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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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大学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建校时期,青云发轫。1922年10月23日成立的上海大学,是中国共产党主导创办并实际领导的第一所正规大学。孙中山、李大钊、陈独秀、毛泽东等悉心关怀,于右任、邓中夏、瞿秋白、蔡和森、任弼时、张太雷、恽代英、邵力子、陈望道、田汉等贤达汇聚上大。学校在中国革命史和教育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彼时享有“文有上大,武有黄埔”“北有五四时期的北大,南有五卅时期的上大”的盛誉。
20世纪20年代的上海大学践行“养成建国人才,促进文化事业”的办学宗旨,成就瞩目,英才济济。杨尚昆、王稼祥、秦邦宪、关向应、李硕勋、王步文、刘华、何秉彝、杨之华、张琴秋、钟复光、丁玲、戴望舒、谭其骧、王一知等都从这里走出,他们中有党和国家领导人,有为国捐躯的烈士,有著名的社会活动家,有一流的学者、作家、剧作家、诗人等,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传播、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普及等方面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奠基时期,育才造士。新中国建立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上海科学技术大学、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与上海工业大学先后成立。三校艰苦创业,周仁、严东生、谢希德、李华、张敬人等勇挑重担,为把上海建成“先进的工业和科学技术基地”,服务新中国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培养了大批“高精尖”人才和工业技术人才。
再造时期,弦歌不辍。1983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复旦大学分校、上海外国语学院分校、华东师范大学仪表电子分校、上海科学技术大学分校、上海机械学院轻工分校、上海市美术学校等六所学校合并,复办上海大学,要求继承早期上海大学的光荣传统,孟宪勤、王生洪先后任书记、校长。早期上海大学校友杨尚昆、周建人、俞平伯、阳翰笙、匡亚明、施蛰存等纷纷题词来电,祝贺母校“复校”“重光”。
复兴时期,跨越发展。1994年5月,新的上海大学由上海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上海科学技术大学(成立于1958年)、上海大学和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1959年)合并组建。著名科学家、教育家钱伟长院士担任校长,吴程里任书记。钱伟长独树一帜的教育思想和治校方略开创了学校思想解放和学术繁荣的新局面,推进了学校各项事业的新发展。学校植根上海,发挥综合优势,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迈入研究型大学行列。
赶超时期,争创一流。学校以列入上海高水平地方大学建设为契机,践行新时代新发展理念,抢抓机遇、锐意改革,追卓越、创一流,努力在世界大学行列中书写鲜明印记,在践行上海城市品格中彰显上大特质。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综合实力进入全球前300,全面开启建设世界一流、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新征程。
1922-1924年 上海大学青云路校舍
1924-1925年 上海大学西摩路校舍
1994年5月27日 校长钱伟长与时任上海
市委副书记、市长黄菊为新上海大学揭牌
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现设有32个学院。设有101个本科专业,2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交叉学科博士点,4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2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2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2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共建)、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共建),5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1个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1个中国社科院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上海研究院、1个国家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基地、1个外交部与上海大学共建上海合作组织公共外交研究院、1个国家文物局中国海外文物研究中心、1个国家文物局和上海大学共建文化遗产保护基础科学研究院、1个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84个省部级及以上基地平台。
学校现有研究生20026人,全日制本科生19931人(预科生63人),成人教育学生19180人。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建立以学分制、选课制、短学期制为核心的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是拥有国家试点学院的17所高校之一,是教育部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首批高校之一,是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高校之一。钱伟长学院入选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获评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学校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首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1个,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1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2个,国家一流课程19门。学校以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获评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8项。
上海大学在2009年、2016年先后被教育部评为首批50所“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和首批50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2021年又入选全国100篇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案例,并获批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基地。我校2023年毕业生共计9972名(含定向就业研究生499名),近年来毕业去向落实率连续保持稳中有升,其中本科毕业生境内外深造比例达46%。学校始终重视就业价值引导,越来越多的毕业生主动选择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上海大学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初步形成了层次更为清晰、结构更趋合理、具有国际化程度、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并已形成了若干有特色、有影响、有潜力的学科团队。现有专任教师3508人,其中正高级808人、副高级1113人。现有全职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6人,双聘院士15人,海外院士11人;国家级中青年领军人才97人,国家级青年人才82人,艺术类人才10人,省部级中青年领军人才215人,省部级青年人才234人。
上海大学科研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高校先进行列。1994年以来,以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3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5项,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30项(其中一等奖2项)、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26项(其中一等奖2项),获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6项,获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共计187项(其中一等奖40项),获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共计21项(其中一等奖3项),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共计47项。
上海大学积极推进开放合作,开展了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外合作办学稳步发展。截止目前,学校已与55个国家和地区的254所大学及机构签署校际合作协议,在校就读的国际学生2590人,来自于全球160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国际学历生2242人。学校被教育部评为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单位、首批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拥有4个科技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基地。学校建有4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并已与欧洲、亚洲、南美洲等地区的大学合作建立了5所孔子学院和1所境外办学机构。
学校与中国科学院长三角地区研究院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四川省人民政府,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嘉定区人民政府、静安区人民政府、黄浦区人民政府,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嘉兴市人民政府、嘉善县人民政府,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泰州市人民政府,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河南省文物局,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合重型燃气轮机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了科技创新、教育文化、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全面合作。
