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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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上海海洋大学是多科性应用研究型大学,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校训:勤朴忠实,1914年9月1日定立。创校初心:渔界所至,海权所在也。办学传统:始终坚持把论文写在世界的大洋大海和祖国的江河湖泊上。
学校前身是张謇、黄炎培创建于1912年的江苏省立水产学校。历经国立中央大学农学院水产学校、上海市立吴淞水产专科学校、上海水产专科学校等校名。1952年升格为中国第一所本科水产高校——上海水产学院。1972年南迁厦门集美,更名为厦门水产学院。1979年迁回上海,恢复上海水产学院,保留厦门水产学院。1985年更名为上海水产大学。2008年更名为上海海洋大学。
学校设14个学院(部),现有全日制本科生近12000人、全日制在籍研究生3000余人,2018年有来自68个国家和地区在校就读的国际生共计616人。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8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90余人,校内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400余人。拥有国家级各类人才25人次、省部级各类人才157人次,国务院第七届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57人、农业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10人等。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含方向)42个,其中国家特色专业5个,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获得IFT食品专业国际认证。拥有国家精品课程3门、上海市精品课程、示范性课程等45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市级教学团队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1个海外实习基地、近200个国内教学实践基地、5个教学科研基地,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项,2013年以来获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6项、二等奖12项。学校是上海市首批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整体试点校、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4年获“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是全国首批“易班”试点单位,先后获得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特等奖、上海市教育改革实验奖一等奖等荣誉,2010年起连续多次被评为全国高校“百佳网站”,获得全国“十佳易班学生工作站”“最佳思政创新奖”“最佳文明网络社区奖”等荣誉。自2005年起,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研究教育中心连续三轮被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命名为“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学校校园文化丰富多彩,聘请著名表演艺术家秦怡、指挥家曹丁、作曲家陈钢等艺术家为兼职教授;拥有大学生艺术团等各类文体、科技学生社团90余个;定期举办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研究生海川学术文化节;多次获得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金、银奖。连续多年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评为“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建有校史馆(含三史馆、大学生校园文化展示馆)、博物馆(含水生生物科技馆、鲸馆、远洋渔业展示厅、“彩虹鱼”深海科普体验基地)等文博育人场馆。
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3个、上海高校一流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植物与动物科学、农业科学两个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水产学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A+评级。拥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科技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教育部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平台30余个。建有国际海洋研究中心、中澳国际合作研究中心、远洋渔业国际履约研究中心、海洋科学研究院等一批校级科研平台。拥有我国第一艘远洋渔业资源调查船“淞航”号、我国唯一的CNAS和CMA资质认定的船舶压载水实验室。是上海市水产学会、上海市食品学会、上海市渔业经济研究会指导单位。2011年以来,在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方面取得多项突破性研究成果,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1项、省部级奖32项。学校发挥学科与科研特色优势,服务社会成果显著。2011年以来辅导台湾地区苗栗县农户养殖大闸蟹,开创两岸农业合作的范例;组建“渔业科技教授博士服务团”,在西藏、新疆、陕西、贵州等地开展精准扶贫服务,成效显著;远洋渔业国际履约团队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代表国家全面承担履行区域渔业管理公约任务,为维护我国远洋渔业权益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学校现有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校区、杨浦区军工路校区2个校区,另有滨海基地386亩、象山科教基地56.7亩。其中,主校区沪城环路校区占地约1600余亩,规划建设面积58.6万平方米。拥有现代化校园网络,建有中国远洋渔业数据中心和海洋科学超级计算中心。现有纸质图书148万余册,电子图书108万余册,数据库61个,馆藏资源突出学校的海洋、水产、食品特色。主办中国大陆地区第一本水产类英文期刊Aquacultureand Fisheries;承办的《水产学报》、主办的《上海海洋大学学报》为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其中,《水产学报》获“中国百强报刊”“中国精品期刊”“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等称号。
学校与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的大学和国际组织有着密切交流与合作,与29个国家和地区的116所高校、科研机构签署合作协议,与联合国粮农组织、亚洲水产学会、国际水生生物资源管理中心等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通过游学、交换生等派出学生770余人;与东京海洋大学、韩国海洋大学“基于‘中日韩教育一体化’的海洋科学技术领域共同教育计划”的“亚洲校园”、与西班牙埃斯特雷马杜拉大学和葡萄牙的学分互认Erasmus项目等短期、双学位学习项目,为师生进一步拓展国际化视野、培养国际交往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提供了平台。
学校新时代的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将学校建设成为海洋、水产、食品三大主干学科优势明显,农、理、工、经、管、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对“生物资源、地球环境、人类社会”具有高度诠释能力,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高水平特色大学。2030年,成为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特色大学。到2050年,将学校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特色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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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设置
水产与生命学院、海洋生物资源与管理学院、海洋科学与生态环境学院、食品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工程学院、信息学院、外国语学院、爱恩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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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食品科学与工程 生物科学 水产养殖学 农林经济管理
开设专业
水族科学与技术 水生动物医学 食品质量与安全 生物技术 生态学 海洋科学 海洋技术 海洋资源与环境 包装工程 生物制药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学 会计学 市场营销 工商管理(食品经济管理) 市场营销(国际商务) 物流管理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行政管理 社会工作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工业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英语 日语 朝鲜语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测控技术与仪器 能源与动力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机器人工程 人工智能 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30余项奖学金、10余项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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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2024年上海海洋大学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海洋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 号
三、层次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海洋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者,颁发上海海洋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校纪检监察部门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1. 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以及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 我校本年度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等相关文件。
3. 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1.入学考试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应为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2.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日语专业为日语,朝鲜语专业为朝鲜语,其他专业均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身体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 加分规则。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已计入投档成绩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最高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适用范围按照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24〕2号) 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 各类招考录取规则
(一)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投档规则。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不设志愿级差。
2. 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投档分数为依据,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专业间无志愿级差;专业录取时总分含各省政策性加分。
3. 同分录取规则。按各省投档的分数位序录取。无分数位序的省份,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4. 调剂录取规则。对投档到我校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考生只在被投档的组内的未录满专业予以调剂录取。学校根据投档综合情况,参考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调剂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同时,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
三、 征集志愿规则
投档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剩余招生计划数100%进行征集志愿投档,专业录取办法不变。若生源仍不足,我校不作降分录取,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根据《关于优化本市公办高校本专科学费形成机制的通知》(沪发改价调〔2023〕21 号),我校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理学、工学、农学专业每生每学年7000元。“双一流”建设学科的专业:水产类(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水生动物医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7700元。
根据《关于印发
住宿费标准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松江大学园区等公办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财〔2012〕118号),学生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
十三、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学生资助相关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30余项奖学金、10余项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举报电话:021-61900294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ou.edu.cn
招生办官网:zsjy.shou.edu.cn
咨询电话:021-61900607、021-61900608、021-61900609
十六、其他须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