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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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前身为北京石油学院,创办于1953年,以清华大学化工系、石油工程系为基础,汇聚了天津大学、北京大学等部分师资组建而成,是新中国第一所石油高等学府,为我国石油高等教育奠定了探索发展之基。学校一校两地办学,北京校本部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北京市昌平区军都山南麓,占地700余亩;克拉玛依校区位于被誉为“石油之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占地7000余亩。
建校以来,学校一直是国家重点建设的行业领军高校。上世纪60年代,学校成为全国64所重点高等学校之一;80年代恢复学位制度以来,是首批取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90年代以来,先后进入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行列;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始终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为我国石油石化行业发展和能源强国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了三十余万名优秀专门人才,被誉为“石油人才的摇篮”。2020年7月和202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给学校克拉玛依校区毕业生和中亚留学生回信,体现了对学校办学追求、成效和贡献的充分肯定。
学科特色鲜明,实力雄厚。学校坚持“强优、拓新、创一流”的学科建设思路,构建了能源特色鲜明的学科体系,形成了一流学科引领、骨干学科和基础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生态。现有2个国家“双一流”学科、2个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在油气科学与工程等学科领域形成明显优势,在碳中和工程与技术、油气人工智能等领域积极布局清洁低碳智能学科群。工程学、化学、地球科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与生态学、社会科学总论、数学8个学科领域ESI排名全球前1%,其中工程学、化学、地球科学进入1‰。
产教融合,全面育人。学校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5000余人(其中,克拉玛依校区6000余人),硕士研究生7200余人,博士研究生2100余人,学历留学生650余人。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构建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大教育体系。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省部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2个。打造了以中国石油工程设计大赛为代表的能源领域一流学科竞赛群,开创了油气领域全国科技创新赛事的先河。入选科技部“全国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教育部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依托产学研合作办学优势,形成了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本博一体化拔尖创新型人才和全序列产教融合高层次专业型人才培养模式,是国家首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首批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高校,能源领域首家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3个基地获评国家产教融合示范基地,毕业生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普遍欢迎,毕业生就业率持续保持高位。
人才强校,名师荟萃。学校坚持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建立了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形成国内油气学科领域人才高地。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克拉玛依校区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400余人。专任教师中,62%具有高级职称,75%具有博士学位。学校建成了一支拥有5名两院院士为中流砥柱,49人次国家级领军人才为主力,55人次国家级青年人才为生力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高层次人才总人次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0%。现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
攻坚克难,科技自强。作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作为最高追求。按照“搭建大平台、承担大项目、凝聚大团队、取得大成果、作出大贡献”的思路,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服务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学校人均科研项目数、科研经费,特别是科研获奖居全国高校前列。现有油气资源与工程、重质油2个全国重点实验室,11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分室,油气生产安全与应急技术重点实验室、非常规油气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28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以及20个中石油重点实验室分室。油气学科领域研究优势突出,在非常规、深水、深地、清洁能源、管网安全等领域持续产出重大成果,在油气智能化、氢能、储能、CCUS等新兴研究领域取得快速发展,入选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十三五”期间,学校获国家科技奖励18项,其中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6项,并列全国高校第8位。主办的品牌期刊《Petroleum Science》(《石油科学》英文版)和《Journalof Palaeogeography》(《古地理学报》英文版)分别入选国家领军期刊和重点期刊,连续入选中国最具国际影响力学术期刊。
开放办学,融通中外。学校坚持开放办学,聚焦价值和贡献,持续提升服务国家战略、服务行业发展、服务区域和地方经济建设、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的能力。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国家管网等能源行业龙头企业进行全面战略合作,与多地共建联合研究院,强化创新链与产业链精准对接。积极融入北京市“四个中心”建设,培育壮大“新产业集群”,在北京市未来科技城“能源谷”建设的联合研究院入选中国教育博览会校企合作双百计划典型案例。积极构建国际交流合作网络和平台,倡议并发起成立世界能源大学联盟,5大洲17个国家的33所能源领域高校参与其中,当选“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网络高校(青年)工作组组长单位,全球首个“碳中和与气候变化驱动绿色转型”教席,金砖国家青年能源峰会暨国际能源青年大会被写入《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四次会晤北京宣言》,入选北京市首批“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项目,成为全球能源教育合作的积极引领者。
文化育人,薪火相传。学校传承红色基因,坚持把大庆精神铁人精神贯穿到立德树人全过程,彰显在办学治校各方面,涵养新时代能源强国、能源报国价值追求,以特色鲜明的大学文化推动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的校风,“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为学为师、立德立言”的教风,“厚积薄发、开物成务”的校训,《我为祖国献石油》校歌,以及“实事求是、艰苦奋斗、爱国奉献、开拓创新”的精神成为学校鲜亮的文化符号,“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成为师生行动自觉。“十三五”以来,学校荣获全国党建优秀成果一等奖,北京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特色项目,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效奖特等奖,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建设项目8项,连续获评“首都文明校园”称号。
立足新时代,肩负新使命。面向“双碳”目标和能源行业转型升级需要,学校迎来更大发展机遇。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深入实施“特色发展、创新驱动、开放融合、人才强校”四大战略,以“绿色赋能、智能赋能、治理赋能”为三大动能,向着能源领域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的宏伟目标阔步迈进,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力量。
院系设置
