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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重庆邮电大学是国家布点设立并重点建设的几所邮电高校之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重庆市共建的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信息通信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学校发轫于1950年,在抗战时期交通部邮政总局原址上开办邮政人员培训班;在此基础上,先后举办西南邮电分校、重庆邮电学校和重庆电信学校;1959 年由国务院批准成立为重庆邮电学院,并开始本科教育;1965年成为当时四川省招收研究生的10所院校之一;于1970年改建为电信总局529厂,1973年改建为邮电部第九研究所,1979年恢复办学。2000年由信产部划转重庆市管理,实行部市共建;2006 年更名为重庆邮电大学,2013年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近年来,学校抓住西部大开发、重庆大建设、信息产业大发展的历史机遇,立足行业,服务地方,加强建设,加快发展。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2.4万余人,其中研究生 3100余人。在职教职工 1700 余人,其中教授等正高级职称 230余人,副教授等副高职称460余人,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700余位,我校校友、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邬贺铨院士为我校名誉校长、校董事会主席。学校外聘了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英国、加拿大、美国、波兰、印度等国30 余名院士及150余位知名专家学者为我校兼职教授或名誉教授。学校有国家特支计划、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百千万人才工程、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两江学者、百人计划、学术技术带头人、百名学术学科领军人才、巴渝学者等各类高层次人才80余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师德标兵、全国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重庆市名师、重庆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获得者110余人,国家及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教学团队等22支。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办学60余年来,为信息通信行业和地方培养输送了9万余名各类人才,被誉为“中国信息通信人才的摇篮”。现为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首批信息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全国首批通信科普教育基地、重庆市软件人才和微电子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学校主动适应信息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学科专业建设。现有16个学院,3个研究院,53个本科专业,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一级学科、3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在8个学科领域招收培养工程硕士,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学校深入实施质量工程,现有1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8个重庆市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8个国家及重庆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7门国家及重庆市精品课程和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6个国家及重庆市教学团队,34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近年来,学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承担国家及部省级教改项目180余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4项,重庆市教学成果一等奖9项。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能力培养,已建成校外实习实训和就业基地200余个。我校是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发起高校之一,获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获得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总成绩在重庆市属高校中排名第一;参加数模竞赛成绩连续两年排名全国高校第二;参加2012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获得该项赛事最高荣誉“TI”杯;参加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成绩位列重庆赛区第一,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奖列全国高校前二十名。近五年来,学生获国家级奖励400余项,部省级奖励1500余项。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毕业研究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坚持自主创新,是全国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基地,被誉为“中国数字通信发源地”。学校现建有“国家宽带移动通信军民结合终端动员中心”、移动通信终端与网络控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重庆工业物联网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全国首个“信息无障碍工程研发中心”等42个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教育部及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人文社科基地。学校在通信网及测试技术、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智能信息处理、物联网与智能控制、先进制造与信息化技术、微电子技术与专用芯片设计等领域,与信息化技术、微电子技术与专用芯片设计等领域,承担了一大批重大科研项目。学校曾先后成功研制第一套符合国际电联标准的24 路、30/32 路脉冲编码机和120 路复接设备及其配套仪表,参与制定第三代移动通信标准并设计出世界上第一颗TD—SCDMA基带芯片,制定了我国工业自动化领域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EPA国际标准,研制出我国安全领域信息隔离与交换的关键设备,研发出全球首款支持三大工业无线国际标准的工业物联网核心芯片。学校曾荣获全国科学大会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等殊荣。近五年,学校承担了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973、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项目240余项,承担省部级项目近800项,获国家及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00余项,其中荣获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3项,获全国教育科研成果奖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奖2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不断深化产学研合作,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立足信息行业,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探索产学研结合新模式,努力构建开放办学大平台。学校成立了董事会,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邮政、中国铁塔、华为、中兴、大唐、联想等行业著名企业,与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科研院所,与长安、四联、机电控股、重钢等在渝大型企业,与重庆两江新区、渝中区、南岸区、渝北区、西永微电子园、茶园工业园区等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学校注重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推进国际化进程,与惠普、微软、IBM、思科、甲骨文等国际IT龙头企业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组建了“重邮—惠普软件学院”、“重庆国际半导体学院”、“微软重庆软件外包服务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与企业联合开展定制式人才培养项目。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50余所高校开展学术交流、联合办学及共建研发基地。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推进国际化合作,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学校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俄罗斯、意大利、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和港澳台地区40余所高校开展人才联合培养、短期学生交换/学分交流、带薪实习及短期科技与文化交流等项目,着力推进中美、中加、中俄、中英等合作办学项目,推进 “1+2+1”、“2+2”、“3+1”、“4+1” 等模式的国际化人才培养计划,与法国巴黎高等电子学院建立了我市首个境外联合办学基地,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在校生公派出国学习交流项目。学校来华留学教育取得新突破,是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来华留学生项目高校,在校长短期留学生规模每年达400人,是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留学生项目高校。
学校地处于重庆主城南山风景区内,坐落在森林公园环抱之中。学校占地 3800 亩,校舍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图书230余万册 。建有以万兆双冗余骨干网络为核心、有线无线覆盖全校、万兆到楼、全网支持IPv4/IPv6双栈的高质量校园网络,初步建成统一基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一站式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一体化新媒体公众服务平台和在线教学平台、虚拟仿真实验平台等新一代信息化体系。搭建“红岩网校”、“文峰网络课堂”、“重邮微校”、“重邮微联盟”等新媒体平台。校园鸟语花香,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学习生活、成长成才的好地方。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重庆市最佳文明单位、重庆市森林单位、重庆市园林式单位。学校被命名为重庆市首批“绿色校园”、“数字校园”示范学校和“平安校园”示范单位。
继往开来,再展宏图。学校将坚持科学发展、突出办学特色、推进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合作、加强内涵提升,努力建设成为中国西部信息科技创新与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为我国信息产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6年3月)
地址:重庆 南岸 重庆邮电大学
电话:+86-023-62461003
邮件:bangongshi@cqupt.edu.cn
邮编:400065
传真:+86-023-62461882
网址:www.cqupt.edu.cn
院系设置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自动化学院/工业互联网学院、先进制造工程学院、光电工程学院/重庆国际半导体学院、软件工程学院/重邮—惠普软件学院、生命健康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现代邮政学院、传媒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学院、网络空间安全与信息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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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软件工程 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
