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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西南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重庆市共建的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
学校主体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坐落于缙云山麓、嘉陵江畔,占地8000余亩,校舍面积165万平方米,绿地率达40%,泱泱校园,宏丽庄重,气象万千,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校,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
学校溯源于1906年建立的川东师范学堂,几经传承演变,1936年更名为四川省立教育学院。1950年,四川省立教育学院的教育、国文、外文、史地、数学等系与1940年成立的国立女子师范学院合并建立西南师范学院,农艺、园艺和农产制造等系与1946年创办的私立相辉学院等合并建立西南农学院。1985年,两校分别更名为西南师范大学、西南农业大学。2000年,重庆市轻工业职业大学并入西南师范大学;2001年,西南农业大学、四川畜牧兽医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柑桔研究所合并组建为新的西南农业大学。2005年,西南师范大学、西南农业大学合并组建为西南大学,开启了学校发展崭新篇章。
百余年来,筚路蓝缕,玉汝于成,数代西南大学人以其弘毅坚韧、自强不息的奋斗铸就了"特立西南、学行天下"的大学精神,不断丰富着"含弘光大,继往开来"的校训内涵。
百余年来,学校始终以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为己任,杏坛育人,劝课农桑,积淀了深厚的人文底蕴。一大批名师先贤曾执教于此,春风化雨,躬耕不辍。数十万毕业生从这里走向四面八方,成为民族复兴大业的建设者和各行各业的中坚骨干。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特色鲜明,现有53个一级学科,涵盖了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12个学科门类,其中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8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51个一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有1种专业博士学位、19种专业硕士学位,另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5个,有8个学科领域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培养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深厚人文底蕴、扎实专业知识、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学校现有37个学院(部),105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0个、重庆市特色专业37个。教学资源丰富,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3个、重庆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3个,有国家级精品课程46门、重庆市精品课程96门,有国家级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现有在校学生5万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近4万人,硕士、博士研究生11000余人,留学生2000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3000人,其中教授655人、副教授1198人,博士生导师491人、硕士生导师1576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资深教授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千人计划"入选者12人、"国家特支计划"入选者9人、"长江学者"1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和学科评议组成员8人,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
学校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或农业部重点实验室10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111计划"创新引智基地3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试验站2个、农业部科学观测实验站2个、国土资源部野外基地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重庆市重点实验室12个、重庆市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5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文化部公共文化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重点实验室(共建)1个、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3个。"十二五"期间,学校国家级科研立项数量达900余项,科研经费总量达到20.35亿元,获"973"项目、"863"项目(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重大文化工程项目等国家级项目700余项,获得授权专利1000余项,育成动植物新品种50个,出版专著800余部,自然科学在SCIE、EI、ISTP三大检索论文数量达5400余篇,人文社会科学在SSCI、A&HCI、CSSCI三大检索论文数量达3600余篇。"十二五"以来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中国专利优秀奖1项、教育部普通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20余项、重庆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8项。
学校注重发挥自身优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立足重庆、面向西南,服务全国",与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江苏、山东等省市50余个地、市、县建立了校地战略合作关系,与国内50多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与26省市500余个行政事业单位和1000多家企业开展了有效的项目合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中与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的县校合作,受到广泛好评,被誉为产学研有效结合的"石柱模式"。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进程,与美、加、泰、日、韩、越、澳、俄等近40个国家和地区的14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在泰国、加拿大、哈萨克斯坦合作建立孔子学院3所。
历经百余年的磨砺和发展,今天的西南大学正秉承"含弘光大、继往开来"的校训,坚持"学术立校、人才强校、质量兴校、管理活校"的发展理念,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全面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建设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努力奋斗。
院系设置
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美术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地理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园艺园林学院、动物医学院、药学院、中医药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商贸学院、体育学院、新闻传媒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工程技术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软件学院、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蚕桑纺织与生物质科学学院、水产学院、西塔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民族学院、国家治理学院、教育学部、音乐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资源环境学院、食品科学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智慧农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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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物理学 农业资源与环境 数学与应用数学 蚕学 生物科学 植物保护 园艺 历史学 英语 思想政治教育 食品科学与工程 农学 农林经济管理 动物医学 汉语言文学 音乐表演
开设专业
日语 俄语 德语 英语(公费师范) 英语 思想政治教育(公费师范) 马克思主义理论 思想政治教育 行政管理 哲学 法学 物流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应用心理学 心理学(公费师范) 心理学(中外合作办学) 运动训练 体育教育 音乐学 舞蹈学 音乐表演 音乐学(公费师范) 雕塑 绘画 美术学 美术学(公费师范) 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新闻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 物理学(师范) 物理学 量子信息科学 材料物理 金属材料工程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农业资源与环境 生物质科学与工程 土地科学与技术 林学 园林 环境科学与工程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地理信息科学 地理科学(公费师范)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智能车辆工程 智能制造工程 土木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数学与应用数学(免费师范)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优师专项) 统计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费师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软件工程 网络工程 智能科学与技术 信息安全 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西南大学与塔斯马尼亚大学合作共建) 通信工程 人工智能 蚕学 动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 动物科学 纺织工程 生物技术 生物科学(公费师范) 生物技术(西南大学与西澳大学合作共建) 生物科学 生物科学(拔尖创新班) 药学 药学(全英文创新实验班) 制药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经济学(西南大学与西澳大学合作共建) 经济学 食品质量与安全(西南大学和塔斯马尼亚大学合作共建) 食品科学与工程 植物保护 园艺 茶学 农学 植物科学与技术 植物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生物育种科学 智慧农业 历史学 历史学(公费师范) 汉语言文学(公费师范) 汉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化学(公费师范) 应用化学 学前教育(公费师范) 教育学(晏阳初创新实验班) 特殊教育(公费师范) 教育技术学(公费师范) 水族科学与技术 水产养殖学 包装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社会工作 工商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会计学 市场营销 文化产业管理 金融学 旅游管理 农林经济管理 动物医学 兽医公共卫生 风景园林 民族学
