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上海师范大学是市重点建设的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已进入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部市共同支持的高校行列。
上海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时名上海师范专科学校,1956年扩建为上海第一师范学院和上海第二师范学院,1958年两所学院合并成立上海师范学院。1972年至1978年与华东师范大学等五校合并成立上海师范大学。1978年恢复上海师范学院。1984年改名为上海师范大学。1994年10月,与上海技术师范学院合并成立新的上海师范大学。1997年9月至2003年8月,上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林师范学校黄陵卫生保健师范部、上海行知艺术师范学校、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等先后并入或划归我校管理。学校下设17个二级学院、130个研究机构。另设上海师范大学青年学院是我校与共青团上海市委共建的、旨在培养高层次青少年教育与研究人才的二级学院。上海师资培训中心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编辑部等机构也设在我校。学校还建有广泛社会影响的老年大学。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0726人,研究生6644人,夜大学学生13128人。建校60年来,学校培养了20余万各级各类人才。学校被列入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以及上海市外国留学生预科基地。截止2016年3月底,我校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博茨瓦纳、赞比亚、莱索托、科特迪瓦、哥斯达黎加、墨西哥、智利、加拿大、美国、爱尔兰、爱沙尼亚、比利时、卢森堡、波兰、丹麦、德国、俄罗斯、法国、芬兰、荷兰、斯洛文尼亚、西班牙、匈牙利、意大利、英国、葡萄牙、韩国、马来西亚、日本、泰国、文莱、新加坡、伊朗、以色列、印尼、越南、台湾和香港等40个国家和地区的311个高校和组织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目前与美国、英国、德国、荷兰、俄罗斯、法国等六个国家的7所高校合作举办10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目前一年期以上在校留学生739人。学校先后在日本广岛福山大学、非洲博茨瓦纳大学和美国密苏里大学建有三所孔子学院。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86个,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汉语言文学专业拥有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古典文献学专业为全国重点培养古典文献人才的四个基地之一。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广告学和旅游管理4个专业入选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学前教育专业入选教育部和上海市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汉语言文学(师范)和小学教育2个专业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广告学专业入选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依托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入选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项目。共获得4期18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其中第一期5个,分别为:旅游会展经济与管理、教师教育、汉语言文学、影视传播、英语;第二期2个,分别为:应用化学和生物技术(实验室建设);第三期5个,分别为:汉语言文学、广告学、旅游管理、小学教育、音乐学;第四期6个,分别为:历史学、对外汉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心理学应用人才培养模式、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保险、广播影视新传媒等。
学校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46个、博士后流动站9个、共有一级学科硕士点2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61个,另外还有1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学校已经建立起一批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学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是国家重点学科;都市文化研究中心是上海地方高校中唯一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教育研究中心是教育部国际教育研究培育基地;非洲研究中心是教育部区域与国别研究培育基地;资源化学实验室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资源化学实验室是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都市文化、计算科学、比较语言学和国际与比较教育是4个设在我校的上海市高校E-研究院。此外,学校还拥有3个上海市高峰学科,8个上海市高原学科;6个上海高校一流学科;14个上海市重点学科;16个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1个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2个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工作室;5个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和2个上海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上海高校智库;1个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2015年全年,学校科研经费达21361.05万元,其中文科科研经费为:5483.25万元,理工科科研经费为:15877.8万元。
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拥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和优秀青年学术人才,初步形成了一支以特聘教授为旗帜、有较大学术影响的学科带头人为中坚、中青年学术骨干为主体的高水平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员工2827人,其中专任教师1753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301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63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496人,占专任教师的85.3%,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879人。此外,还组建了一支500余人的兼职教师队伍,其中包括5位院士级的特聘教授、100多位外籍教师。
学校现有徐汇和奉贤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53万多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77万多平方米,其中教室面积9.3万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27.2万平方米、校内实验室和实习场所7.1万平方米;两个中心图书馆藏书近318万册、有100多个电子文献数据库和具有馆藏特色的自建数据库8个;建在我校的上海高校瓷器艺术博物馆是上海市十大高校民族文化博物馆;馆藏古籍约18万册,善本古籍1350多种,2009年经国务院专家组审批通过被授予“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全校固定资产总值24.03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6.32亿元。
���
院系设置
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哲学与法政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音乐学院、商学院、数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旅游学院、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美术学院、影视传媒学院、对外汉语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心理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
-
国家特色专业
小学教育 汉语言文学(师范) 广告学(中法合作) 汉语言文学 汉语言文学(文科基地) 广告学
开设专业
汉语国际教育 古典文献学 历史学(师范) 世界史 学前教育 教育学 科学教育(师范) 应用心理学 哲学 法学 人力资源管理 财务管理 工商管理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英语(师范) 日语 法语 英语 经济学 经济学(中美合作) 经济学(中法合作) 广播电视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法合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音乐学(师范) 音乐表演 音乐表演(中俄合作) 舞蹈学(中俄合作) 录音艺术 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动画 戏剧影视文学 美术学(师范) 中国画 雕塑 绘画 摄影 体育教育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运动训练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类) 数学班(数学金融人工智能实验班)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金融AI实验班) 信息与计算学 物理学(师范) 物理学(应用物理) 生物科学(师范) 生物科学(卓越创新班) 生物科学 食品安全与检测 园艺(中荷合作) 化学(师范) 应用化学 地理科学(师范) 环境工程 资源环境科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汽车服务工程(中德合作)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中美合作) 土木工程(中英合作) 土木工程(道桥工程) 工程管理 档案学 行政管理 社会工作 金融学 金融工程 信用管理 金融科技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电子信息技术 电子信息技术(中美合作) 艺术管理 统计学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完善的帮困助学设施,如慈善爱心屋、爱心家园等,根据有关政策对困难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提供活动场所,开展各类资助育人活动。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2024年上海师范大学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师范大学
二、就读校址
徐汇校区地址为桂林路100号;
奉贤校区地址为海思路100号。
艺术类专业(除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外)在徐汇校区就读,其余专业在奉贤校区就读。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师范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师范大学纪委办、监督检查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日语、英语,法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法语、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还需学习相应的语种)。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一、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批次的投档模式、相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按各省级招办要求执行。
二、对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分。
三、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参照各省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上海考生若仍有同分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四、对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且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并符合调剂专业的相关要求的考生,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上海考生并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五、在平行志愿批次中,对完全服从专业调剂(含高收费专业),体检、录取条件等不受限制进档考生,学校将予以录取,不会退档。
六、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七、艺术类统考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各省折算出的艺术类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八、各省(市)其他录取相关未尽事宜,均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文科类专业(包括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500 元。
理工体类专业(包括理学、工学、农学、体育学):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000 元。
艺术类专业:普通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3000元;艺术类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9000元。
普通中外合作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9500元。
普通中外合作理工体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1000元。
(沪发改价调〔2023〕21号)(沪发改规范〔2023〕4号)(沪发改规范〔2018〕2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完善的帮困助学设施,如慈善爱心屋、爱心家园等,根据有关政策对困难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提供活动场所,开展各类资助育人活动。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监督检查室监督。
举报电话:64322204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nu.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ssdzsb.shnu.edu.cn
咨询电话:64322695
十六、其他须知
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一年后申请转专业,其中中外合作专业录取的,只能在中外合作专业范围内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学校招生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