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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上海理工大学以工学为主,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一所上海市属重点建设的应用研究型大学。
学校办学文脉源于1906年创办的沪江大学和1907年创办的德文医工学堂,百年薪火相传,独树一帜的优秀办学传统孕育了一大批爱国青年和志士仁人,滋养了一大批学术精英、工程专家和社会翘楚,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十余万优秀专业人才,享有中国“制造业黄埔军校”的美誉。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4600余人,其中本科生17400余人,研究生7200余人;设有18个学院、2个教学部(系),44个研究院(所),26个研究中心;有54个本科专业,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8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在学科建设平台方面,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培育)以及省部级重点学科12个;在人才培养平台方面,拥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工程教育实践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及省部级平台51个;在科技创新平台方面,拥有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以及省部级科研平台23个。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专任教师16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690余人,博士生导师13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850余人。中国工程院院士6人(含双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16人;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13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讲座教授3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以及各类省部级优秀人才106人。
学校长期紧贴制造业行业发展,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光学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学科长期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同时,依托在医疗器械和出版印刷两大领域深厚的行业基础,积极建设生物医学工程和数字传播等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急需的学科。伴随工程教育的时代发展,对接中国制造2025、上海全球科创中心建设等国家和地方发展的重大战略,学校设立“太赫兹技术研究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现代医疗器械研究院”、“电子商务发展研究院”等前沿科技创新机构,积极培育建设新兴交叉学科。
学校围绕“工程型、创新性、国际化”的人才培养定位,致力于培养学生有思想的头脑、国际化的眼光,持续贯彻“对接行业、改造专业、引导就业”的理念,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上海市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试点单位。近三年,学生先后获得了世界头脑奥林匹克竞赛决赛冠军、美国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决赛金奖等国内外600余项赛事的奖项;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篇,提名2篇。学校在国内率先开设创业班和创业管理第二专业,同时,作为上海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首批四家受理点之一,累计培育120余个项目,成活率近85%;2013年在国内首个以纯本土专业通过德国工科专业权威认证ASIIN认证,2015年又新增两个通过ASIIN认证的纯本土专业。
学校大力提升科技竞争力,依托高峰高原学科建设,积极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近三年,学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奖项17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国家科学仪器重大专项等国家级项目220余项;在Nature系列刊物上发表论文4篇;授权发明专利400余项。在2011年国家大学科技园评价中,上海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以全国第6名的成绩被评价为A类(优秀);在2012年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中,学校技术转移中心以全国第7名的成绩获评优秀。学校具备军工科研资质,积极为国防建设服务,2014年获得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
学校注重开放协同,与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上海电缆研究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上海电气集团中央研究院等共建“机械工业共性技术上海研究院”和“机械工业上海研究生院”,致力于先进制造业的共性技术研发和创新人才培养;与南京工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共建“长三角高等工程教育联盟”,致力于加强区域内高校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推动高等工程教育改革与发展;与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共建“上海智能制造工程师学院”,致力于探索“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把卓越工程师教育和行业技能教育有机结合。
学校是国内最早开办国际合作办学的高校之一,建有中英国际和中德国际2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与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爱尔兰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10余所高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在校留学生1000余人。学校大力引入国际创新资源和创新力量,积极参与国际科研合作,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共建“上海-谢菲尔德国际制造创新中心”,与英国精密测量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建联合实验室,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共建“中德环境岩土与地质工程研究中心”,与美国Keysight公司共建“上海理工大学—Keysight国际联合实验室”,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共建“超网络研究(中国)中心”。
学校秉持“信义勤爱,思学志远”校训,把校训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合,培养具有学识抱负的合格公民。学校依托上海市高校规模最大的优秀历史建筑群,全力打造沪江国际文化园,提升学生国际视野,展现学校独有的人文内涵和深厚的历史底蕴。学校建有学生发展中心、工程实训中心、体育活动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和大学生领导力研究与训练基地,全面拓展学生综合素质,为学校人才培养提供优质保障和高效服务。
在“做精品本科、争一流学科、创百强大业”的办学目标引领下,上海理工大学围绕建设一流理工科大学的共同理想,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着力实现师资队伍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事业发展动力三方面的突破,力争把学校建设成为“卓越工程教育”上海市属旗舰高校,全国工程教育示范高校。
院系设置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外语学院、环境与建筑学院、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出版学院、理学院、材料与化学学院、中英国际学院、中德国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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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能源动力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中英合作)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国际工程)(中德合作)
开设专业
康复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储能科学与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车辆工程 工业设计 材料成型机控制工程 机器人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应用工程 交通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工程(中英合作)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办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 环境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制药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 应用物理学 应用化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德合作) 金融学 税收学 管理科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会计学 工商管理(中美合作) 工商管理(中英合作) 公共事业管理 工业工程 广告学 传播学 编辑出版社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产品设计 动画 英语(科技翻译) 德语 日语 英语(国际金融与贸易)(中美合作)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英合作) 生物技术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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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2024年上海理工大学招生章程(秋季统一高考)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理工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徐汇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复兴中路1195号。中英合作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徐汇校区;其余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校本部。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理工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理工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预留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各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部分中德合作专业为德语,其他专业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份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对进档的考生,在专业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若个别省份有特殊规定,与当地省级招办协商后另行公布)。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同分考生专业录取排序规则
(1)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选考科目为“不限”的,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其他选考科目要求的,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2)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贵州、甘肃:首选科目为“历史”的,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首选科目为“物理”的,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3)其他省份:文科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序,理科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5.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但未进入所填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综合情况作调剂录取。
二、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剩余招生计划数进行征集志愿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四、特殊类型招生规则
1.艺术类招生项目按照《上海理工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2.保送生招生项目按照《上海理工大学2024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理工体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医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74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经济管理试验班每生每学年6500元,工科试验班、理科试验班每生每学年7000元,专业分流后按专业所属学科门类收取学费。(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2.工商管理(中美合作)、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德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9500元;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中德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1000元。(沪发改规范〔2018〕2号、沪发改规范〔2023〕4号、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3.会展经济与管理(中英合作)、工商管理(中英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英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英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发改价调 〔2019〕1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5270716。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usst.edu.cn
本科招生网:
https://zhaoban.usst.edu.cn
咨询电话:021-55270799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六、其他须知
1.我校部分专业采取大类招生模式,其中:
工科试验班(智能化制造类)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制药工程、交通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康复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共21个专业。
工科试验班(电子与信息类)包含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医学信息工程、人工智能、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新媒体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智能医学工程、系统科学与工程共16个专业。
理科试验班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共2个专业。
经济管理试验班包含税收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公共事业管理共5个专业。
新闻传播学类包含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共3个专业。
设计学类包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包装设计共5个专业。
凡录取进入上述大类的学生,入学第一学年不分具体专业,原则上第一学年末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2.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新疆高中班、西藏高中班、管理类部分专业以及部分特色专业等按专业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