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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河南师范大学北依巍巍太行,南濒滔滔黄河,位于全国文明城市、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乡市,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属重点大学。2007年被教育部确定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2015年实现省政府与教育部共建,2017年入选国家“111计划”,三度蝉联全国文明单位。
学校历史底蕴深厚,办学资源丰富。其前身是始建于1923年的中州大学(原国立河南大学前身)理科和创建于1951年的平原师范学院,先后历经河南师范学院二院、河南第二师范学院、新乡师范学院等阶段,1985年始称河南师范大学。在近百年的办学历程中,逐步铸练形成了“厚德博学 止于至善”的校训、“明德 正学 倡和 出新”的校风、“修至学 立世范 启智慧 益品行”的教风、“尚诚朴 勤学问 重团结 养正气”的学风,积累和沉淀了“崇文明道 尚诚守德 抱朴求真”的师大精神,以校风淳、教风正、学风浓、教学水平高享誉省内外。
目前,学校占地面积106.4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7.3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7.112亿元,中、外文及电子藏书530余万册,各类期刊4.4万种。建有全球唯一一家帕瓦罗蒂音乐艺术中心和河南省规模最大、种类最多的生物标本馆,办有独立学院(新联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和幼儿园。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培养体系完备。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25个学院(部),83个本科专业,2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各类学生5万余人。拥有河南省一期优势特色A类学科2个,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28个;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ESI综合排名居全省高校第3位;化学、物理学、环境科学、生命科学4个学科全部进入2019全球自然指数年度排名榜,学校综合排名居中国内地高校第59位、亚太地区高校第96位、全球高校第308位,进入全球自然指数亚太地区百强高校行列,其中化学学科位列中国内地高校第43位,成为河南省拥有全球自然指数国内高校前50强学科的两所高校之一。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拔尖人才辈出。建校以来,曹理卿、郝象吾、孙祥正、赵新吾、赵纪彬、李俊甫、姚从工、魏明初、樊映川、杜孟模、孙作云、黄敦慈、许梦瀛、卢锦梭等数十位著名学者先后在此执教治学。近年来,又涌现出王键吉、鲁公儒、徐存拴、郭宗明、常俊标等一大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专家学者。现有在岗教职工近2700人,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近千人,双聘院士8人,国家杰青、国家优青、国家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近百人,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1 人,实现了河南省该项荣誉的零突破。根据近几年的中国大学评价,我校教师学术水平、教师绩效和办学性价比均位居河南省高校前列,综合排名始终保持在河南省前三名。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教育教学成果丰硕。学校是国家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拥有4个国家级、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得国家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50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7项(近四届),在河南省教师教育改革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学生在国际、国内竞赛中屡获佳绩,15 项创新成果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是河南省入选年会成果最多的高校;在教育部主办的“东芝杯”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中,团体成绩连续6届位列前三名,选手获奖比例居全国第一名,并获得第七届大赛唯一最高奖——创新奖。此外,还先后获得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校园戏剧奖、中国舞蹈荷花奖、跆拳道世界杯团体赛冠军以及省部级奖励 1000 余项。
学校重视科技创新,服务社会成效显著。建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46个,其中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省部共建科研平台5个。“十二五”以来,学校主持承担国家“863”“97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及优青、国家社科基金重点、国家星火计划、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等高级别科研项目近2300项,获得包括中国专利金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教育部自然科学二等奖在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60余项,授权专利1660多件。以第一作者单位在SCI、SSCI、A&HCI、EI、CSSCI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近万篇,出版学术著作、教材620余部。基础数学、理论物理、绿色化学、生物工程、药物研发、环境科学、当代中国政治文化等领域的研究成果居于国内先进水平。一批以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和抗肿瘤、抗病毒系列核苷类药物等为代表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实现了产业化,在国内外同行业中处于主导地位。
学校注重国际化办学,合作交流不断拓展。与美国、俄罗斯、英国、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白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地区)的近50所院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中外合作办学规模和质量显著提高,特别是我校作为创始成员单位推动的“中俄文化高校联盟”获得两国政府批准,与法国佩皮尼昂大学共建“中法联合学院”,标志着我校教育国际化战略迈上新台阶。学校积极推进教育教学和教师队伍国际化,鼓励师生“走出去”,大力引进海外人才,常年聘有美国、英国、加拿大、白俄罗斯、意大利、法国、日本、韩国等国的外籍专家来校任教。
世纪沧桑砥砺,蕴积涵育;百年春华秋实,桃李天下。建校96年来,河南师范大学以“精育良才、教育报国”为初心,以振兴中国教育事业为己任,矢志培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累计培养各类人才近30万人。涌现出中国科学院院士张统一、张锁江,及多位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千人计划”、省部级领导、知名企业家和众多优秀的中小学校长。广大毕业生以良好的政治素质、扎实的专业技能、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骄人的工作业绩博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也为母校赢得了荣誉。
展望未来,学校将继续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要求,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团结带领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根植中原文化沃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综合改革,提升学校内涵,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为把学校建设成世界知名、全国著名、区域引领、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院系设置
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学院、水产学院、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旅游学院、法学院、社会事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美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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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物理学 生物科学 化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经济学 环境工程
开设专业
生物技术 生态学 法语 英语 翻译 日语 俄语 运动人体科学 运动训练 体育教育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运动康复 足球运动 功能材料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应用统计学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人工智能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化学工程与工艺 制药工程 生物工程 思想政治教育 中国共产党历史 马克思主义理论 政治学与行政学 国际政治 行政管理 城市管理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 会计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投资学 汉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广播电视学 戏剧影视文学 历史学 世界史 考古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物联网工程 软件工程 网络空间安全 心理学 教育学 教育技术学 小学教育 美术学 绘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音乐学 音乐表演 舞蹈编导 法学 知识产权 社会工作 社会学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水产养殖学 水族科学与技术 旅游管理 哲学 地理科学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河南师范大学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校构建了“奖、贷、助、勤、免、补”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形成了政策助学与临时救助相结合、国家助学贷款与校内贷款相结合、校内帮扶与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格局,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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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河南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师范大学各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各类专项(定向)招生、专升本招生。
