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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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始创于1956年,初名杭州航空工业财经学校,1980年升格为杭州电子工业学院,2003年原杭州出版学校整体并入,2004年更名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5年被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先后隶属于第二机械工业部、第四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等中央部委,2000年实行浙江省与信息产业部共建、以浙江省管理为主的办学管理体制,2007年成为浙江省与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共建高校。学校现有下沙、文一、东岳、下沙东及青山湖等五个校区,占地面积2500余亩,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人,教职员工2300余人。
学校拥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设有21个学院及教学单位,57个本科专业。现有2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防特色重点专业,是省属高校中唯一拥有国防特色重点专业的高校。学校拥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3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54个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9个领域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拥有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MV)、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和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及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1个国防特色主干学科、2个浙江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2个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1个浙江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9个浙江省重点学科、7个原信息产业部重点学科。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发展成为浙江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基地,办学规模、水平、质量和效益等各项指标均位于浙江省属高校前列。
学校拥有一支以国家及部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术造诣深的知名学者为带头人,中青年专家教授、博士等教师为骨干的高水平教学科研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600余人,正高职称24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912人。拥有院士2名、共享院士5人,浙江省特级专家3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5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工程人才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10人、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省“千人计划”特聘专家15人、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5人,高层次人才队伍的迅速积聚有力地支撑了学校的快速发展。
学校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大项目、大团队、大平台、大成果为抓手,科技创新竞争力快速提升。在众多领域参与并完成了一系列国家“六五”至“十二五”计划重点攻关、“973”、“863”等高科技攻关和国家、省部基金科研项目,年度科研经费逾亿元。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国家发明二等奖2项,荣获“全国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称号。拥有浙江省智慧城市研究中心(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信息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浙江省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浙江高等教育研究院、海洋工程研究中心、微电子研究中心和先进技术研究院等一批科技教育研究平台。目前,学校与国内外数百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已成为浙江省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高地,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育人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现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是教育部批准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10项,是浙江省属高校中唯一连续五届获得该项荣誉的高校。学校学风浓郁,学科竞赛成绩突出,近五年在挑战杯、电子设计、数学建模、ACM程序设计和智能汽车等全国大学生顶级权威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200余项,3次冲入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全球总决赛,曾获美国数学建模竞赛特等奖等国际奖项,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人数与学生拥有专利数在省属高校中位列首位。
办学近六十年来,累计培养10余万名IT领域人才和经管人才,全国IT百强企业中近三分之一的掌门人为我校校友,阿里巴巴、长虹、海信、京东方、熊猫、广州无线电集团、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企业负责人皆出自我校,学校被誉为“IT企业家摇篮”和“卓越会计师沃土”。学校毕业生基础知识扎实,动手能力较强,深受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好评,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和考取研究生的比例在浙江省属高校中一直名列前茅。据第三方调查显示,我校毕业生的起薪率、职业稳定性、国内外升学率、对母校的忠诚度等方面指标均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学校是全省唯一一所同时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两项荣誉的高校。
学校是浙江省首批文化校园建设试点单位,校园文化丰富多彩、特色鲜明。拥有网络文化、原创音乐文化、志愿服务文化、学科竞赛文化等一批国家级文化品牌,每年均开展“大学之道”人文讲堂、“缤纷下沙”高雅艺坛、社团文化节等数十个文化主题活动以及科技文化节、研究生IT创新学术论坛等一批学术主题活动。金庸、王蒙、泽尔滕(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等众多海内外名家大师都曾来校,与师生切磋交流。校园环境优美,书海风荷、雅湖云影等“杭电十景”风光如画。
学校设施一流,建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室、科技馆、体育场、文化活动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图书馆等。体育馆曾承办过CBA篮球联赛、世界体育电子竞技大赛、“跑男”等国内外著名赛事与节目。学校拥有1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检测仪表与自动化系统集成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射频电路与系统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浙江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科技创新公共技术平台和以培养基于网络的先进制造技术人才为主的工程训练中心。学校具有先进的网络信息平台,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健全,教学科研实验室及服务与共享公共平台完善,办学条件处于浙江省属高校及国内同类院校先进水平。
近年来,学校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对外合作交流广泛多元,校际合作稳定紧密。已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俄罗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高校建立了友好关系,并开展了博士、硕士、本科联合培养项目和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实质性合作。学校大力开展来华留学生教育,留学生招生数量快速提高,招生国别逐年增加。学校重视对大学生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每年都选派上百名优秀大学生赴国(境)外名校留学或长短期学习。学校广泛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现有中美、中俄、中德、中法、中芬、中日等6个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和研究团队。学校加快师资国际化步伐,每年都聘请近百名以上长短期外国文教专家驻校任教,每年都选派近百名教师赴国(境)外高校进修学习。
学校立足浙江、依托行业、面向世界、服务社会、支持国防,秉承“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传统,弘扬“笃学力行、守正求新”的校训精神,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研究教学型大学。
院系设置
