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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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华南理工大学地处广州,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校园分为五山校区、大学城校区和广州国际校区,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获得单位。学校办学源远流长,最早可溯源至1918年成立的广东省立第一甲种工业学校;正式组建于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时期,为新中国四大工学院之一;1960年成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在全国高校首开部省共建之先河;1995年进入“211工程”行列;2001年进入“985工程”行列;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2020年在“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排名第151-200位。
如今的华南理工大学已经发展为一所以工见长,理、工、医结合,管、经、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建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学科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前10%;10个学科领域进入国际高水平学科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农业科学4个学科领域进入前1‰,入选数在全国高校中并列排名第6位,华南地区首位。
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高等教育各类学生51万多人,一大批毕业校友成为中国科技骨干、著名企业家和领导干部。学校被誉为工程师和企业家的摇篮,毕业生就业率多年来位居全国高校和广东省高校前列。2017年,入选国家“双创”示范基地。
学校以雄厚的原始科研创新能力推动一流大学建设,建有27个国家级科研平台、185个部省级科研平台,数量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广东高校首位。2009年以来,累计获中国专利奖数量排名全国高校第一;2015年,专利技术转让指标居全国高校榜首。
2017年,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由教育部、广东省、广州市和华南理工大学四方签约共建,这是学校“双一流”建设发展的新引擎,也是中国高等教育又一次新的探索。校区采用“中方为主、国际协同”的方式,依托学校现有优势学科资源和理工特色,与牛津大学、密西根大学等不少于20所世界著名一流高校强强联合,努力办成高水平、国际化、研究型、新工科特色的世界一流示范校区。
在新的历史发展起点上,学校提出了在建校100周年即2052年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目标。学校将秉承“博学慎思 明辨笃行”的校训,坚持学术立校、人才强校、开放活校、文化兴校,发扬“厚德尚学 自强不息 务实创新 追求卓越”的精神,紧紧抓住“双一流”建设和广州国际校区建设的重要契机,坚持内涵发展,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提高质量,向着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电子与信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旅游管理系、电子商务系、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力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软件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创业教育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设计学院、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峻德书院、铭诚书院、生物与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吴贤铭智能工程学院、前沿软物质学院(华南软物质科学与技术高等研究院 先进材料国际化示范学院 自旋科技研究院)、微电子学院、未来科技学院、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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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建筑学 城乡规划 信息工程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网络工程 轻化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数学与应用数学 工商管理 生物工程
开设专业
机械类(创新班) 工科试验班(智能装备与先进制造)(含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风景园林 工程力学(创新班) 土木工程(卓越全英班) 工科试验班(智慧土木与数字建造)(含智能建造、士木工程、水务工程、工程管理) 船舶与海洋工程 电气工程及基自动化(卓越班)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器类大类招生) 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类大类招生) 信息工程(创新班) 自动化(创新班) 自动化(自动化类大类招生) 材料类(创新班)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大类招生) 数学类(强基计划班)(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应用物理学(严济慈英才班) 应用物理学(物理学类大类招生) 会计学 行政管理 商务英语 日语 运动训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全英创新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拔尖基地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大类招生) 软件工程(卓越班) 软件工程(3+2中澳班) 软件工程 环境工程(全英班) 环境工程(3+2中澳班)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大类招生) 音乐表演 音乐学 舞蹈学 工业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法学(卓越法律班) 法学(法学类大类招生) 经济学(创新班) 经济学(经济学类大类招生) 金融科技 医学影像学 临床医学 生物医学工程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智能制造工程 机器人工程 人工智能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生物技术 机械工程 智能科学与技术 应用化学 能源化学工程 制药工程 资源环境科学 食品质量与安全 信息与计算科学 信息安全 新闻学 传播学 广告学 知识产权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学 旅游管理 会展经济与管理 食品营养与健康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 财务管理 机械电子工程 智能车辆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统计学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功能材料 环境科学与工程 生物材料 软物质科学与工程 智能海洋装备 舞蹈表演 工业工程 生物制药
双一流学科建设
化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轻工技术与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华南理工大学已建立完善的“奖、助、贷、补、减、勤、偿”学生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坚实保障,激励优秀学生取得更大进步。
(一)奖励性资助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等;
(二)保障性资助有国家助学金、社会捐赠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
(三)补偿性资助有中西部基层就业、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
学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020-87110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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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华南理工大学章程》,结合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严格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华南理工大学,简称华南理工;英文名称为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SCUT。
第五条 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办学类型为国有公办,办学层次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六条 学校设有五山校区、大学城校区、广州国际校区,地址分别为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382号、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777号。
第七条 具有华南理工大学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负责对涉嫌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置。
第四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指导,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教育发展状况、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参考近年来本校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实际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统计分析,编制当年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等。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统筹安排、严格规范的原则。
第十三条 考生档案必须齐全、真实,对不符合规定的档案材料,可要求予以补充或退档。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身体健康状况具体要求按照《华南理工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专业情况总表》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等色觉评定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或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指导,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确定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及各省选考科目要求,报教育部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至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入校后需加试素描。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参照学校当年各专业在生源地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投档成绩,按照高分转低分的原则结合录取要求,调入新专业。
第十七条 学校本科外语教学中,非外语类专业主要采用英语教学,本科生英语水平必须达到学校的培养要求方可毕业。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生源省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平行志愿批次普通类考生调档后,服从调剂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者不退档;未完成计划采取征集志愿完成。非平行志愿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档案不足,依次按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其专业志愿只能录取到学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第十九条 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学校在录取时对获得各类政策性加分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条 学校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排序原则排序,没有明确排序原则的省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当高考文化成绩仍然相同时,依据理科“理科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科“语文-文综-文科数学-外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数学-语文-外语-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最高成绩”的成绩排序方法。当专业计划未满额时,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该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未能满足专业志愿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方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第二十二条 民族班录取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原则上从高考成绩不低于本校在该省普通类投档分数线以下40分以内的符合资格考生中择优录取。学校在该省未设置该科类普通类招生,则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参考,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本科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参考。
第二十三条 学校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参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文件,原则上考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本科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按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入学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 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艺术专业、运动训练专业、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和华侨港澳台学生等类型招生项目的招生录取,依照学校当年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办法由学校按照有关招生工作要求制定,详情可在学校本科招生网查阅。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一)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学费:6850元/生·学年(其中,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1—2年级6850元/生·学年,3—4年级16000元/生·学年);
(二)文科类专业学费:6060元/生·学年;
(三)非理论类艺术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
(四)医学类专业学费:7660元/生·学年;
(五)广州国际校区所属专业学费:95000元/生·学年;
(六)住宿费:600~1600元/生·学年。
以上所列以及与日本千叶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具体以学校信息公开为准。
第六章 激励与保障机制
第二十七条 学校已建立完善的“奖、助、贷、补、减、勤、偿”学生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坚实保障,激励优秀学生取得更大进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实施专业类招生的专业,具体培养与分流方案由学校另行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等上级有关政策调整,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cut.edu.cn/)为学校官方招生信息平台,学校招生的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此网站发布。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笃行楼北座111室
邮政编码:510641
招生咨询电话:020-87110737
招生传真:020-87111502
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cut.edu.cn/
招生电子邮箱:admit@scut.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学生资助热线电话:020-87110693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20-8711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