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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云南农业大学位于春城昆明,北依龙泉山、东傍盘龙江,毗邻著名风景名胜昆明黑龙潭公园,是云南省省属重点大学。
办学80多年来,学校为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继往开来,学校将继续秉承“开学养正、耕读至诚”之精神,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校,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积极探索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努力建设成为国内同类院校一流、国际上知名、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历史沿革
学校创办于1938年,前身是国立云南大学农学院,建址昆明市呈贡县,1958年独立建成昆明农林学院,迁址昆明北郊黑龙潭,1962年滇南大学、滇西大学并入昆明农林学院,1969年搬迁至大理州宾川县,1970年迁至原曲靖地区寻甸县,1971年与云南农业劳动大学合并成立云南农业大学,1980年搬回昆明北郊黑龙潭。198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3年列为云南省属重点大学,200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7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为优秀,2009年、2013年、2014年省委省政府依托学校教育管理资源分别创办了云南农村干部学院、云南省食品安全管理学院、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2013年,经科技部、教育部审核批准建设云南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办学条件
云南农业大学办学八十多年来,一代代农大人秉承“开学养正、耕读至诚”的农大精神,情系稼穑、躬耕疆域、励精图治、矢志创业,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全日制在校生25684人,成人教育学生7504人,各类留学生近200人。学校有校本部和五华校区、普洱校区、西双版纳校区,占地面积3803亩,校舍面积69.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623万元。学校图书馆是CALLS全国农学文献信息中心、CALLS全国农学中心成员馆,2014年获批为教育部科技查新站,拥有纸质图书171.6万册,纸质期刊831种,电子期刊3.1万种,电子图书227.8万种,可使用中外文数据库50个。学校信息化建设日趋完善,数字校园与智慧校园建设成效明显。学校现设22个学院,涵盖了种植业、养殖业、水利水电、农业工程、农业经济管理以及部分人文社会科学学科。
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828人,其中高级职称700余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人,享受国务院津贴21人,有云南省突出贡献优秀人才16人,享受省政府津贴19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20人,省级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高等学校教学名师8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才、省创新人才共计6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入选云南省“云岭学者”人才培养工程7人。拥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8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类创新团队2个,高校科技创新团队6个。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个,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1个,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9人,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1人。
专业学科
学校现有7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8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个。有省部级重点学科25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9个。有农业硕士、兽医硕士、工程硕士、翻译硕士、体育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社会工作7个专业学位类别。有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招生权。现有省部共建云南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农业生物多样性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西南中药材种质创新与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农科专业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和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等国家级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平台7个;拥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观测试验站、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智库、研究基地、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69个部省级科研平台;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和生物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云南省环境科学与工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各1个;学校还建有昆明市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5个、校级科研平台35个。
人才培养
学校始终从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立德树人,因材施教,呕心培育边疆民族人才。办学初期,农业教育家汤惠荪、农学家张海秋、育种学家诸宝楚、植物病理学家段永嘉、烟草学家徐天骝、生物统计学家昝维廉、园艺学家蔡克华等为代表的一批学术先贤开创了边疆农大办学基业,先人风范激励着一代代学子践行“厚德博学、明理尚农”之校训。办学八十多年来,为社会培养了15万余名具有“科学情操、大地情怀、农民情结”的专业人才。其中,水稻育种家、全国先进工作者归侨邓友成,献身彝区五十年,育成“楚粳”系列水稻品种,推广面积占云南省中海拔地区水稻种植面积50%以上;烟草育种专家、“全国烟草行业劳动模范”李永平,育成“云烟85”和“云烟87”品种,推广面积占2007年全国烟草种植面积的56.7%;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崔秀明,立足边疆苗岭壮乡,成为开创“三七之乡”支柱产业科技领军人;畜牧专家马崇文扎根基层第一线,成为“感动中国畜牧兽医科技推广功勋人物”;在大健康、生物科技、农业领域涌现出了一批干事创业的优秀企业家,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云南省农业高级技术人员80%以上、农业技术推广站(所)负责人80%以上、县乡主管农业的领导80%以上是我校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占30%以上,他们既熟悉少数民族文化、又掌握现代农业科技和管理知识,扎根边疆民族地区孜孜以求,勤奋工作,为增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定,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教学改革
近年来,学校按照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注重内涵发展的要求,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调整优化专业结构,逐步构建了以农科为优势,农、工、经、管、理、文、法、教育多学科相互渗透、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框架;不断修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和体系;形成国家、省、学校三个层面的三级“质量工程”体系,共获准立项质量工程项目国家级144项、省级451项;建设了课程开发系统、自主学习中心、实验教学中心、教学科研基地以及教学管理五大教学平台;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优秀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11项、二等奖32项;拥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005-2018年,连续14年评为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考评优秀,被教育部评为“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2016年度全国创新创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2017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社会服务
