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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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湖南农业大学座落在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会长沙市,是湖南省重点大学。2001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随机性水平评估,荣获“优秀”。2002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
学科门类齐全
学科涵盖理学、工学、农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等八大学科门类,设有农学院等16个学院、1个体育美育教学部,科研机构47个;有本科专业40个、专科专业8个;有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6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3个(其中一级学科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农业部重点学科1个,省重点建设学科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有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1个。
师资力量雄厚
现有专任教师877人。其中,正高职称108人,副高职称360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博士生导师108人,硕士生导师32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58人,“湖南省优秀中青年专家” 18人。
科研成果斐然
1990年以来,共承担科研项目2000多项,其中国家科技攻关、“863”、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共60多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400多项,其中国家级奖励8项,省、部级一、二等奖共51项,育成农作物新品种80多个,科技成果推广创造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涌现出“金农”、“派派”等一批名牌企业。学校现有全资、参股、控股企业12家,2002年净资产9446万元,年创营业收入1.25亿元。
办学条件优越
学校北领东湖秀色,南润浏阳河风光,校园环境幽雅,空气清新,绿化覆盖率达60%以上,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校区方圆2.2平方公里,建筑面积44万多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00余万册,是理想的求知场所。
对外交流活跃
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与英、美、加、法、日、韩、意、澳、波、挪、泰、新等10多个国家的20余所大学及联合国粮农组织等国际机构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与加拿大诺瓦斯可夏农学院、日本鹿儿岛大学、冈山大学、泰国皇家理工学院等建立了姊妹学校关系。2002年起与国外高校互派学生开展交流、学习和培训。
人才培养全面
学校现有各类在籍学生31318人。建校53年来,共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63000余名。学校重视学生素质教育,注重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先后与省内外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面宽,适应性强,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0%以上。很多毕业生已成为各级政府、各行各业的管理和技术专家。院系设置
农学院、园艺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水产学院、生物科学技术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资源学院、食品科学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信息与智能科学技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商学院、教育学院人文与外语学院、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
国家特色专业
农学 植物保护 生物技术 食品科学与工程 动物科学 茶学
开设专业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生态学 经济学 市场营销 农林经济管理 动物医学 水产养殖学 环境工程 农业资源与环境 园艺 教育学 中药资源与开发 种子科学与工程 生物信息学 动物药学 材料化学 投资学 劳动与社保障 信息与计算科学 应用化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土木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烟草 金融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法学 水利水电工程 生物工程 工商管理 电子商务 土地资源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会计学 食品质量与安全 园林 草业科学 工程管理 车辆工程 农村区域发展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安全工程 统计学 风景园林 行政管理 电子信息工程 物联网工程 会计学(ACCA) 英语 日语 应用心理学 环境科学 生物科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互联网+) 金融学(CFA) 动植物检疫(植物检疫) 酿酒工程 智慧农业 思想政治教育 舞蹈表演 机器人工程 动植物检疫(动物检疫)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智能科学与技术 水生动物医学
学校建立奖、贷、助、勤、补资助体系,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完成学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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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湖南农业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农业大学,英文名称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一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0537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学校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农业大学;证书种类: 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 学校学科涵盖农、工、文、理、经、管、法、医、教、艺等10大门类。植物与动物科学、农业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化学、工程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材料科学等7个学科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与外国留学生资格。
第六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包括普通类、体育类、美术类、舞蹈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支援吐鲁番地区定向计划、南疆单列计划、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等。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教务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招生,详细分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以各省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详细信息见附表。
第十三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为英语语种;报考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需要有绘画基础;学校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慎重填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按国家及生源地省级招办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政策录取,只录取填报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三分之一及以上核心课程为英语授课,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四条 学校各类别、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考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高考招生体检表记载的信息为准,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招生、阳光招生、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选拔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超过102%。
