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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2017年顺利迈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
山东大学前身是1901年创办的山东大学堂,被誉为中国近代高等教育起源性大学。其医学学科起源于1864年,开启近代中国高等医学教育之先河。从诞生起,学校先后历经了山东大学堂、国立青岛大学、国立山东大学、山东大学以及由原山东大学、山东医科大学、山东工业大学三校合并组建的新山东大学等几个历史发展时期。120余年来,山东大学始终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深入践行“学无止境,气有浩然”的校训精神,踔厉奋发,薪火相传,积淀形成了“崇实求新”的校风,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总占地面积8000余亩,形成了一校三地(济南、威海、青岛)的办学格局,是中国目前学科门类最齐全的大学之一,在综合性大学中具有代表性,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52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类别9个、硕士授权类别34个,本科招生专业9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6个,涵盖除农学、军事学以外的所有学科门类。现有在校生75000余人,专任教师48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含聘任制)2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2人、长江青年3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0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4人,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52人、青年拔尖人才6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39人。建有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其他自然科学类国家级科研平台10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其他人文社科类国家级科研平台5个。拥有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等4家直属附属医院。与32个国家和地区的200余所学校签署了校际合作协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学校深刻领会“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的精神实质,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以追求卓越、只争朝夕的奋进姿态,大力实施“七大战略”,加快实现“由大到强”历史性转变,学校的整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明显增强,20个学科的学术影响力和贡献能力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5个学科进入ESI前1‰,金融数学、晶体材料、凝聚态物理、胶体界面化学、微生物、机械、材料学、心脑血管功能修复、新药制造、中国古典哲学等学科均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有些方向和领域已处在世界水平,家国情怀、担当精神、崇实品格、创新素养的“山大基因”广受赞誉。
2021年5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大学《文史哲》编辑部全体编辑人员回信,充分肯定70年来《文史哲》编辑部在党的领导下,几代编辑人员守正创新、薪火相传,为弘扬中华文明、繁荣学术研究等作出的积极贡献,对办好《文史哲》杂志寄予殷切期望,对包括山东大学教师在内的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提出明确要求,体现了对山东大学的亲切关怀,全体山大人备受激励鼓舞、倍感责任重大。
新时代新征程,学校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深入践行“四个服务”,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追求卓越,只争朝夕,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不移创新实施“七大战略”,奋力开创建设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世界一流大学新局面,精彩书写“强国建设、山大何为”的时代答卷,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断作出新的山大贡献!
院系设置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经济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考古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经济研究院、儒学高等研究院(文史哲研究院)、外国语学院(大学外语教学部)、晶体材料研究院、中泰证券金融研究院、新一代半导体材料研究院、人工智能学院、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教育高等研究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与康复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核科学与能源动力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土建与水利学院、体育学院、软件学院、集成电路学院、中加合作办学项目、人工智能国际联合研究院、智能创新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核科学与能源动力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土建与水利学院、齐鲁交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东北亚学院、翻译学院、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商学院、艺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法学院、海洋学院、文化传播学院、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大学澳国立联合理学院、体育教学部、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创新转化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前沿交叉科学青岛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青岛研究院、微生物技术研究院、环境研究院、海洋研究院、数学与交叉科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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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软件工程 英语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护理学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历史学 生物技术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药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工商管理 财政学 环境工程 口腔医学(一体化) 生态学 能源与动力工程 临床医学(一体化) 临床医学(一体化,儿科方向) 自动化 法学
开设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美术学 预防医学 数字媒体技术 汉语国际教育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网络空间安全 人工智能 材料科学与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智能制造工程 音乐学(西洋器乐表演) 临床药学 生物医学数据科学 人类学 档案学 工程管理 化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科学 政治学与行政学 国际政治 行政管理 新闻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统计学 音乐学 生物科学 生物工程 产品设计(艺术类) 物理学 国际新闻与传播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社会工作 俄语 会计学 机器人工程 储能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马克思主义理论 国际经济与贸易 考古学 汉语言文学 工程力学 哲学 金融学 经济学 应用物理学 社会学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土木、水利与海洋工程 智能医学工程 德语 运动训练 软件工程 法学 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
双一流学科建设
中国语言文学 数学 化学 临床医学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设有各类奖助学金,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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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山东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山东大学,简称山大。英文名称为Shandong University,简称SDU。学校法定注册地址设在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学校在威海市、青岛市设立校区。威海校区地址为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对外称山东大学(威海),英文名称为Shandong University, Weihai。青岛校区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对外称山东大学(青岛),英文名称为 Shandong University, Qingdao。
第三条 学校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是国家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四条 山东大学以“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为办学宗旨,以“学无止境,气有浩然”为校训,弘扬“崇实求新”的校风,践行“为国育贤”的理念,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最优秀的本科生和最具创造力的研究生,加快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和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形成了具有山大特色的多层次、立体化的高端人才培养体系。
第五条 学校本部与青岛校区统一招生,威海校区单独招生。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统一颁发山东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山东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学校本科招生工作,讨论本科招生重大事项,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第八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方案和录取标准等招生工作重要事项。
第九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山东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授权威海校区教务处负责威海校区本科招生的部分具体事务。
第十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一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山东大学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区域及城乡协调发展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办学条件,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核准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山东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录取等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公平公正、质量优先、集体决策的原则。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1. 调档时,对于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山东大学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最高一项,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调档、分专业时均适用。所有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2. 山东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录取线等情况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3. 山东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应省份同分比较规则执行;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者、高考语文加数学成绩高者、高考语文成绩高者、高考外语成绩高者,来源计划录满为止。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差别;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4. 山东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相应规定。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批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即“分数清”)的录取办法。
5. 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
6. 山东大学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7. 强基计划、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山东省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等类型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小语种以外的相关专业。
8. 临床医学专业、威海校区国际政治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建议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9.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化学类、生物科学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药学类、护理学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按学分计收学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构成,具体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收费政策文件执行。其中,学分学费按实际修读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
根据山东省收费文件,结合专业培养方案,我校各本科专业学费一般约为5280-792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约为10560元/年;软件学院、集成电路学院为国家示范性学院,根据相关政策,学费约为120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800-1200元/年。
如国家或山东省收费政策变化,学校将依据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山东大学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设有各类奖助学金,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山东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山东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咨询和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www.bkzs.sdu.edu.cn
咨询(监督)电话:0531-59626977
传真:0531-88564787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bkzsw.wh.sdu.edu.cn
咨询(监督)电话:0631-5688282
传真:0631-5688902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531-88364422(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