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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中国人民大学(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直属于教育部,由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现任党委书记为张东刚、校长为林尚立。
历史沿革和领导关怀
中国人民大学前身是1937年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的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和北方大学、华北大学。学校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始终得到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
陕北公学时期,毛泽东同志非常关心学校办学工作,先后十次来校发表演讲,他曾说:“中国不会亡,因为有陕公。”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建议,1949年12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十一次政务会议决定成立中国人民大学。1950年10月3日,刘少奇同志出席学校开学典礼并发表讲话,指出中国人民大学“是我们新中国办的第一所新式大学,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过的大学,中国将来的许多大学都要学习我们中国人民大学的经验,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的样子来办”。这是“新中国的完全新式的高等教育的起点”。学校迅速发展成为一所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以培养马列主义理论人才和财经、政法干部为主的综合性大学。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指出,学校“主要培养财贸、经济管理干部和马列主义理论工作者”。江泽民同志于2002年来校考察指导工作,强调发展繁荣哲学社会科学,鼓励学校“成为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世界知名的一流大学”。胡锦涛同志于2008年、2010年视察学校,勉励学校弘扬光荣传统,“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努力创建“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
习近平同志曾于2005年、2006年、2009年、2012年、2022年先后五次到学校出席活动、视察工作。进入新时代,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学校建校80周年,充分肯定学校的办学成绩,明确指出中国人民大学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独树一帜”,并殷切希望学校“围绕解决好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弘扬优良传统,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努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2022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专程到学校考察调研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中国人民大学在抗日烽火中诞生,在党的关怀下发展壮大,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鲜明的红色基因,始终不变的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展现了“党办的大学让党放心、人民的大学不负人民”的精神品格,他勉励学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为党和人民事业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红色基因,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新路。
办学特色和优势
建校以来,中国人民大学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传承红色基因,扎根中国大地,形成了“人民共和国建设者”的摇篮、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的重镇、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研究的高地三大办学特色,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和繁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中国共产党探索创办新型高等教育,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的典范和缩影,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从1950年至今,国家历次确立重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均位居其中。学校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中国人民大学以“独树一帜的人文社会科学”为学科整体建设目标,致力于构建“引领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卓越的基础学科、顶尖的社科学科、创新的交叉学科”学科布局。目前学校拥有8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8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均居全国第一。学校设有学士学位专业8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32个、专业学位类别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1个。在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中国人民大学获评A类学科的总数共14个,其中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获评A+,政治学、哲学获评A,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中国史、中国语言文学获评A-,A+学科数量位列全国高校第四;在教育部首轮“双一流”建设评价中,学校14个一流学科表现优异,继续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理工学科按照“卓越的基础学科”定位不断优化布局并迅速发展,有力推动了学校创新交叉学科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历来人才荟萃、名家云集。全国高等教育领域仅有的两位“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卫兴华教授和高铭暄教授均出自中国人民大学。学校有22人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47人入选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共有132人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50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36人入选国家重大青年人才工程。截至2024年1月,学校有专任教师1956人,其中教授801人,副教授751人。
社会贡献和影响
从陕北公学时期至今,学校共培养了38万余名高水平建设者和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新中国法学、新闻学等学科的第一位博士,人文社会科学第一位外国留学生博士,第一批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货币银行学、统计学等专业的博士皆出自中国人民大学。对中国改革开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两篇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东方风来满眼春》均出自人大人之手。进入新时代,学校以“复兴栋梁、强国先锋”为人才培养目标,教育引导学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勇当开路先锋、争当事业闯将。截至2024年1月,学校有在学学生28224人,其中本科生11749人、硕士生11400人、博士生5075人。
长期以来,中国人民大学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作出了奠基性、引领性贡献,新中国的经济学、法学、新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诸多学科由中国人民大学首先创立并走向全国。进入新时代,学校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积极传播中国声音、中国理论、中国思想,加快构建以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为内核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学校主持构建了“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经济学学科建设共同体”、世界人文社会科学高校联盟、国际文化交流学术联盟等平台,开设了全球首个“管理学三学士国际项目”。截至2024年1月,学校同61个国家和地区的312所高校和国际组织建立了伙伴关系,参与了7所海外孔子学院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坚持立足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以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为学术己任,致力于研究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问题,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理论保证和有力的智力支持,成为国家重要智库。学校相关学科专家学者参与了新中国宪法、民法典、刑法等所有重要法律,以及历次财税体制改革等国家重要方案的起草和修改工作。经中央批准,学校设立了全国首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和全国首家党史党建研究院;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成为首批试点建设的国家高端智库,2019年在首次国家高端智库综合评估中成为唯一一家进入第一档次的高校智库;重阳金融研究院和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也是具有重要影响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
当前,中国人民大学全体师生员工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人民大学建校80周年贺信精神,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不忘“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光荣使命,坚守“听党话、跟党走”精神信念,弘扬“党办的大学让党放心、人民的大学不负人民”精神品格,紧扣“六面旗帜”,围绕“八项工作”,全面实施“新路建设十大工程”,举旗帜、当旗手、做先锋,坚定不移走好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路,加快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世界一流”的中国人民大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院系设置