上海大学校园占地面积18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39万平方米,形成了以校本部为“一体”、延长校区和嘉定校区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的校园格局。
上海大学图书馆建筑面积7.91万平方米,读者座位数5897个;馆藏图书近437.7万册;订购纸质报刊1482种;订购电子文献数据库77种,含电子刊近6.2万种,电子书908.1万余种。
学校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助力一流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贯通校区间“环状”互联光缆,启用学科智能计算服务共享平台(二期),推进基于IPV6的校园物联网、四中心融合、5G校园建设及AI+教育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开展核心业务大系统建设、数据治理、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工作并持续完善业务流程优化再造,推进教育大模型试验应用。
上海大学一贯重视党的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1994年以来,上海大学已11次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2009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2015年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2017年11月,荣获首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2019年4月,荣获首届“上海市文明校园”称号;2020年11月,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上海大学全国文明校园复查合格,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2021年4月,荣获第二届“上海市文明校园”称号;2018年11月,上海大学“中华古诗文吟诵和创作基地”入选教育部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2019年10月,溯园(上海大学博物馆)获批上海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22年5月,钱伟长图书馆入选全国首批“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2023年3月,钱伟长图书馆获批上海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此外,学校于2007年荣获“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上海世博会先进集体”,2011年,被命名为“上海市廉政文化示范点”。
如今的上海大学,无论是办学水平,还是整体办学条件,在全国高校中都已位于前列。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上海大学的贯彻之年、统筹之年、奋进之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胸怀“国之大者”、坚持“四个放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追卓越、创一流,以钉钉子精神抓部署抓落实、务实功求实效,以绣花功夫把工作做扎实、做细致,以高水平改革开放推动学校发展再上新台阶,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上海新篇章贡献上大力量!
院系设置
人文社科类: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社会学院、新闻传播学院、文化遗产与信息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类: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悉尼工商学院
艺术类:上海美术学院、上海电影学院、音乐学院、上海温哥华电影学院
理工类:钱伟长学院、理学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翔英学院)、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中欧工程技术学院、微电子学院、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上海市应用数学和力学研究所)、里斯本学院、未来技术学院
医学类:医学院
其他类:社区学院、体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巴黎国际时装艺术学院、MBA教育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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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金属材料工程 美术学
开设专业
智能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空间安全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冶金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设计科学工程 雕塑 中国画 绘画 实验艺术 书法学 历史学 考古学 社会学 英语 日语 法学 法语 知识产权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学 经济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工程管理 工商管理 会计学 理论与应用力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应用物理学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信息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人工智能 应用化学 机械工程 工业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学 城乡规划 城市设计 哲学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表演 影视摄影与制作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导演 动画 数字媒体艺术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艺术与科技 艺术设计学 产品设计 工艺美术 音乐学 音乐表演 思想政治教育 环境工程 艺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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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上海大学)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宝山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
延长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 20 号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上海大学
证书
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机关纪委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纪检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1.上海大学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本年度上海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3.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语教学语种:1.中欧工程技术学院所有专业采用英语和法语;2.其他专业均采用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以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上海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其中:理科试验班、材料类、生物制药、环境工程(中葡合作)专业不招色盲、色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电气类、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信息工程(中法合作)、机械工程(中法合作)、材料科学与工程(中法合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葡合作)专业不招色盲。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规则:
(一)省级招办按上海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排序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学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二)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录取。
1.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文科(或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政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专业(组))依次比较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理科(或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物理和化学”或首选科目为“物理”的专业(组))依次比较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
2.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法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日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3.外语统一口试成绩要求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4.上海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的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5.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至上海大学的考生,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体检不受限制且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要求者,不会退档。
6.对于投档到上海大学但未进入专业志愿的考生,若不服从所有专业调剂,学校将予以退档;若体检受限、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达要求或不愿意调剂到高收费专业等不满足专业录取要求的,可能会被学校退档;其他考生,学校将在未录满的专业中进行调剂。