学校坚持走中国特色科教兴农之路,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大力推进校地、校企间合作,逐步形成以服务“三农”为主体,多项社会服务工作并重的“一体多点”科技服务格局,社会服务工作成绩显著。学校与昆明、普洱、文山、德宏、迪庆、大理等10余个州(市),与670多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了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合作关系;多年开展“3+3”校县联合行动,大力扶持当地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现代农业;深入“八县一乡”开展扶贫,以产业扶贫、科技扶贫为核心结对帮扶姚安县前场镇木薯村、南华县沙桥镇新华村,持续帮扶16年的姚安县于2018年顺利脱贫,加挂帮扶澜沧县成效显著并被中央电视台等9家新闻媒体集中报道;发挥国家级新农村发展研究院、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云南农村干部学院、云南省食品安全管理学院和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教育部财政部认定的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云南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优势和作用,积极探索建立以大学为依托、农科教相结合、教科推一体化和社会服务国际化的科技服务新模式。学校连续七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年度社会扶贫先进集体”。2018年,我校报送的《厚植科技资源 助力产业扶贫》入选教育部“省属高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个典型项目”。
院系设置
学校设有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林园艺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食品科学技术学院、烟草学院、茶学院、水利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理学院、大数据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外语学院、体育学院、国际学院、热带作物学院、马克思主义、职业与继续教育22个学院及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涵盖了种植业、养殖业、水利水电、农业工程、农业经济管理以及部分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烟草学院和普洱茶学院是服务云南优势产业而建成的特色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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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生物技术 农学 动物科学 植物保护 园艺 茶学
开设专业
种子科学与工程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水产养殖学 草业科学 动物医学 风景园林 园艺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园林 农业资源与环境 土地资源管理 烟草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 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农业水利工程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能源与动力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应用化学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供排水科学与工程 建筑学 工程管理 经济学 农林经济管理 电子商务 社会工作 秘书学 旅游管理 英语 越南语 体育教育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农村区域发展 蜂学 动植物检疫(植物检疫) 环境设计 生态学 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 土木工程(卓越工程师班) 水利水电工程(卓越工程师班)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土地整治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 化学生物学 人工智能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城乡规划 泰语 翻译 汉语国际教育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林学 工商管理 兽医公共卫生 生物工程 农业智能装备工程 马克思主义理论 食品营养与健康 智慧农业 水务工程 咖啡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奖助学金
(一)品学兼优学生可享受国家、省政府、学校及社会资助等渠道设立的奖学金。
(二)优秀本科新生可按《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本科新生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校政发〔2009〕95号)相关规定申请3000~10000元的新生奖励。
(三)家庭困难学生按《云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校政发〔2008〕240号)执行。-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云南农业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全日制本专科、预科(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招生)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云南农业大学(Yun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10676(国标),学校性质:国有公办省属重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高职专科。学校本科专业实行基于基本学制的弹性学制,建筑学、动物医学、兽医公共卫生和城乡规划专业基本学制5年,弹性学制为4-8年;其他本科专业基本学制4年,弹性学制为3-7年;高职专科学制3年;均为全日制培养。
第四条 办学地址:现有校本部、普洱两个校区。校本部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黑公路95号,普洱校区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倚象镇帝泊洱大道中段。各招生专业就读校区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或学校本专科生招生网。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招生工作重要事项。
第七条 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专科、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本专科招生工作监督检查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确定预留计划数为5人,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不平衡情况。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高职专科面向云南省招生;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只招收云南省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三条 我校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合作举办“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53UK2A20141686N),属“4+0、双学位”的培养模式:4年均在云南农业大学就读,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所有培养内容,且同时达到云南农业大学和英国胡弗汉顿大学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云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工学学士学位和英国胡弗汉顿大学理学学士学位;与新西兰林肯大学合作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53NZ2A20151759N),属“3+1、双学位”的培养模式:第1-3学年在云南农业大学学习,第4年符合条件者可选择赴新西兰林肯大学学习,学习期满达到云南农业大学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者获得云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和管理学学士学位,第4年赴新西兰林肯大学学习的学生达到林肯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还可获得新西兰林肯大学商学学士学位;与韩国尚志大学合作举办“风景园林”专业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53KR2A20222273N),属“4+0、单学位”的培养模式:4年均在云南农业大学就读,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所有培养内容,达到云南农业大学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者,获得云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工学学士学位。