学校构建了完整的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元化、全方位、全过程的奖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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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西南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西南大学章程》,为做好学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南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 学校设北碚和荣昌两个校区,办学地点分别在重庆市北碚区、重庆市荣昌区,北碚校区为主校区。
第四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类、艺术体育类、国家公费师范、国家优师专项、中外合作办学、保送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体育单招、港澳台侨和少数民族预科等。
第五条 学校对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邮编:400715。本科招生网址:http://bkzsw.sw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3-68367777、023-68252513,招生咨询邮箱:zs2006@swu.edu.cn。招生监督邮箱: zsksjd@swu.edu.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就读地点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情况,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定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2024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10120名,招生专业106个。招生计划根据历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分配,并向中西部地区和重点高校录取率相对较低省份倾斜。国家公费师范、国家优师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需求分配。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使用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原则。
第十一条 2024年学校共有17个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学习统一的基础课程后再根据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其中植物生产类新生,入学时由学校随机分配到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园林学院按大类统一培养,再分流到各专业及相应学院。
第十二条 西南大学西塔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南大学与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塔斯马尼亚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专业包括生物技术、经济学、电子信息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4个专业。
第十三条 西南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包括心理学、软件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植物科学与技术、动物科学等6个专业,由西南大学分别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以及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合作举办。
第十四条 西南大学北碚校区、荣昌校区分设单独学校代码招生,西南大学(北碚校区)录取的考生就读地点为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荣昌校区)录取的考生就读地点为重庆市荣昌区学院路160号。学生进校后的专业转换按照《西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的各类考生(保送生、体育单招、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港澳台侨除外),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六条 2024年学校艺术类各专业不单独组织校考。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学校录取时以各生源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具体分省招生专业安排见《西南大学202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七条 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组织保送生招生、港澳台侨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考试。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有明确投档比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执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加分政策,按照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学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二十二条 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及类别,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则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将根据录取要求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类别,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将未完成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
第二十三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艺术类、体育类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如存在录取未满额的专业,则在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中,参考其专业志愿,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到相关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先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进档考生,如录取未满额,则按相同规则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后续专业志愿进档考生。
第二十五条 在进档考生(不含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安排时,如遇投档成绩与专业志愿均相同的情形,“3+1+2”模式改革省份的历史类考生参考历史、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物理类考生参考物理、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3+3”模式改革省份的考生参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择优录取;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文史类考生参考文综、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参考理综、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对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英语为主要授课语言,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等21个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及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师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且只招收填有我校相应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九条 体育教育专业的录取原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成绩高者优先(文化成绩也相同的情形,参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执行)。
第三十条 艺术类、体育单招、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2024年有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执行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师范类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还须符合教师资格申办地关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相关要求。学校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部分“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中不予录取的情形,详见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招生政策栏目。
第六章 新生入学
第三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其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第三十五条 国家公费师范生入学前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入学前须签订《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师范生入学前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
第七章 收费和资助
第三十六条 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3700-55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学年4500元/年、三四学年10500元/年,运动训练专业8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0000元/年,少数民族预科37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在西南大学就读期间38000-5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专业在西南大学就读期间5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专业在外方高校就读期间,按相关合作高校学费标准向外方合作高校缴纳学费;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领取生活费补助。各项收费标准最终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三十七条 学校构建了完整的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元化、全方位、全过程的奖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