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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2020年6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哈工大)建校100周年。贺信指出:哈尔滨工业大学历史悠久。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学校扎根东北、爱国奉献、艰苦创业,打造了一大批国之重器,培养了一大批杰出人才,为党和人民作出了重要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希望学校在新的起点上,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教书育人、科研攻关等工作中,不断改革创新、奋发作为、追求卓越,努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在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的引领下,全体哈工大人正奋力开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哈工大规格的新百年卓越之路。
工程师的摇篮
哈工大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学校住所地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同时在山东省威海市和广东省深圳市分别设有校区。学校始建于1920年,1951年被确定为全国学习国外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的两所样板大学之一,1954年进入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6所高校行列,被誉为“工程师的摇篮”。学校于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1999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985工程”重点建设的9所大学之一,2000年与同根同源的哈尔滨建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哈工大,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2022年8个学科入选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名单。
学校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模范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形成了“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于1996年、2001年、2011年、2021年四次获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于1984年、2011年、2016年、2021年四次获评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曾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工业和信息化部“一提三优”工程特别优秀学校等荣誉称号,入选全国首批十所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学校持续发挥党建双创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引领优势,不断完善“学校党委主导、学院党委主体、党支部主心骨、党员主人翁”的基层党建工作体系,持续深化“+支部”“榜样库”“工作室”思政工作品牌内涵,高质量建设一批理论宣讲团和先进事迹报告团。2021年刘永坦院士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规格严格,功夫到家
学校秉承“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校训传统,形成了“厚基础、强实践、严过程、求创新”的人才培养特色,培养出了113位两院院士、148位大学书记和校长、122位副部级以上领导干部、47位共和国将军、450余位航天国防总师,培养出了共和国勋章获得者、全国最美奋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最美教师、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培养出了30余万优秀人才。近年来,学校充分发挥科教融合、产教融合育人优势,加速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创新拔尖人才个性化培养体系,加强“五育并举”顶层设计和资源供给,创新推出的永坦班、善义班、小卫星班、智能机器人班等“院士班”广受欢迎,学生学科竞赛成绩连续3年蝉联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第一,紫丁香学生微纳卫星团队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学校大力赓续弘扬“铭记责任、竭诚奉献的爱国精神;求真务实、崇尚科学的求是精神;海纳百川、协作攻关的团结精神;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的奋进精神”的哈工大精神传统,坚持“稳引培”并举,坚持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建成了一支享有“八百壮士”美誉的师资队伍。现有两院院士39人(含双聘)、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04人、国家级青年人才225人。
学校秉持“强精优特”学科建设理念,坚持扬工强理重交叉,形成了优势特色学科、基础学科、新兴交叉学科、支撑学科组成的较为完善的学科体系。学校拥有9个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6个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在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学校有10个一级学科排名位居全国前五位,其中力学学科排名全国第一。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哈工大共有17个学科位列A类,学科优秀率(A类学科占授权学科的比例)位列全国第六位,A类学科数量位列全国第八位,工科A类数量位列全国第二位。
学校坚持与国家重大战略同频共振,形成了“立足航天、服务国防、长于工程”的优势特色,创立了中国高校第一个航天学院,发射了中国第一颗由高校牵头自主研制的小卫星,在中国首次实现了星地激光链路通信,诞生了中国第一台会下棋能说话的计算机、第一部新体制雷达、第一台弧焊机器人和点焊机器人、第一颗由高校学子自主设计研制管控的纳卫星,实现了国际首次高轨卫星对地高速激光双向通信试验,突破了世界最大口径射电望远镜的支撑结构系统关键技术、支持中国“天眼”成功“开眼”,研制成功的空间机械手在天宫二号上实现了国际首次人机协同在轨维修科学试验,研制成功的新一代磁聚焦型霍尔电推力器在国际上首次实现空间应用,在国际上首次实现了形状记忆聚合物太阳能电池结构的在轨可控展开,成功发射的“龙江二号”成为全球首个独立完成地月转移、近月制动、环月飞行的微卫星,主持参研的火星车移动系统、转移坡道机构助力“祝融号”实现火星表面巡视探测,多项技术成果支撑中国首次月球采样返回任务,首次解析T细胞受体-共受体复合物结构、成为国际细胞适应性免疫研究领域的里程碑,正在建设中国首个用于模拟太空极端环境的大科学工程,参与了探月工程等14个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荣获2018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累计有10个项目入选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十三五”期间牵头获22项国家科学技术奖,数百项成果助力中国航天66载,曾获“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突出贡献集体奖”等多个奖项。
面向新征程,哈工大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为引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矢志打造更多国之重器、培养更多杰出人才,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流大学建设,勇担中国航天第一校“尖兵”重任,努力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院系设置
航天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商学院、人文社科学部外国语学院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环境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学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化工与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医学与健康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未来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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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焊接技术与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通信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
开设专业
俄语 建筑学 法学 数字经济 智慧建筑与建造 智能装备与系统 智能感知工程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环境设计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电子封装技术 数字媒体艺术 人工智能 计算金融 机器人工程 经济学 风景园林 化学 社会学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 会计学 市场营销 城乡规划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自动化 电子商务 应用物理学 金融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智能视觉工程 产品设计 仿生科学与工程 运动训练 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双一流学科建设
力学 机械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土木工程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
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新生奖励办法
为鼓励尖子学生报考我校,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根据各省参加高考考生数量和教育发展水平,对平行志愿第一位置(非平行志愿第一志愿)报考哈工大,德、智、体全面发展、高考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奖励,办法如下:
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26个省份:对第一志愿报考哈工大且高考文化课分数位于所在省份前400名的学生进行奖励,第1名-50名的学生,奖金5万元;第51名-100名的学生,奖金4万元;第101名-200名的学生,奖金3万元;第201名-300名的学生,奖金2万元;第301名-400名的学生,奖金1万元。
二、海南、青海、新疆3个省份:对第一志愿报考哈工大且高考文化课分数位于所在省份前100名的学生进行奖励,第1名-20名的学生,奖金5万元;第21名-40名的学生,奖金4万元,第41名-60名的学生,奖金3万元,第61名-80名的学生,奖金2万元,第81名-100名的学生,奖金1万元。
