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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东北石油大学(原名东北石油学院、大庆石油学院),创建于1960年,1975年更名为大庆石油学院,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是当时全国88所重点大学之一。2010年4月,更名为东北石油大学。学校伴随大庆油田的发现而诞生,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理、管、文、经、法、教育、艺术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一本高等学校。学校从1961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有61种本科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9个省级重点(特色)专业;1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3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群,6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含26个二级学科);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博士学位点,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9个硕士学位点;具有工商管理(MBA)、社会工作、工程领域3个类别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其中工程领域类别拥有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有18个教学院(部),占地面积150.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60万平方米。室内外体育场所面积15.7万平方米。万兆级校园网与教学区、办公区及师生生活区的所有主要建筑物相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2亿元。有单体建筑面积为4.5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图书馆,馆藏图书222万册,有数据资源19种。学校建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同时已建成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16个,其中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工程研究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部级重点实验室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6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6个,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2个。有本科教学实验中心(室)42个;有省级“双基”条件合格实验室6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有校内外实习基地122个,其中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验教育基地2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验教育基地3个。。
学校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519人,其中,教授330人,副教授65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84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841人,博士生导师95人;双聘院士6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贾承造);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王德民、苏义脑、王玉普、胡文瑞、周守为,其中王玉普、胡文瑞为我校毕业生);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6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12人、“龙江学者讲座教授”5人,省级优秀专家2人,黑龙江省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后备带头人25人;学校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黑龙江省教学名师、黑龙江省模范教师、黑龙江省优秀教师18人。学校还聘请了一批石油石化企事业单位的技术骨干和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导师。
学校面向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22921人,其中本科生15815人、专科生4491人(秦皇岛分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2615人。办学五十余年来,学校培养各类人才达10万余名。
学校在河北省秦皇岛市设有秦皇岛分校,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现有7个教学系(部),开设22个高职专业,面向1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秦皇岛分校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在北京、大连、秦皇岛等地共建有1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河北省的软件产业基地培训中心设在秦皇岛分校;分校还建有国家电子商务师培训认证机构;具有20余个岗位(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的培训与鉴定资格,考试合格的学生可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业资格证书。
多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等多种奖项,“十一五”以来获省级教学成果奖52项,建成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省级精品课程26门。学生全国外语四级统考和黑龙江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始终名列省内高校前列,教育部组织的“全国大学英语教学研讨会”和“全国大学俄语教学研讨会”曾先后在我校召开。
“近三年,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1728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863”计划等国家级项目113项,科研经费达6.88亿元。164项科研成果获得各级科技奖励,累计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奖58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162篇,被SCI、EI、ISTP三大检索系统收录论文758篇。
“学校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产学研合作办学特色。我校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三大国有石油石化企业签订了产学研合作协议,并牵头组织成立了黑龙江省校研企合作委员会石油与化工专业委员会。产学研合作组织发挥了服务社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科研成果,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重视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接收外国留学生来校学习。与德国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美国中央俄克拉荷马大学、美国密苏里科技大学、美国新墨西哥矿业大学、比利时根特大学、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日本早稻田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俄罗斯库班国立技术大学等高校在师资培养、学术交流、教学改革、科研协作等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与德国、加拿大、美国、比利时、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的许多知名大学建立了校际关系并签署了学术交流协议。
“学校出版有《东北石油大学学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和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东北石油大学报》和《高等教育研究》等报刊杂志并与全国三百多所高校进行交流。
办学五十余年来,大庆精神已成为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宝贵精神财富和不竭动力,用大庆精神办学育人和全方位多层次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优良传统,不断激励“东油”人艰苦创业、严谨治学、投身基层、建功立业,形成了“坚持用大庆精神办学育人,培养严谨务实、投身基层、无私奉献、报效祖国的优秀人才”和“植根大庆,发挥优势,全方位多层次产学研合作提升办学水平” 的鲜明办学特色。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多年来始终保持在省内高校前列。我校毕业生中涌现出了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总公司党组书记兼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傅成玉;中国工程院常务副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玉普;天津市副市长何树山等为代表的杰出校友。
学校办学过程中受到党和国家领导、省部领导、企事业单位领导的重视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党和国家领导、省部领导、企事业单位领导在前来学校视察和指导工作过程中都对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成就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李鹏同志题词“用大庆精神育人,培养跨世纪人才”; 2005年,教育部部长周济视察学校时,也对学校47年的办学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1991年到2006年间,中组部、中宣部、国家教委出版的《加强高等学校党的建设》书刊、《中国高等教育》杂志、《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每日电讯》、《中国教育报》、《黑龙江日报》、中央电视台等数十家媒体先后报道了学校《用大庆精神哺育献身石油事业的一代新人》、《发扬大庆精神,办一流石油高校》、《我为祖国献石油—记大庆石油学院毕业生在铁人精神感召下投身基层的故事 》等教育教学改革、建设和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学校办学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今天,东北石油大学正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质量立校、特色创优”的办学理念,抓住机遇,锐意改革,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创造更加辉煌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院系设置
地球科学学院、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人文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新能源与材料学院、秦皇岛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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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地球化学 石油工程 资源勘查工程 自动化 油气储运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开设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英语 俄语 社会工作 勘查技术与工程 地质学 海洋油气工程 化学 应用化学 环境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金属材料工程 安全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建筑学 测控技术与仪器 通信工程 物联网工程 工程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会计学 工商管理 旅游管理 应用物理学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汉语言文学 行政管理 软件工程 舞蹈编导 音乐表演 环境设计 工程造价 信息与计算科学 人工智能 机器人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网络空间安全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储能科学与工程 储碳科学与工程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中国石油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评定。
