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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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山西大学坐落在具有2500年历史的文化古都——山西省省会太原市,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02年的山西大学堂,其悠远的文脉可以上溯至明代三立书院及清代晋阳书院和令德书院。早期的山西大学堂中西合璧、文理并重,办学思路开阔,育人理念先进,是我国近代高等教育重要的发祥地之一,也是三晋大地百年文化科教的重镇。历经114年办学历程,山西大学始终根植于华夏文明的沃土,以“教授高深学术,养成硕学闳材,应国家之需要”为己任,秉承“中西会通、求真至善、登崇俊良、自强报国”的光荣传统,弘扬“勤奋、严谨、信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培育了二十多万名优秀人才,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百年育英才,盛世续华章。近年来,承载着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时代使命,山西大学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为一所文理工并重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1998年成为山西省重点建设大学。2003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成绩。2005年,成为山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山西大学成为全国14所“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入选高校,迈上了国家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的新平台。2014年,经教育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复,具有六十年办学历史的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山西大学。
学科门类齐全,科研实力雄厚。学校拥有一批以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为代表的重要学科平台。设有涵盖文、史、哲、理、工、农、经、管、法、教、艺、医等12大学科门91个本科专业、2个专科专业以及17个本科双学位专业。现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5个、二级学科授权点5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7个、二级学科授权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种类19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博、硕士点各2个;目录外二级学科博、硕士点各3个。近年来,学校获得的国家“973”、“863”计划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稳步增加,先后荣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技术发明二等奖、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等16项国家科研大奖。
名师名人荟萃,教学成果显著。现有专任教师1957人,高级职称教师806人。其中包括中科院院士、国际杰出专业技术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教育部骨干教师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近百人。拥有1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5门课程入选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课程成为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9部教材成为国家级规划教材,共有10人获得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或提名奖。
实践活动丰富,育人成绩斐然。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0000人,其中本科生22737人,各类研究生7479人。开设“初民试验班”,引入研究性教学理念,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显著提升了学生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学生一次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在近几年的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电子设计大赛、广告艺术大赛和英语竞赛中,我校学子共荣获33个全国一等奖;在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等赛事中,先后获得金银铜牌十余枚。
国际交流广泛,留学渠道通畅。学校不断拓展对外交流,同美、日、韩、英、法、德、加等国家和地区的6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学校积极拓展本科生国际交流渠道,与多所国外大学建立了合作培养机制,为学生出国深造创造了良好条件。与美国费佛尔大学、亚美尼亚“布留索夫”埃里温国立语言大学联合建立2所孔子学院,为传播中华文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校园环境优雅,办学条件优良。目前有坞城、大东关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近1485余亩,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林荫遮道、花草围楼,处处散发着宜学宜居的人文气息,被省政府命名为“园林化单位”和“绿色学校”。图书馆馆藏文献347万册(件),电子图书4300(GB),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7.5亿元。即将建设的东山新校区占地1615亩,将为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百年传承,薪火相继。走过114年光辉历程的山西大学,面临着全面提升综合实力的难得机遇。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以提升质量为核心,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加快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成社会更为满意的人才高地、贡献更为卓越的创新基地、辐射更为广泛的教育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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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哲学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法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新闻学院、考古文博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物理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电力与建筑学院、自动化与软件学院、合成生物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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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物理学 生物科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历史学
开设专业
汉语言文学 戏剧影视文学 新闻学 广告学 考古学 旅游管理 哲学 行政管理 国际政治 经济学 金融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工商管理 会计学 英语 日语 俄语 法语 翻译 教育学 应用心理学 法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统计学 化学 应用化学 材料化学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生物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音乐表演 音乐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舞蹈编导 美术学绘画 雕塑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体育教育 运动训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测控技术与仪器 土木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人工智能 合成生物学 伦理学 政治学与行政学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书法学 智慧建筑与建造 德语 能源与动力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生态学 文物与博物馆学 机械电子工程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措施。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助奖学金20余种,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每年约有55%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
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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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山西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西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 山西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西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10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
坞城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东山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东街63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山西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山西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山西大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1.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将作为专业调剂的重要参考依据;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学校使用生源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1.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和书法学专业按照各省(区、市)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2.体育教育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
3.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4.我校在山西省编制音乐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招生计划时,对考生性别、乐器种类有具体要求,详见填报志愿指南。
第十八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所有招生专业(类)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外语公共课程仅开设英语课程。
第二十一条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学校本科招生网“山西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 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国家民委专项考生、新疆内地高中班毕业生、新疆预科班转入本科考生,面向山西省部分地区的文物全科人才免费定向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区、市)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结合我校专业培养要求,招生专业(类)对考生体检条件提出如下要求: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应用心理学、考古学、考古学(文物全科);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上述第1条(色弱)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化学类、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酿造)、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生态学、环境工程、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除上述第1、2条(色弱、色盲)不能录取专业外,还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先进计算)。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二十五条 山西大学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山西大学校长黄桂田。
第六章 颁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山西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第二十八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秉承精准资助、精心育人的资助工作理念,以“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目标,开通新生开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为资助主体,以勤工助学和学业奖学金为重要支撑,以临时困难补助等为必要辅助的资助体系,注重常规性资助与临时性资助有机结合,形成了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
第三十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山西大学网址:https://www.sxu.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s://bkzs.sxu.edu.cn
电话:0351-7018101 7011886
传真:0351-7018101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山西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030006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西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