线进行认定录取。
第十九条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北京大学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一条 北京大学校本部学费收费标准:理科试验班类、文科试验班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生物科学类专业为5300元人民币/学年;住宿费:750-1200元人民币/学年。
第二十二条 北京大学医学部根据本章程及医学专业的特点制定医学类专业的招生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招生章程、招生资格、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按规定公开。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北京大学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邮编100871)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1407
招生传真:010-62554332
电子信箱:bdzsb@pk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10-62755622
北大招生网:http://www.gotopk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