第十九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学校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分配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数排位进行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同分排序规则的,优先录取中共党员、三好学生及英语成绩高者;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具体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生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对于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条 凡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生源省艺术类专业联考及高考;在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所在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进档考生,按艺术类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凡报考学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生源省体育类专业联考及高考;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所在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进档考生,按体育类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凡报考学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条件,参加并通过教育部、体育总局及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确认后,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予以录取。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认可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以包含附加分(含全国性高考加分、地方性高考加分)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全国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学生学院双向选择、学院择优遴选的政策,具体规则与程序根据《湖南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开办了会计学(ACCA)、金融学(CFA)、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互联网+)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班,面向当届新生遴选。
第二十八条 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对学生资助政策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构建了奖、贷、助、勤、补资助体系,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完成学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
第二十九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已录取学生无正当理由超过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四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求真楼218室
邮政编码: 410128
招生咨询电话:0731-84618084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zs.hunau.edu.cn
监督投诉电话:0731-84618683
附件
所在学院
专 业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选科要求
非高考改革省市的文理科要求
学制(年)
学费标准(元)
备注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动物科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水产学院
水产养殖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水生动物医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植物保护学院
植物保护
物理+化学
文/理科
4
3600
生物信息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4500
动植物检疫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车辆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特岗)
物理+化学
4
免学费
只招省内 机器人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水利水电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水利水电工程(特岗)
物理+化学
4
免学费
只招省内
工程管理
物理
文/理科
4
5000
土木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农学院
农学
物理+化学
文/理科
4
3600
农学(特岗)
物理+化学
4
免学费
只招省内
草业科学
物理+化学
文/理科
4
3600
种子科学与工程
物理+化学
文/理科
4
3600
智慧农业
物理+化学
文/理科
4
3600
烟草
物理+化学
文/理科
4
3600
环境与生态学院
环境科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环境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安全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生态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4500
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22000
资源学院
农业资源与环境
物理+化学
文/理科
4
3600
土地资源管理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生物科学技术学院
生物技术
物理+化学
理科
4
4500
生物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生物科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4500
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23000
动物医学院
动物医学
物理+化学
理科
5
3600
动物药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应用化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4500
材料化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园艺学院
园艺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中药资源与开发
物理+化学
理科
4
4500
茶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3600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食品质量与安全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酿酒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21000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法学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公共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信息与智能科学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电子信息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物联网工程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信息与计算科学
物理+化学
理科
4
4500
统计学
物理+化学
文/理科
4
4500
智能科学与技术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物理+化学
理科
4
5900
商学院
会计学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工商管理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市场营销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电子商务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经济学院
金融学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投资学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经济学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农林经济管理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农村区域发展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000
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20000
人文与外语学院
英语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4500
日语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4500
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不提科目要求
美术文/美术理
4
8000
园林
化学+生物
文/理科
4
3600
风景园林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5900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地理
文/理科
4
4500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
不提科目要求
体育文/体育理
4
4000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不提科目要求
体育文/体育理
4
5000
舞蹈表演
不提科目要求
舞蹈文/舞蹈理
4
80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政治
文/理科
4
5000
教育学院
应用心理学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4500
动物科学
职高对口养殖类
4
3600
只招省内
农学
职高对口种植类
4
3600
只招省内
教育技术学
职高对口计算机类
4
4000
只招省内
职高对口电子电工类
4
4000
只招省内
职高对口师范类
4
4000
只招省内
职高对口机电类
4
4000
只招省内
食品科学与工程
职高对口医卫类
4
5900
只招省内
职高对口商贸类
4
5900
只招省内
教育学
不提科目要求
文/理科
4
4000
应用心理学(优师专项)
不提科目要求
4
免学费
只招省内
应用心理学(公费师范生)
不提科目要求
4
只招省内
农学(公费师范生)
职高对口种植类
4
只招省内
车辆工程(公费师范生)
职高对口机电类
4
只招省内
农学(优师专项)
职高对口种植类
4
只招省内
车辆工程(优师专项)
职高对口机电类
4
只招省内
学校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如收费标准有更新,以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最终学费标准将在新生入学须知中公布。具体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我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