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长沙理工大学是国家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批准筹办,并于2003年3月1日经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第四届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在长沙交通学院和长沙电力学院的基础上合并组建的,试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南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西邻湘江,北望桔洲,校园芳草菁菁,秀木葱葱,理风文乐,激浊扬清,是湖南省"文明单位"、"文明高校"和"园林式单位"。
经过47年的办学历程,学校现已成为一所以理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兼备,具有鲜明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形成了以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为主,专科教育及成人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辅的多层次培养高级人才的办学格局和体系。现有51个本科专业,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8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具有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资格和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近3万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近20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700多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600多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1人,"交通青年科技英才"3人,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4人,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3人,博士生导师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56人,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21人,省部级骨干教师89人。
合并后学校教学科研条件更臻完善,占地总面积1439.38亩,校舍总面积120多万m2,固定资产总值7.33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藏书153.1万册,中外期刊3000余种,实验中心与实验室56个,其中道路工程实验室为交通部重点实验室,高效热交换及设备实验中心为湖南省重点实验室。通过自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实验室中武装了路面直道重复加载测试系统、不规划波池造波系统、结构动态实验测试系统、300MW汽轮机组模拟转子试验台、大型火力发电机组仿真机、电力系统仿真平台等一大批先进设备。
学校坚持产、学、研相结合,科研与科技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现设有51个科研所和科技服务机构,"九五"以来,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30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124项。公开发表论文5716篇,其中被SCI、EI、ISTP收录175篇,出版著作213部。近三年的科技经费总额达1.7亿元。
学校始终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永恒主题。坚持教学工作目标管理15年不断线,建立健全了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合并前原两院均于1997年顺利通过了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1999年长沙交通学院教务处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务处"。学校教学改革成果斐然,先后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教学成果奖25项;获数模竞赛国家一等奖、电子设计大赛国家二等奖及省级奖励39项。学校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提高。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学校对外交流日益活跃,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加拿大、比利时、俄罗斯、新加坡、澳大利亚、西班牙、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与英国、美国、俄罗斯先后签订了合作协议,并获得了培养留学生资格。2000年以来,先后选派了28名学生留学美国和俄罗斯。 紧跟时代的步伐,把握发展的机遇,崭新的长沙理工大学正承古扬今,继往开来,团结拼搏,与时俱进,努力把学校建设成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多科性、开放型高水平大学。
院系设置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建筑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国际工学院
-
国家特色专业
交通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会计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交通运输 能源与动力工程 土木工程 金融学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开设专业
轻化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汽车服务工程 车辆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市场营销 测绘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人力资源管理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新闻学 英语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 通信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建筑学 测控技术与仪器 应用化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法学 汉语言文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生物工程 工程力学 财务管理 工程管理 物流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环境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翻译 应用统计学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城乡规划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软甲工程 数字媒体艺术 遥感科学与技术 艺术管理 风景园林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食品营养与健康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网络空间安全 化学生物学 水利水电工程 人工智能 影视摄影与制作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工艺美术 材料科学与工程 工商管理 地理信息学 数字经济 网络与新媒体 智能制造工程 储能科学与工程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机器人工程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网络工程 智能建造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自动化 船舶与海洋工程
我校对家庭困难的新生设有“绿色通道”。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长沙理工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沙理工大学,英文名称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0536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长沙理工大学。证书种类: 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哲、艺、交叉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权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本科批、艺术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湖南省水利特岗定向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新疆协作计划等。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31个省份招生。学校结合国家政策导向,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所属学院
学制
学费
综合改革省份选科要求
非改革省份文理要求
020109T
数字经济
经济与管理学院
4
5000
物理+不限
理科
020301K
金融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4
5000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与管理学院
4
5000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030101K
法学
法学院
4
5000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050101
汉语言文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4
4500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050201
英语
外国语学院
4
4500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050261
翻译
外国语学院
4
4500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050301
新闻学
(卓越班)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4
6000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050301
新闻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4
6000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4
6000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4
4500
物理+化学
理科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4
4500
物理+化学
理科
070201
物理学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4
4500
物理+化学
理科
070302
应用化学
化学化工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70303T
化学生物学
化学化工学院
4
4500
物理+化学
理科
070504
地理信息科学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4
4500
物理+化学
理科
071202
应用统计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4
45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102
工程力学
土木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
及其自动化
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202H
机械设计制造
及其自动化
(中外合作办学)
国际工学院
4
280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207
车辆工程
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213T
智能制造工程
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材料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414T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材料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卓越班)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503T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504T
储能科学与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卓越班)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601H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中外合作办学)
国际工学院
4
300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602T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4
45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703
通信工程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4
45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714T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4
45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717T
人工智能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801
自动化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802T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卓越班)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902
软件工程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903
网络工程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910T
数据科学
与大数据技术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1001
土木工程
(智能土木卓越班)
土木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1001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1001H
土木工程
(中外合作办学)
国际工学院
4
300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1002
建筑环境
与能源应用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1005T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智慧道路卓越班)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1008T
智能建造
土木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11
水利类
(含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1101
水利水电工程
(卓越班)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1103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卓越班)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1201
测绘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1202
遥感科学与技术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化学化工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1701
轻化工程
化学化工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1801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1802
交通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1901
船舶与海洋工程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2502
环境工程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2710T
食品营养与健康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28
建筑类
(含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建筑学院
5
5900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083001
生物工程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080911TK
网络空间安全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120103
工程管理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不限
理科
120201K
工商管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
4
5000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120203K
会计学
(卓越班)
经济与管理学院
4
5000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120203K
会计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4
5000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120202
市场营销
经济与管理学院
4
5000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120204
财务管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
4
5000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经济与管理学院
4
5000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120602
物流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4
5900
物理+化学
理科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设计艺术学院
4
8000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130503
环境设计
设计艺术学院
4
8000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130507
工艺美术
设计艺术学院
4
8000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设计艺术学院
4
8000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130102T
艺术管理
设计艺术学院
4
8000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130311T
影视摄影与制作
设计艺术学院
4
8000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兼招
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学校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如收费标准有更新,以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最终学费标准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招生、阳光招生、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选拔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在调档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和各省政策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分相同,按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学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广西、贵州、甘肃),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数排位进行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考生相应科类或专业组内未录满额的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案。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九条 报考学校英语或翻译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限定外语语种。学校有英语和日语公共教学,无其他语种公共教学。
第二十条 学校艺术类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制定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国家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政策录取,只录取填报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三分之一及以上核心课程为英语授课,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二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学校预科招生计划执行。
第二十三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开办了“创新人才培养班”,面向在校生遴选。创新班采用小班化教学,实行“专业”+“企业”双导师制。
第二十五条 学校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转出无门槛、转入有要求”的原则,实行学生学院双向选择、学院择优录取的政策,具体规则与程序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了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涵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已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 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二段960号
邮政编码:410114
招生咨询电话:0731-85834715
招生咨询邮箱:cslgzb@cs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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