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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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成都中医药大学原名成都中医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在周恩来等党和国家第一代领导集体的亲切关怀下,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我国最早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为现名,2006年原四川省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四川生殖卫生学院并入。 历经60余年的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医药健康相关学科专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1800亩,有19个学院、36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2.2万余人,其中研究生2800余人。
学校是全国首批中医药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首批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7个,有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0个,有博士后流动站3个。
学校有国家级重点学科4个(中药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妇科学),省部级重点学科44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示范型应用专业6个,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省级精品课程31门,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学校为省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有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3个;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
学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者600余人,博士、硕士生导师500 余人。其中国医大师3人,首届全国名中医3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长江学者”1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3人,国家“万人计划”专家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5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3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92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34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首届“四川省医疗卫生终身成就奖”获得者10人,四川省十大名中医10人。
学校一贯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坚持“让学生明确发展方向、让学生得到发展机会、让学生增强发展动力”的素质教育理念,不断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科技文化素养、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校以来,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大量高级中医药人才,其中有新中国第一批中医学、中药学本科毕业生和中医药硕士研究生、新中国第一位中药学博士、第一位中药学博士后和第一位五官科学博士。多年来,学校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服务活动,形成了具有中医药传统文化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由学生主办的学术性刊物《中医学与辩证法》已出刊37年。
现有各级各类实验室74个,其中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中医药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药饮片炮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中药种质资源库(四川),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实验室(三级)、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等。
学校有直属附属医院6所,合作共建附属医院5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8所,教学医院30所,实习医院34所,其中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院是全国示范中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糖尿病基地),中医药国际合作交流基地,国家中药临床试验研究(GCP)中心,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储备库入选单位,全国中医眼病医疗中心,全国中医急症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和感染病临床基地,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学校为主体,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院牵头,成立了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联体联盟。学校与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合作共建“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中心”,与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合作共建“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中西医临床学院/中西医结合研究院”,与重庆市中医院合作共建“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重庆中医院/第四临床医学院”,与成都市郫都区中医医院合作共建“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西区)/第三临床医学院”,与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合作共建“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四川省康复医院/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康复临床医学院”。
“十三五”以来,新上各类科研项目1570项,其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77项;获得各级各类奖励74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四川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省科技进步特等奖2项、一等奖6项、二等奖11项;有四川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四川省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学校不断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与32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医疗单位、科研机构及学术团体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学校是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之一,接收和培养了来自3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学历教育学生(含本、硕、博)及多种类型的短期进修培训学员,与英国、澳大利亚、美国、泰国、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学校开展了学历教育和互换学生项目。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在葡萄牙开设“成都中医药大学葡萄牙宝德分校”,开展中医学本科学历教育。学校与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共建成都中医药大学(澳门)国际学院。学校是国家外交部、教育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国家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教育、医疗)基地”及世界卫生组织 “人类生殖研究合作中心”,联合国人口基金“南南合作培训中心”。学校在马来西亚、黑山共和国、德国、白俄罗斯设有中心/分院。
学校正奋力推进“双一流”建设,为中医药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院系设置
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现代中药产业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养生康复学院、眼科学院、民族医药学院、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护理学院、智能医学学院、管理学院、体育健康学院、外语学院、基尔健康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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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护理学 中西医临床医学 中医学(九年制) 中医学(“5+3”一体化) 藏医学 中药学 中药学(基地班) 针灸推拿学 中医学(五年制)
开设专业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预防医学 食品质量与安全 公共事业管理 健康服务与管理 市场营销 应用心理学 护理学 助产学 中西医临床医学 中医骨伤科学 中医学(九年制) 中医学(“5+3”一体化) 藏医学 中医康复学 中医养生学 针灸推拿学 中医学(五年制) 中医学(定向) 藏药学 中药学 中药学(基地班) 中药资源与开发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体育教育 运动康复 汉语国际教育 英语 眼视光学 康复治疗学 卫生检验与检疫 医学检验技术 智能医学工程 药学 制药工程 生物技术 生物科学 医学信息工程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学校对高考成绩优异的学生设有新生奖学金。凡普通类本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高出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线60分以上者,均有机会获得新生奖学金。
学校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制定了较完善的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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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2024年成都中医药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一、总则
