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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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于1956年,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理工科大学。学校现为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首批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全国大学外语教学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设有22个学院,设有机械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8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专业学位包含14个工程硕士招生领域,5个农业推广硕士招生领域,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金融硕士(MF)专业学位授予权,有74个本科招生专业,学科专业涵盖了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已逐步形成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目前,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32200多人,在学研究生2500多人。
学校办学实力雄厚、办学设施齐全。学校坚持“高起点、高质量、高品位”的原则,按照“生态化、园林化、数字化、人文化”的建设目标,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学校校园占地3600亩,校内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处处呈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校舍建筑面积105.47万平方米,网络多媒体教室268个,运动场面积16.4万平方米,体育教学设施齐全。图书馆藏书312万册,电子图书322万种,中外文期刊24000余种(含电子期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89亿元。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2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13个,设有全国重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先进的校园网络覆盖全校,并设有教育技术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
学校按照“汇聚人才、培育团队、成就大师”的师资队伍建设方针,坚持引进与培养并举,着力打造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高水平人才队伍。学校现有1920名专任教师,其中教授239人、副教授72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569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等各类人选17人,山东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教授、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等各类人选39人,博士生导师50人。另聘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及一批校外兼职教授。
学校始终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大力倡导“为人师表、诲人不倦”的教风和“德业双修、学而不厌”的学风。深化学分制改革,构建了“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基础厚、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专业、课程和教学团队建设,“十一五”以来,学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27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入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团队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1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52门;规划教材30部。深入实施大学生研究与创新训练计划,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得到提高,“十一五”以来,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数学建模大赛等重大赛事中获省部级以上奖励5470余项,其中,国际奖励113项、国家特等奖21项、国家一等奖288项。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始终保持较高水平,荣获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强化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拥有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5个,学校被评为首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学科建设先进单位。
学校坚持“出人才、出成果、出效益”的科研工作方针,整合科研力量,组建学术团队,选定主攻方向,积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学校设有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山东工程技术研究院设在我校,有1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1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学校注重“产学研”结合,积极参与山东制造业强省建设,与企业、科研院所联合设立了100余个科技研发机构,成为山东省重要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基地。“十一五”以来,学校先后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1400余项,其中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各类国家级项目290余项;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60项,其中2006年、2007年各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2008年、2009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5年各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美、英、韩、俄、澳、新等国家的60余所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实质性交流。探索与国外学校合作办学的渠道,推进办学国际化进程,与多个国家的有关高校开展了6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资格院校,已培养留学生3500余人。大力开展学者互访、学术交流,重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聘请高层次的国外专家、学者来校任教和讲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面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机遇,山东理工大学将秉承“厚德、博学、笃行、至善”的校训,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这一根本任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科研工作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关键,全面实施质量立校、科研强校、人才兴校、特色名校、开放活校战略,着力提升内涵,着力打造特色,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创新体制,科学发展,为早日建成有特色、高水平、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院系设置
机械工程学院、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农业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建筑工程与空间信息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与医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鲁泰纺织服装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山东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管理办公室(合署)、教师教育学院、信息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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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交通运输
开设专业
矿物加工工程 采矿工程 土木工程 信息与计算科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环境工程 通信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社会工作 生物科学 日语 会计学 汉语言文学 工程管理 工商管理 运动训练 测绘工程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学 法学 体育教育 统计学 化学 交通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工业设计 生物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工业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软件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生物科学(师范类) 制药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物理学(师范类) 英语(师范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舞蹈表演 纺织工程 服装与服饰设计 舞蹈表演(服装表演方向) 金融学(校企合作,服务外包方向) 农业智能装备过程 智能制造过程 新能源汽车工程 人工智能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英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网络与新媒体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化学(师范类) 能源化学工程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音乐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软件工程(大数据方向) 物理学(校企合作,微电子方向)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校企合作,移动互联应用方向) 美术学(师范类) 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表演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测控技术与仪器 车辆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资源勘查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应用化学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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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山东理工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433。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机关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的再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本科招生网、本科招生微信小程序及招生简章等渠道公布。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的应试外语语种须为英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爱合作办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爱合作办学)专业培养使用英语教学,应试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报,其余专业对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作限制;表演(服装表演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85cm,女生身高>=175cm。
第十四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2024年按专业招生。
第十六条 提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择优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学校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
2.对于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3.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录取”的录取规则。
4.进档考生成绩无法满足专业志愿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等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考位次,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体育教育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工作,按上级有关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内地新疆班、农村专项等其他招生类型录取原则,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山东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本科招生微信小程序及时公布。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由学校颁发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相应学士学位;修读第二专业的,按相关规定颁发第二专业学历证书、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理工大学。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3-2780673
邮 编:255000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
学校网址:https://www.sdut.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s://zszx.sdut.edu.cn/
E-mail:zsb@sdut.edu.cn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