机械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电子信息学院(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理学院、通信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会计学院、经济学院、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人文艺术与数字媒体学院、法学院、卓越学院、圣光机联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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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 软件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开设专业
应用物理学(物理学英才班)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传播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车辆工程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学 社会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工商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电子商务 工业工程 网络空间安全 德语 人工智能 法语 英语 会计学 财务管理 审计学 统计学 智能科学与技术 环境工程 产品设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测控技术与仪器 工业设计 自动化 网络工程 信息安全 材料科学与工程 数字媒体艺术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工程方向) 保密管理 传播学(新媒体传播) 智能制造工程 汉语国际教育
学校建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社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学校特别设立由校友和社会企业捐赠的“新生发展基金”、“安克梦想教育发展基金”等助学金,用于资助2021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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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二、院校国标码
10336
三、校址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本科新生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就读。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证书
种类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根据本科招生办公室报备的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制定监督方案开展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华侨港澳台的招生计划以华侨港澳台联招办审核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原则上按“不予录取”执行。
十二、录取规则
(一)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学校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三)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政策执行。
(四)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关于招生专业(类)的名称:学校2024年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大类招生中所含专业及专业的培养方向,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六)关于招生专业(类)及其对应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其中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等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七)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顺序,执行以下规定:
1.新高考省份生源:
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等新高考改革省(市、自治区)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按照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投档的省份,对进档的考生,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组内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排序规定执行;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且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无录取排序规定时,则:(1)选考科目含物理的招生专业(类)依次按照生源省份同分排位(若有)、高考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排位,高者在前;(2)选考科目为历史或不限的招生专业(类)按照生源省份同分排位(若有)、高考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位,高者在前;3.若考生按照以上规则排序,仍出现排位相同的情况,则参考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其他省份生源:
(1)专业投档规则: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的高低录取。
(2)考生均有专业志愿时,投档成绩高的考生优先;投档成绩相同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且均有专业志愿时,文科按照:高考总分(不含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若有)、政治、历史、地理;理科按照:高考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若有)、物理、化学、生物决定优先顺序。
3.专业调剂原则
学校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的考生,按投档成绩高低排序和专业填报率高低排序的原则,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政审、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八)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专业成绩,我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美术与设计类)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
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
如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单独设定其美术与设计类考生的投档分计算方式,从其投档规定。
(九)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十)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一) 学校在浙江省的“专升本”招生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校本科学习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十二)学校在浙江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十三)学校在华侨港澳台的招生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十四)学校在台湾地区的免试生招生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十五)卓越学院的招生按高考录取和校内选拔两种模式,高考录取学生类内专业选择规则和校内选拔规则另行发布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和卓越学院网站。
(十六)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生招生网站查询。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管理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普通类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初按学生所在专业(类)收取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具体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住宿费标准
五人间1200元/人/年,四人间1600元/人/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建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社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学校特别设立由校友和社会企业捐赠的“巍巍爱心助学金”、“安克梦想教育发展基金”等助学金,用于资助2024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新生。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71-86915055。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hdu.edu.cn
电话:0571-86915007
十七、其他须知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