1. 学校名称:成都中医药大学
2.办学地址:
温江主校区 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十二桥校区 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37号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学制:九年制,“5+3”一体化(五年本科与三年硕士相结合),五年制(本科),四年制(本科)
6. 颁发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成都中医药大学颁发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授予成都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7. 办学特点:学校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历经近70余年的建设发展,已成为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医药健康相关学科专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中医药大学,是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等一大批国家级人才,建设有省部共建西南特色中药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学校秉承“厚德、博学、精思、笃行”的校训精神,以“仁爱为魂、精诚为本、传承为根、创新为要”的办学理念,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以服务人类健康为宗旨,建设奋进、幸福、美丽、仁爱的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
学校始终担负着培养高素质中医药人才的使命,成为了我国中医药人才成长的重要摇篮。在全国首批开办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专业,是全国首批中医药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全国唯一的中药基础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全国首批开办中医学拔尖创新人才九年制以及中医养生学专业高校等,被誉为中医药学本科教育的“试验田、排头兵、辐射源”。
二、招生计划
1. 我校根据学科发展方向、专业发展定位、专业填报热度、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统筹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
2. 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总计划数的1%,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招生录取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三、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 体检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补充说明如下。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2)中医学(九年制)、中医学(“5+3”一体化)、中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中药学(基地班)、中西医临床医学(容川班)、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制药工程、药学、预防医学、藏医学、藏药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学、运动康复、食品卫生与营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体育教育、智能医学工程、助产学、康复治疗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第5项、第6项、第7项、第9项中列出相关疾病,慎重报考我校医药类专业;
(4)肝功能异常者慎重报考医学类专业;
(5)我校为医学院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异常者,必须在2周内到具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学校指定)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6)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建议肢体功能障碍考生慎报我校医学类专业。
2. 我校大学英语为必修课,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英语专业和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3. 建议报考本校护理学专业的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2米;建议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女生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
4. 藏医学专业的核心课程采用藏语教学和答卷,能听、说、读、写藏文的考生方可报考,报考我校其余专业考生,均需适应汉语教学和答卷。
5. 高水平运动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等类型招生,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规则
1.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我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我校对国家和各省(市、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3.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档。
4. 我校各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投档原则,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录取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时,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原则,择优录取。如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未限定同分考生录取规定,我校将参照四川省规定的同分考生录取规则执行。
5. 综合改革省份按相应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报考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6.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按专业组投档省份,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专业组内未录满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7. 报考体育类专业(含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专业统测并达到本科合格线。四川省以外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本科合格线,四川省内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在四川省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文化成绩合格线上30分(含30分)。若省级招办未作明确规定,学校按专业成绩投档录取,若有明确规定,以省级招办规定的原则投档录取。
8. 对高考投档电子档案及个人档案未能真实反映考生本人德、智、体情况或者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调整专业直至退学处理。
9.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10. 学校招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四川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定岗单位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对拒签协议的考生,按相关规定不予录取。
11. 学校与英国康复理疗学科排名第3位基尔大学合作举办的康复治疗学、健康服务与管理两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采用“4+0”(即四年均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学习)培养模式。学生培养依照两校共同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达到授位要求的,颁发成都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英国基尔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12. 学校与QS世界大学排名第43位的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联合开展智能医学工程专业,与QS世界大学排名第130位的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联合开展药学专业的本科人才培养,两个专业均属于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开展的“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项目,采用“2+2”培养模式(即第一、二学年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学习,专业及英语成绩达标者,第三、四年在昆士兰大学或者麦考瑞大学学习)。学生培养依照两校共同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达到授位要求的,颁发成都中医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昆士兰大学或麦考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录取结果公布及联系方式
1. 各批次录取结束时,录取结果将通过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和各省(市、区)招办向社会公布。
2. 学校网址:https://www.cdutcm.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cdutcm.edu.cn
3. 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028-61800090
4. 监督电话:028-61800097
六、收费标准
1.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康复治疗学专业69000元/生·学年,健康服务与管理专业63000元/生·学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国内学习阶段学费6960元/生·学年,学生赴国外学习,其费用按相关协议规定结算,其余各专业具体标准见学校每年收费公示。
2. 学校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制定了较完善的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助学制度。
七、其他
1. 本章程自2024年招生录取时开始施行,我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章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2.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成都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