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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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敬爱的周恩来总理的母校。
南开大学由严修、张伯苓秉承教育救国理念创办,肇始于1904年,成立于1919年。1937年校园遭侵华日军炸毁,学校南迁。1938年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合组西南联合大学,被誉为“学府北辰”。1946年回津复校并改为国立。
新中国成立后,经历高等教育院系调整,成为文理并重的全国重点大学。改革开放以来,天津对外贸易学院、中国旅游管理干部学院相继并入,经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支持,学校发展成为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2015年9月新校区建成启用后,初步形成了八里台校区、津南校区、泰达学院“一校三区”办学格局。2017年9月,入选国家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且为36所A类高校之一。
南开大学坚持“允公允能,日新月异”的校训,弘扬“爱国、敬业、创新、乐群”的传统和“文以治国、理以强国、商以富国”的理念,以“知中国,服务中国”为宗旨,以杰出校友周恩来为楷模,作育英才,繁荣学术,强国兴邦,传承文明,努力建设世界一流大学。
南开大学占地445.19万平方米,其中八里台校区占地122.50万平方米,津南校区占地245.89万平方米,泰达学院占地6.7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197.96万平方米。按照“独立办学、紧密合作”的原则,与天津大学全面合作办学。
南开大学是国内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之一。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形成了文理并重、基础宽厚、突出应用与创新的办学特色。有专业学院26个,学科门类覆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农、医、教、艺等。
学校积极构建和发展适应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的学科体系,有本科专业86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1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5个,不在一级学科覆盖下的二级博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8个。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5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个(覆盖35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9个,一级学科天津市重点学科32个。
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2个,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9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7个,国家外专局“111”创新引智基地8个,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7个,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示范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4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18个,天津市工程技术中心4个,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个,天津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2个,天津市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9个,天津市高校智库4个。
南开大学拥有一支公能兼备、业务精湛、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有专任教师2082人。其中,博士生导师755人、硕士生导师877人,教授812人、副教授834人。
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7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42人、讲座教授16人、青年学者12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8人、青年拔尖人才8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7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27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4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11人、主要成员29人,“973”和“863”首席科学家18人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1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9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0人,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基金”获得者22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64人,“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9人,“教学名师奖”获得者7人,国家级教学团队9个。天津市杰出人才8人,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3人、青年拔尖人才10人、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5人,天津市“13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61人、创新型人才团队带头人16人、“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8人,天津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5人,天津市级教学团队14个。
南开大学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的完整教育体系。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7621人,其中本科生15862(留学生435)人,硕士研究生8197(留学生483)人,博士研究生3562(留学生114)人。有网络专科学生74961人,网络本科学生58600人。
南开大学既是教学中心,又是科研中心,取得了一批国内外公认的优秀成果。2007年以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4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获国家教学成果奖13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1门、精品视频公开课15门,获中国专利优秀奖1项,获中国青年科技奖2项,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累计入选20篇。9项成果获2017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2项成果获教育部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2项发明专利获2017年天津市专利奖。1项成果获2017年度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一等奖,2人获2017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个人)。曹雪涛团队成果“炎症性免疫反应的新型分子与细胞机制”入选2018年度“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陈永胜团队项目“光电转化效率达12.7%的有机太阳能电池”入选“2017中国光学十大进展”;赵新团队研发的“面向生物医学工程的微操作机器人系统”入选“2018中国智能制造十大科技进展”。方勇纯教授(团队)获陈翰馥奖、吴文俊人工智能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天津市专利奖金奖。
2008-2017年南开大学被SCI收录的论文累计被引用篇数13069篇,累计被引用次数246598次,被引用次数排名第16位;篇均被引用次数18.87次,在全国累计被引用次数较多的高校中位居第一。
南开大学秉承“知中国,服务中国”的优良传统,立足“四个服务”职责使命,聚焦“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自贸区等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积极发挥学科、人才和技术优势,努力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特别是全方位服务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中国APEC研究院、新一代中国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研究院、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滨海开发研究院、教育与产业区域发展研究中心、人权研究中心、当代中国问题研究院、WTO研究中心、国家经济战略研究院、津南研究院、统计研究院、生态文明研究院等研究机构是国家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的“智囊团”和“人才库”。学校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原则,全面对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国制造2025”等的实施,积极推动各类协同创新中心和若干高层次交叉科学中心建设,与一批高校、企业、科研院所、政府部门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2014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通过国家第二批“2011计划”认定,成为我国经济学领域首个获批的协同创新中心。
南开大学不断强化学生全面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珍视“文以治国、理以强国、商以富国”的办学理念,以“注重素质、培养能力、强化基础、拓宽专业、严格管理、保证质量”为教学指导思想,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主辅修制、双学位制。把“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作为育人的基本环节,以杰出校友周恩来为楷模,塑造学生健全人格、高尚品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开办“创业班”,建设“青年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打造创业服务和项目预孵化的实体平台。制定实施《南开大学“十三五”素质教育实施纲要》,出台《本科生素质发展辅学指导意见》,建立“立公增能”学生素质发展辅学支持体系,全面构建南开特色的“公能”素质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南开大学以优良校风著称,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青年学子的健康成长营造了丰富高雅、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南开毕业生以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富于开拓精神和实践能力而受到社会各界青睐。