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本专科、预科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调档比例要求,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六条 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进入调剂考生队列等待调剂,进行后位考生专业安排;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在投档信息中含“同分排位”信息的省份,按同分排位从前到后录取;其他省份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七条 对等待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录取到其他生源不足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最新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我校设定的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条 若生源省份对投档比例和录取规则有特殊规定和要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除英语、翻译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外,其他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主要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其他语种教学需根据当年新生入学情况决定是否开设(我校开设的大学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越南语、泰语、缅甸语、老挝语)。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英语笔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满分为150分,满分不为150分的按比例折算),并需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英语口语测试的相关规定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进入我校学习越南语和泰语专业的学生,在二年级下学期将赴目的语言国家的有关大学学习一个学期,学习费用按对方学校相关收费标准由学生自理。
第二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按以下规则录取: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省内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且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减去对应文、理科类体育本科高考文化最低控制线”所得差值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外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所属省份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且足球专项成绩不低于35分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减去对应文、理科类体育本科高考文化最低控制线”所得差值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依据,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和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按比例加权计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即:综合成绩 = 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照顾分) ÷ 高考文化课满分×50 + 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 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满分×50。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如出现综合成绩(即投挡分数)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高考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和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则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先后依次录取。
第二十六条 我校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校之一,2024年面向全国招收篮球、足球2个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迪庆专项、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本科班等招生项目的报考、录取、收费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我校2024年相关类别招生规定执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本科班招生项目只面向云南省招收世居云南的25种少数民族学生(具体政策按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相关招生专业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录取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本科班招生项目的学生,在校期间由政府补助一定学费。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八条 学费收费标准按专业学科类别划分。农学、理学、工学类本科专业4500元/生/学年;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类本科专业4000元/生/学年(其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4500元/生/学年);教育学、文学类本科专业3400元/生/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10000元/生/学年;高职专科专业5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土木工程专业36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农林经济管理专业30000元/生/学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风景园林专业296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宿舍类别划分。普通宿舍8人间400元/生/学年、学生公寓6人间800元/生/学年、学生公寓4人间1200元/生/学年。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按云南省物价管理部门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已建成“奖、贷、助、补、减、勤、免、偿”八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工作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先办理入学手续,安排住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照相应政策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及社会类助学金等助学项目;成绩优异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申请国家、省政府、学校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项目。退役入学和在校期间入伍的学生除享受上述资助政策外,可按照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并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符合所学专业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农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一条 本专科生在校期间转专业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专业的学生不列入转专业范围,其他符合条件的本科学生可以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专业。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学籍管理规定和《云南农业大学学生手册》中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合格者将视具体情形作取消入学资格、退学等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不作任何录取承诺,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构成学校对考生及家长的要约或者承诺。
第三十五条 云南农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预科招生的唯一机构为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云南农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5227706(兼传真)、65228052
招生网址:https://zs.ynau.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ynau.edu.cn
纪委监察电话:0871-65227694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黑公路95号
邮编:65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