开设专业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会计学 工商管理类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信息学 医学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人工智能 电子信息类(通信与信息类) 电子信息类(集成电路与电子工程类)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智能科学与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物联网工程 信息安全 计算机类(计算机与智能科学类) 计算机类(网络安全类) 广播电视编导 动画 应用物理学 经济学 经济学类(经济金融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工程管理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邮政工程 自动化 自动化类(智能自动化) 机器人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测控技术与仪器 法学 数字媒体艺术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设计学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智能制造工程 机械类(智能制造与机器人类) 智能车辆工程 英语 翻译 外国语言文学类 物流管理 电子商务 信息与计算科学 数据计算及应用 数学类(数学与信息科学类) 金融工程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创文体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获奖学金学生占学生总人数比例达3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重庆市生源地补充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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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重庆邮电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等相关法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重庆邮电大学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本科生、研究生学历层次的专业人才,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识别码为4150010617。学校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占地3800亩,校舍建筑面积92万余平方米。
第二条 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邮电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重庆邮电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审议本科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合理编制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八条 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渝学位函〔2022〕1号)批准的“信息安全+法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由我校网络空间安全与信息法学院举办,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可获得重庆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若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重庆邮电大学工学和法学双学士学位。
第九条 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渝学位函〔2023〕1号)批准的“通信工程+应用物理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由我校理学院和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合作举办,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可获得重庆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若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重庆邮电大学工学和理学双学士学位。
第十条 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渝学位函〔2023〕1号)批准的“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由我校理学院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合作举办,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可获得重庆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若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授予重庆邮电大学工学和理学双学士学位。
第十一条 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渝学位发〔2024〕2号)批准的“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经济学”联合学士学位项目由我校与重庆工商大学合作举办,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为重庆邮电大学。本项目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符合两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获得重庆邮电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授予重庆邮电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和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只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我校该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录取的学生第一学年在重庆邮电大学就读住宿,第二学年在重庆工商大学就读住宿,第三学年和第四学年在重庆邮电大学就读住宿。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 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采取全英文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 学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报考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第十五条 学校调档比例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七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选考要求相符合。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内蒙古自治区除外)。
(二)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安排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中,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调整专业计划录取。
(四)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具体招生代码、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填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只能在同批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之间进行调剂,未填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考生不能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须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则调整专业计划录取。
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须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调整专业计划录取。
第二十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则调整专业计划录取。
第五章 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二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还须参加专业复测,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在校期间,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学生资助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学费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现有核定标准执行,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后续如有调整,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新规定标准执行。其中,软件工程专业的学费标准为一、二年级9000元/学年,三、四年级1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的学费标准为四年期间28000元/学年,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的学费标准为四年期间30000元/学年,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的学费标准为四年期间40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在国外修读期间还需按外方学费标准另缴外方学校学费。信息安全+法学 (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的学费标准为5600元/学年,通信工程+应用物理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的学费标准为5600元/学年,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的学费标准为5600元/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经济学(联合学士学位项目)的学费标准为5600元/学年。
第二十五条 新生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800元~1200元。
第二十六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所修学分和实际住宿时间,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创文体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获奖学金学生占学生总人数比例达3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重庆市生源地补充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以免上当受骗。
第二十九条 学校加强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依法接受教育行政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重庆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邮编400065)
本科招生咨询热线:023-62468661;023-62468662
监督电话:023-62461708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qupt.edu.cn
电子邮箱:cyzb@cqupt.edu.cn
重庆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cquptzb
考生可通过登录重庆邮电大学招生信息网或关注“重庆邮电大学招生办”微信公众号查询招生录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