马克思主义学院、纪检监察学院、中共党史党建学院、外国语学院、哲学院、国学院、历史学院、文学院、艺术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劳动人事学院、财政金融学院、经济学院、生态环境学院、应用经济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律师学院)、新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社会学院、人口与健康学院、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育学院、心理学系、信息学院、高瓴人工智能学院、统计学院、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物理学院、数学学院、化学与生命资源学院、体育部、深圳研究院、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深圳)、深圳金融高等研究院、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中法学院(远见书院)、丝路学院、智慧治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家治理工程学院、交叉科学研究院、吴玉章学院、明德书院、明理书院、崇实书院、求是书院、新民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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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哲学 宗教学 汉语言文学 历史学 金融学 法学 新闻学 工商管理 经济学 社会学 财政学 统计学 档案学 档案学 国际政治 会计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开设专业
伦理学 汉语言 考古学 世界史 马克思主义理论 人工智能 艺术管理 中国古典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 美术学 人力资源管理 中国共产党历史 信息资源管理 城市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 农村区域发展 农林经济管理 财务管理 市场营销 传播学 广告学 广播电视学 信息安全 数学与应用数学 软件工程 应用心理学 化学 材料物理 物理学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社会工作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民经济管理 能源经济 应用统计学 经济统计学 税收学 保险学 信用管理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景观建筑方向) 动画(新媒体方向) 绘画(油画 ) 法语 政治学 经济学与哲学 音乐表演(非声乐) 数字媒体艺术 马克思主义理论 人工智能 艺术管理 中国古典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
双一流建设学科
哲学 统计学 理论经济学 工商管理 应用经济学 农林经济管理 法学 政治学 社会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新闻传播学 中国史 公共管理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全方位关心、多元化资助、分层次实施、保重点对象”的工作思路,工作中助困与育人相结合,不断创新丰富资助工作形式,拓展资助渠道,整合资助资源,确保资助标准和资助对象精准,为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全面保障。电子邮箱:zizhuban@r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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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24年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人民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中国人民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邮编100872。
第三条 我校中法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我校与法国索邦大学、保罗瓦莱里大学、KEDGE商学院共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隶属于我校的非独立法人办学单位,按照单独学校代码(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招生,办学地点在我校苏州校区,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仁爱路158号,邮编215123。
第四条 我校凭借鲜明独特的专业优势、雄厚的教学科研实力,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人才。校本部和中法学院培养的本科生,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中国人民大学,证书种类均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我校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择优选拔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本科生招生咨询机构。
第七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在教育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要求,我校以服务国家发展、突出优势特色、与人才需求联动为原则,安排招生来源计划。
第九条 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含各招生专业或专业类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由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分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20%,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05%。
第十一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二条 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规范有序、质量优先的原则。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和其他类型招生。其他类型包括强基计划、国家专项、高校专项计划(新路引航专项计划)、民委专项、外语类保送生、艺术类、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计划、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汉)、港澳台侨生等。其中,报考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新路引航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澳门保送生、台湾高中毕业生等招生类型的考生需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测试。
第十四条 投档时,在安排分省(区、市)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中,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强基计划招生。
第十五条 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取。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同分排序细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第十六条 确定录取专业时,不设置分数级差。考生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或首选科目组)按投档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同分排序细则录取。
第十七条 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艺术类绘画、设计学类专业要求非色盲。
第二十一条 我校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为英语语种的考生;法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或法语语种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外语类保送生无此项要求。
第二十三条 各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型招生简章及合格生公示等规定执行。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计划、新疆协作计划(民考汉)及国家民委专项计划的编报及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民族教育司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四条 我校艺术类在各省份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照分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进行择优录取。此外,我校绘画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录取控制线,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5%;设计学类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为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省级统考合格线且总分不低于满分的80%。
第二十五条 我校提前批外语类专业(不含国家专项及安排在提前批录取的其他类型招生项目)及中法学院各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定为招生专业所在学院。我校提前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共产党历史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定为上述两个专业。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中国人民大学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管理办法(试行)》(2022—2023学年校办字28号)进行处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费标准:外语类专业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10000元,中法学院相关专业为每学年70000元,其他专业均为每学年5000元。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650~1200元;中法学院学生住宿费在国内期间为每学年2200元,在法国期间按照法方高校标准执行。如遇国家或上级调整本年度相关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坚持“全方位关心、多元化资助、分层次实施、保重点对象”的工作思路,工作中助困与育人相结合,不断创新丰富资助工作形式,拓展资助渠道,整合资助资源,确保资助标准和资助对象精准,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全面保障。电子邮箱:zizhuban@ruc.edu.cn。
第二十九条 阳光招生咨询热线:400-0123-517,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电话:010-62513046,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址:https://rdzs.ruc.edu.cn,电子信箱:zsb@ruc.edu.cn。各省(区、市)招生组联系方式详见阳光招生信息平台。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类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