第四条 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河南师范大学 (英文:Henan Normal University)。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10476。
第七条 办学地点:位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洛新新乡片区——河南省新乡市。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新乡市建设路东段46号。学校有3个校区:以卫河为界有东校区、西校区和平原湖校区。邮政编码:453007。学校网址为:https://www.htu.edu.cn。学校招生办公室网址为:https://www.htu.edu.cn/zs/,微信公众号为:“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联系电话:日常办公电话:0373—3326191,3326611;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373—3326836,3326839。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国家“111计划”实施高校。
第十条 办学层次:以培养普通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为主,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和院士工作站。普通本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师范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河南师范大学拥有98年的悠久办学历史,专业与学科门类齐全。设有25个学院(部),拥有85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副校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本科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我校办学实际,科学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将分别由各有关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学校的招生章程、招生网、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遵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同分数考生的录取及生源质量调控。
第十六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1.英语专业:英语;2.其他专业:公修外语教学为英语教学,没有其他小语种教学。
第十八条 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按照生源地的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九条 我校承认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进行专业分配时,先分配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专业。考生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对于进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我校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第二十二条 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参加专业分流,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第二十三条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使用河南省编导制作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60%和专业课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6)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4)。
第二十四条 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40%和专业课成绩占6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6)。
2.音乐表演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且专业主科成绩在96分及以上,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编导专业(音乐舞蹈学院培养):使用河南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且专业总成绩在160分及以上,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舞蹈编导专业(体育学院培养):使用河南省舞蹈类国际标准舞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专业、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产品设计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计算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2.绘画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体育教育专业:使用河南省体育类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则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2.运动训练专业: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河南师范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高水平运动队: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河南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
1.体育教育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原则:使用河南省体育类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则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2.法语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环境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原则:与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相同。
第二十八条 专升本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收费标准: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
1.普通本科各专业:文史类4400元/生· 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其中,16个优质品牌专业的学费在此基础上上调10%,即:文史类4840元/生·年,理工类5500元/生·年,艺术类8800元/生·年。具体专业及学费标准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专业目录》。
2.其他专业:运动训练专业8000元/生·年;软件学院本科12000元/生·年;河南省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年20000元/生,升入本科后按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专升本各专业收费:按照普通本科相应专业标准收费。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法语专业15000元/生·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18000元/生·年;体育教育专业18000元/生·年;环境工程专业18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
1.河南师范大学东、西校区
普通宿舍:400元/生·年;学生公寓四人间:900元/生·年;学生公寓六人间800元/生·年;改造学生公寓八人间:550元/生·年;新建学生公寓八人间:600元/生·年(豫价费字[2000]132号,豫价收费[2000]23号,豫发改收费[2005]1063号)。
2.河南师范大学平原湖校区
六人间:1200元/生·年(豫发改收费[2017]17号)。
第三十条 河南师范大学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校构建了“奖、贷、助、勤、免、补”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形成了政策助学与临时救助相结合、国家助学贷款与校内贷款相结合、校内帮扶与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格局,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河南师范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诈骗行为。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为河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