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河北工业大学的前身是创办于1903年的北洋工艺学堂,是我国最早的培养工业人才的高等学校之一,创办了全国最早的高校校办工厂。1929年改称河北省立工业学院,1995年更名为河北工业大学。学校1996年跻身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4年由河北省、天津市和教育部共建;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入选新一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121年来,学校始终秉承“兴工报国”办学传统和“勤慎公忠”校训精神,形成了“工学并举”的办学特色,为国家培养了30余万名优秀毕业生。近年来,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环境与生态学、计算机科学5个学科领域在ESI全球排名前1%排名中稳步提升。2020年获评“全国文明校园”。
学校设有21个教学机构,现有65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3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20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或专业评估。拥有1个国家“双一流”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7个河北省“双一流”学科,20个河北省重点学科,6个天津市顶尖学科和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7个天津市重点学科。拥有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专业学位类别、30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领域。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4000余人、研究生11000余人。
学校持续加强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近年来,全职引进和培养了一批国家级人才,320余人具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等省部级以上专家称号。现有教职员工28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800余人。
近年来,学校建立了包括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在内的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平台65个,积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需要和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需求。荣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侯德榜化工科学技术成就奖”、河北省科技突出贡献奖等百余项省部级以上奖励。“十三五”以来,主持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82项,在破解“卡脖子”技术难题和颠覆性技术创新上持续攻关;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近900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立项数量连续五年处于百项水平;签订“千万级”转移转化合同18项,最高合同金额首期到款8500万元;横向合同年度签订数量超过700项,技术合同登记额位列天津地区高校第二;年度授权专利数量超700件,获批国家首批知识产权试点高校;年度到校科研经费超4亿元。教师多次在《Nature》等国际顶级期刊发表论文,“元光号”小卫星搭乘长征八号运载火箭成功飞天并在轨运行,高性能机器人触觉传感智能系统入选2020年“科创中国”先导技术榜单。百余项科研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是河北省十大优秀发明创造单位。
学校注重国际交流合作,现已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合作办学新格局。目前,学校已与60余所国外高校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合作培养覆盖本科到博士各层次。学校在芬兰与拉彭兰塔-拉赫蒂理工大学合作共建“河北工业大学芬兰校区”,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共建“河北工业大学亚利桑那工业学院”。学校现有在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1500余人,留学生近200人。
当前,省市部共建为学校搭建新的发展平台,国家“双一流”建设让学校的发展迈进“新时代”,百廿工大踏上新征程。学校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四个服务”时代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努力建设成为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大学,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贡献!
院系设置
电气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健康工程学院、理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与法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河北工业大学亚利桑那学院
-
国家特色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金属材料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应用物理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美合作)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开设专业
生物医学工程 制药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数学类 公共管理类 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测控技术与仪器 车辆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安全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生物工程 金融学 工程管理 工业工程 工商管理 会计学 软件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环境工程 土木工程 交通工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应用统计学 环境设计 汉语国际教育 英语 自动化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海洋技术 思想政治教育 公共事业管理 劳动与社会保障 法学 日语 法语 数学与应用数学 建筑学 城乡规划 工业设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材料物理 储能科学与工程 机器人工程 人工智能 智能建造 工程力学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环保设备工程 信息与计算科学 智能制造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环境工程(中德合作办学) 应用化学(工学) 土木工程(卓越工程师)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电子科学与技术(卓越工程师计划) 智能医学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双一流学科建设
电气工程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资助工作体系。设立了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协助学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设有勤工助学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平安基金,开展各类专项资助活动;为应征入伍、直招士官学生减免学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三免一助”等。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河北工业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相关文件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名称:河北工业大学
(二)学校代码:4113010080
(三)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五)办学历史:始建于1903年,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六)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河北工业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办学地址:学校设有天津市北辰校区、红桥校区,河北省廊坊市廊坊校区。学校住所地为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北工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具体环节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分配:按照河北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及专业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七条 2024年我校无预留计划。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等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份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九条 录取考生体检要求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对文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情况,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学校招生专业要求说明如下:
(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有:应用化学、安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海洋技术、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等专业。
(三)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应用物理学、材料物理、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等专业。
(四)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公共管理类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第十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安排专业时同样适用。
第十一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录取时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一)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认可各省份投档规则,在各省份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各省份计算的综合成绩(不使用综合成绩的省份按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文化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二)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认可各省份投档规则,在各省份已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第十四条 在非高考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安排专业,以分数优先、专业之间不设级差为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为考生安排专业;如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
第十五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基本录取原则如下:
(一)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份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招生专业须满足该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 面向国家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及学校承担的对口支援招生等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和相关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部分专业具体要求:
(一)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有美术基础。
(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别是: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上两个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调剂。
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本校与新西兰梅西大学的合作办学项目,学制4年,采用“4+0”培养模式,四年培养过程全部在河北工业大学廊坊校区进行,学费为6万元人民币/学年。
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本校与德国北豪森应用技术大学合作办学专业项目,学制4年,采用“4+0”培养模式,四年培养过程全部在河北工业大学天津校区进行。学费为2.5万元人民币/学年。其他要求参照我校国际教育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施办法执行,详情请见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
(三)河北工业大学芬兰校区由本校和芬兰拉彭兰塔-拉赫蒂工业大学联合开办,学制4年,采用“1+3”培养模式,第一学年在天津校区学习,第二至第四学年在芬兰学习,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缴纳学费5800元人民币/学年。在芬兰学习期间,缴纳学费9000欧元/学年。招生四个本科专业分别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录取过程中四个专业之间可以进行调剂。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四)河北工业大学亚利桑那工业学院由本校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联合开办,学制4年,采用“4+0”培养模式,四年培养过程全部在河北工业大学天津校区进行,学费为7万元人民币/学年。招生三个本科专业分别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应用物理学、材料物理。录取过程中三个专业之间可以进行调剂。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的专业学费标准以河北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后按照分流专业学费标准进行收费。
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为700元/学年、800元/学年两个住宿收费标准。
以上收费标准最终以学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为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资助工作体系。设立了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协助学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设有勤工助学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平安基金,开展各类专项资助活动;为应征入伍、直招士官学生减免学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三免一助”等。
第二十一条 我校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查询。
第二十二条 学校联系方式
校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
邮政编码:300401
联系电话:022-60438029 ,60438259
本科招生网址: https://zs.hebut.edu.cn/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河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