地球科学学院、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地球物理学院、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新能源与材料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碳中和示范能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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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石油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油气储运工程 市场营销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应用化学 勘查技术与工程
开设专业
英语 环境科学 海洋油气工程 能源化学工程 能源经济 能源与动力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环境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会计学 财务管理 电子信息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安全工程 地球物理学 资源勘査工程 金融学 思想政治教育 统计学 人工智能 机器人工程 储能科学与工程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碳储科学与工程
双一流学科建设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奖助学金。国家、学校、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学校设置了多种奖助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通过奖、贷、补、助、免等各项学生资助管理措施,保障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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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4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设有校本部和克拉玛依校区。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校本部招收的本科生在校本部学习。
克拉玛依校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克拉玛依校区招收的本科生在克拉玛依校区学习。
第三条 校本部招收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证书;克拉玛依校区招收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证书,标注克拉玛依校区。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校本部本科招生办公室和克拉玛依校区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按照教育部招生工作政策及各省(区、市)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决议,完成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包括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录取等。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生源、培养、就业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省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等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学校在提档时,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类型。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分配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相关批次无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科目分数排序录取。
2.对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
3.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学校录取时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请考生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谨慎填报专业志愿。
6.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必须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但学校日常教学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7.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根据相应省(区、市)的安排实行征集志愿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根据相应省(区、市)的安排实行征集志愿录取。若生源仍不足,则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区、市)安排录取。
第十二条 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以及学校招生简章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提前向学校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请假未批准或者请假逾期超过一周不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
校本部按北京市价格管理部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校本部招生专业学费标准:(1)资源勘查工程(油气与清洁地质能源)、石油工程、石油工程(阿语复合人才实验班)、石油工程(碳中和能源创新班)、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球物理学(智能探测)、海洋油气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碳储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英语和英语(全球能源治理)专业为5500元/学年;(2)机械类(含机器人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应用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专业为5200元/学年;(3)经济学类(含能源经济、金融学)、能源经济(新能源工程双学士学位)、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为5000元/学年。预科生预科阶段学费为5000元/学年。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前学费统一按大类最低学费标准的专业收取,分流后按实际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克拉玛依校区实行学年学费与学分学费相结合的收费管理制度,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价格管理部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克拉玛依校区招生专业学年学费标准:(1)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石油工程、计算机类(含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能源化学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油气储运工程、环境工程、自动化、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安全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均为3500元/学年;(2)俄语、英语专业为3800元/学年;(3)会计学、经济学、金融学专业为3200元/学年;(4)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为3100元/学年。
克拉玛依校区学生修读微专业课程、重修和复修课程,按专业学分学费标准缴纳学分学费。普通本科专业学分学费标准为:理工类专业85元/学分,外语类专业95元/学分,经管类专业80元/学分,其它文科类专业80元/学分。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助、贷、勤、免、补、偿”等资助措施,保障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校本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49
咨询电话:010-89733245
传真:010-89733079
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10-89733099
E-mail:bkzs@cup.edu.cn
网址:https://bkzs.cup.edu.cn/
微信公众号:中国石油大学本科招生办
克拉玛依校区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834000
咨询电话:0990-6633036
传真:0990-6633036
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990-6633000
E-mail:bkzs@cupk.edu.cn
网址:https://www.cupk.edu.cn/bkzs
微信公众号:中石大克校区本科招生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招生办公室与克拉玛依校区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