三、西藏、宁夏2个省份:对第一志愿报考哈工大且高考文化课分数位于所在省份前30名的学生进行奖励,第1名-5名的学生,奖金5万元;第6名-10名的学生,奖金4万元,第11名-15名的学生,奖金3万元,第16名-20名的学生,奖金2万元,第21名-30名的学生,奖金1万元。
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理工类考生,高考名次和报考志愿需考生于8月1日前向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提供,由招生办核实确认。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设立的旨在奖励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国家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国防科技奖学金
国防科技奖学金由国家设立,面向国防科技学科专业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设立。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可申报。通过选拔的学生与学校、国防科技企事业单位签订奖学金协议书,每年可获得10000元的奖学金直至毕业。学生毕业后到协议签订单位直接就业。
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校设立,每学期评定一次,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和单项奖项。获奖学生比例约为30%,奖学金金额200-5000元/学年。
特殊奖学金
特殊奖学金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海内外知名人士、学术机构等在学校设立的用于奖励全面成才或某一专业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我校设有各类特殊奖学金七十余项,如优秀学生李昌奖学金、曾宪梓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光华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CASC奖学金、三星奖学金、华为奖学金、德昌电机奖学金、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富士施乐奖学金、长兴奖学金、中国电科十四所国睿奖学金、伊顿创新奖学金、桑德教育奖、panasonic育英奖学金、特高压奖学金、E+H奖学金、人民网奖学金星网锐捷奖学金等,各学院还设有针对指定专业的奖学金类型。特殊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学金金额1000-10000元不等。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由国家设立用于资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国家奖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社会助学金
社会助学金是由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企事业单位和各界人士在学校设立,旨在资助在校期间成绩优良、生活俭朴、积极上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现设有丰田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CASC助学金、富达助学金、新疆少数民族奖学金、春华秋实西部助学金以及各类针对专业所设的院系助学金等四十余项助学金。
绿色通道
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报到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即入学时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时缴纳学杂费的学生,可以持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学校提出申请,我校将根据实际具体情况给予办理缓交学费、先行报到的手续,使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正常入学。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方式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的不足。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银行贷款。近年来每年学校有帮助4000余名学生、约1800万元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校内借款
校内借款主要是弥补国家助学贷款的不足。对于学费额度较高或者家庭暂时出现特殊情况而造成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校内借款。
勤工助学基金
学校设立专项基金,每年在校内累计提供1000余个勤工助学岗位,包括助管、助教、助研、劳动服务、家教等多种岗位,使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作为生活费补充。
困难补助
学校还设有“困难不怕,哈工大是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项目,为他们提供生活补助、路途补助和冬服补助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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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哈尔滨工业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简称为哈工大。英文译名为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HIT。学校住所地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即校本部),同时在山东省威海市和广东省深圳市分别设有校区。
第三条 学校是由国家设立的非营利性教育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四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的本科院校招生代码不同,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所有毕业生均颁发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深圳校区毕业证书注明培养校区。
第五条 学校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基本职能,实施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下,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本科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组。各招生宣传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集体决策的原则,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开展强基计划、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和综合评价的招生工作。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进行。
第十五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调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最大分值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强基计划、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学校按投档成绩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按投档成绩为考生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所报专业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他考生专业录取结束后调剂至录取额未满的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在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提前批次、卓越优才计划录取的学生投档成绩若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本科一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录取提档分数线以上的,按照学校规定享有申请转专业机会。卓越优才计划录取的学生可在卓越优才计划内申请转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享有申请转专业机会。
第十九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民族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在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一批次录取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第二十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依托于未来技术学院培养,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永坦班、善义班、小卫星班、智能机器人班、人工智能班、未来技术拔尖班。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民族班录取的学生纳入卓越优才计划着力培养。
第二十一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各专业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请谨慎填报专业志愿。
第二十二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的体检标准: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整合科学、生物医学科学、智能医学工程、生物工程、环境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应用物理学、材料物理。其他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哈尔滨工业大学校本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分别按照黑龙江省、山东省和广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结果,网址:https://zsb.hit.edu.cn。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哈尔滨工业大学将制定相应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址
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邮政编码:150001
招生办咨询电话:0451-53985216
网址:https://zsb.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2号
邮政编码:264209
招生办咨询电话:0631-5689455
网址:http://zsb.hitwh.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深圳大学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
邮政编码:518055
招生办咨询电话:0755-26035891
网址:http://zsb.hits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