二、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1.艺术类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各学院202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暨“启航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3.保送生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4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4.综合评价录取招生项目按照《上海大学2024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执行。
注:上述简章如有调整,以上海大学发布的调整版简章为准。
三、上海大学认可教育部以及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进行专业录取时,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按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计划的艺术类等招生项目。
四、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2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上海大学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十二、收费
标准
学费
标准
(一)一般专业:
1.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2.理学、工学(除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专业)学科门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3.艺术学学科门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4.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机械工程”涉及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每生每学年77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中法合作专业(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2.中澳合作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教委财〔2017〕57号)。
3.中葡合作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环境工程)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发改价调〔2022〕18号)。
住宿费
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1200元(不含寒暑假)(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上海大学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规定,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还按规定实行服义务兵役资助和中西部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以及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等奖学金,各学院还设立奖助学金。此外,还有“隐形餐费”补贴、出国交流学习等发展型资助项目。
学校承诺:确保被上海大学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上海大学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上级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本科招生举报电话:021-36215782(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上海大学网址: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
咨询电话:021-66134148(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十六、其他须知
(一)钱伟长学院招生
钱伟长学院是国家试点学院、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系)和上海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实施“重基础、跨学科、国际化”人才培养战略。学院依托上海大学进入全球前1%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材料、工程科学等优势学科,联合相关专业学院,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和前沿交叉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学院招生名称为“理科试验班”,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工程、理论与应用力学、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共6个专业。学院在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并实行动态进出机制,退出的学生可任意选择参与学校理学工学Ⅰ类、理学工学Ⅱ类、理学工学Ⅲ类之一的专业分流。
(二)未来技术学院招生
未来技术学院是学校扎实推进国家新工科建设成立的工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单位,瞄准未来10-15年人工智能、机器人、新能源等领域的前沿性、突破性、颠覆性技术的发展,以国家一流学科为支撑,通过基于挑战性项目牵引的进阶式研究和学习体系,全过程注重多学科交叉融合和素质教育,培养智能无人系统领域或其拓宽领域的拔尖创新领军人才。学院招生名称为“电子信息类(未来技术学院)”,包含人工智能、机器人工程和机械电子工程共3个专业。学院在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并实行动态进出机制,退出的学生可任意选择参与学校理学工学Ⅰ类、理学工学Ⅲ类之一的专业分流。
(三)理学工学Ⅰ类招生
理学工学Ⅰ类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理论与应用力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新能源材料与器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工业工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城市设计、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共17个专业。
填报高考志愿时,“电气类”代表“理学工学Ⅰ类”。凡录取进入理学工学Ⅰ类的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原则上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
(四)理学工学Ⅱ类招生
理学工学Ⅱ类包含应用化学、冶金工程(含冶金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双学士学位项目)、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制药共9个专业。
填报高考志愿时,“材料类”代表“理学工学Ⅱ类”。凡录取进入理学工学Ⅱ类的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原则上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
冶金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双学士学位项目为上海市首批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第一学年末分流进入冶金工程专业的学生,择优选择进入双学士学位项目培养,培养过程实施动态进出机制。
(五)理学工学Ⅲ类招生
理学工学Ⅲ类包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数字媒体技术、电影制作、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共12个专业。
填报高考志愿时,“电子信息类”代表“理学工学Ⅲ类”。凡录取进入理学工学Ⅲ类的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原则上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
(六)经济管理类招生
经济管理类包含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13个专业。
填报高考志愿时,“经济学类”代表“经济管理类”。凡录取进入经济管理类的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原则上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
(七)人文社科类招生
人文社科类包含哲学、法学、知识产权、社会学、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历史学、考古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会展共14个专业。
填报高考志愿时,“社会学类”代表“人文社科类”。凡录取进入人文社科类的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类内专业分流。专业分流时,原则上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按平行志愿原则分流到专业。
(八)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招生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按专业招生,办学模式介绍如下:
在中葡合作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环境工程三个专业就读的学生,修业合格,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同时颁发葡萄牙里斯本大学相应(分别为电气与计算机工程、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的学士学位证书。
在中澳合作的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四个专业就读的学生,修业合格,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申请中澳双学位并成绩达到悉尼科技大学要求者,还可获得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在中法合作的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三个专业就读的学生,修业合格,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期间可赴法国合作学校交流学习半年。也可选择在国内本科学习四年后,通过院内赴法选拔前往法国继续攻读硕士文凭或者工程师文凭(视个人学习进度1-2.5年不等)。
(九)其他类招生
艺术类专业、民族预科班、新疆高中班、西藏高中班、保送生以及部分特色专业按专业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