南开大学有着广泛的国际影响,与320多所国际知名大学和国际学术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承建了美国马里兰大学孔子学院等9所海外孔子学院,2012年、2015年两次获评“孔子学院先进中方合作院校”。学校承担了国家汉语对外教育培训任务,推出了牛津/剑桥暑期项目等一批水平较高的海外学习项目。学校与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论坛)、全球大学领导者论坛(GULF)、国际公立大学论坛(IFPU)、国际公立大学联盟(IAU)、欧洲大学宪章、联合国秘书长科学咨询委员会(UNESCO-SAB)、电子电器工程师协会(IEEE)等国际组织保持着密切联系,通过积极参与各类国际组织活动,进一步推动与世界一流大学、机构的实质性、深层次合作。
南开大学先后授予数学家陈省身、物理学家吴大猷、经济学家扬·米尔达尔、美国科学院院士蒋—卡洛·若塔、哈佛大学医学院教授摩斯·居达·福克曼、台湾海基会前董事长江丙坤、美国莱斯大学校长李达伟、世界经济论坛主席克劳斯·施瓦布、新加坡总统陈庆炎、法国宪法委员会主席洛朗·法比尤斯等10位国际著名人士名誉博士称号。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李政道、罗伯特·蒙代尔、彼得·杜赫提、卡尔·巴里·夏普莱斯、弗农·洛马克斯·史密斯、罗伯特·恩格尔、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韩国前总统金大中,欧盟委员会前主席、意大利前总理罗马诺·普罗迪、著名作家金庸等被聘为名誉教授,一批海内外知名学者、著名政治家、企业家任客座教授、兼职教授。
南开大学将继续坚持南开道路,光大南开品格,弘扬南开精神,坚持育人为本,强化质量特色,大力实施人才强校、强势学科、教育质量提升、科研创新、服务滨海、国际化六大战略,为建设南开品格、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院系设置
文学院、历史学院、哲学院、法学院、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汉语言文化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旅游与服务学院、金融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院、药学院、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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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金融学 哲学 历史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工商管理 经济学 软件工程 人力资源管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开设专业
汉语言文学 统计学 世界史 社会学 信息安全 自动化 保险学 智能科学与技术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法学 行政管理 社会工作 汉语国际教育 国际经济与贸易 信息与计算科学 逻辑学 财政学 翻译 绘画 财务管理 会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城市管理 智能医学工程 考古学 新闻学 物联网工程 数据科学 艺术设计学 网络与新媒体 商务经济学 密码科学与技术 眼视光医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
双一流学科建设
应用经济学 世界史 数学 化学 统计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南开大学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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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南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南开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办学层次及类型:国家举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证书种类:凡具有南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南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条 学校地址:学校法定住所地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设有八里台校区、津南校区和滨海校区。
第三条 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经教育部核准,南开大学2024年计划招收本科生4120人。南开大学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数量、质量情况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202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坚持集体决策,公平公正的原则投放使用。
第五条 招生范围:本科生面向全国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第七条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开展。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南开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条 南开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录取分数线,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数的105%。
南开大学在确定调档数量、录取分数线及安排专业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依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加分不能累计。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强基计划招生,以及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第十一条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果当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人数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南开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不录取没有填报南开大学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 南开大学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取投档成绩的整数部分,下同)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考生的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具体操作为将录取范围内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按分数排序依次进行专业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份本科普通批次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十四条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依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招生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开展对应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南开大学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艺术类、港澳台招生依据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信息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及国家专项的录取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对于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使用英语教材进行教学的相关专业志愿时,要慎重考虑该专业对英语水平的要求。
第十九条 小语种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小语种专业学习;使用艺术类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 在本科普通批次,医学院、哲学院各专业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基本依据,具体以南开大学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南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为准。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时,南开大学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南开大学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南开大学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实施学分制收费,具体详情请到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南开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查看。城市管理专业第三学年可赴英国格拉斯哥大学修读课程,境外费用学生自理,其中学费大约1万英镑。南开大学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800-1200元/年。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二十五 本章程适用于南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南开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 本章程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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