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学校设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困难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和社会捐助等方式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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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北石油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东北石油大学。
英文名称为“Northeast Petroleum University”。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220。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培养全日制普通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东北石油大学。
第八条 办学地点:
大庆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街99号
邮编:163318
秦皇岛校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550号
邮编:066044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东北石油大学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按照教育部计划编制要求,根据学校近三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情况、各专业(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求情况,兼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人数比率、生源质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和调整。
第十四条 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公布的结果为准。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学校预留少量本科招生计划,预留计划按不超过本科总计划数的1%编制,用于调节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事宜以及调节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省份使用。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六条 2024年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类招生,按本科专业类招生录取的学生,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一学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七条 本硕连读实验班实行动态学籍管理,按照《东北石油大学本硕连读实验班实施方案》(东油校发〔2023〕140号)进行修读资格考核与分流管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有序进行。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2024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术类等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下述原则录取:
(1)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照单科成绩高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单科成绩顺序的,则按照其规定执行;否则,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的单科顺序)顺序依次录取。若单科成绩顺序相同,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录取。
(2)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同分排位办法进行分配专业,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2.对于投档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一般做退档处理。
3.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考生需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考试(省统考)合格证书。
2.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投档的专业,我校实行1:1调档,按照考生综合成绩进行录取。
4.对于没有实行平行志愿专业的省份,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的声乐和器乐,按照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分开排序,分别录取。
5.特别说明
(1)音乐表演专业的器乐乐件须与我校招生计划一致。
(2)音乐表演专业的声乐招生方向为美声、民族。
(3)音乐表演(打击乐)专业乐件要求为马林巴和排鼓(不含架子鼓、不含军鼓)。
第二十一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选考(测)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选考要求信息为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三条 所有专业录取时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条 报考英语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
第二十五条 对符合国家照顾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二十七条 我校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八条 对于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专业分流前先按该专业类所含专业的最高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待专业分流后再按所分流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并退回专业分流前的差额。
东北石油大学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费(元)
专业名称
学费(元)
勘查技术与工程
4500
人工智能
5500
资源勘查工程
450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000
资源勘查工程(实验班)
4500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融创班)
4000
资源勘查工程(中俄能源特色班)
4500
建筑学
4000
地质学
5000
土木工程
4000
地球化学
4000
土木工程(智能土木)
4000
石油工程
450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4000
石油工程(实验班)
4500
工商管理
4500
油气储运工程
4500
财务管理
4000
海洋油气工程
5500
会计学
450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500
会计学(数智会计特色班)
4500
应用化学
4000
旅游管理
3500
应用化学(融创班)
4000
工程管理
4500
化学
38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3500
化学工程与工艺
4500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5000
化学工程与工艺(融创班)
4500
应用物理学
2800
化学工程与工艺(实验班)
45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4800
环境工程
4500
电子信息工程
4000
金属材料工程
4500
测控技术与仪器
4500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5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000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融创班)
4500
通信工程
48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500
自动化
48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实验班)
4500
自动化(融创班)
48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融创班)
4500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5000
能源与动力工程
4800
信息与计算科学
4000
安全工程
5000
汉语言文学
4500
软件工程
6000
行政管理
4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800
社会工作
4000
物联网工程
5000
俄语
45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5000
英语
4000
网络空间安全
5000
工程造价
5000
碳储科学与工程
5000
机器人工程
5000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待定
环境设计(艺术类)
9000
储能科学与工程
待定
音乐表演(艺术类)
9000
舞蹈编导(艺术类)
9000
第六章 奖(助)学金制度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王涛英才奖学金、宋庆龄奖学金、中石油奖学金、匠心励学金、王玉普奖学金、张磊奖学金、安东石油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评定。
第三十条 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学校设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困难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和社会捐助等方式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七章 入学复查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复查不符合者,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对于专业测试不达标、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八章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三十三条 联系方式:
大庆校区电话:0459-6503662
秦皇岛校区电话:0335-8065200
学校网址:http://www.nep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w.nep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bnepu@163.com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超过两周不报到者或请假逾期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东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