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广西民族大学坐落于广西首府南宁市风景秀丽的相思湖畔,校园环境幽美静谧,建筑风格古朴典雅,人文氛围深厚浓郁,具有鲜明的壮乡民族特色和东南亚异域风情,学校入选《环球人文地理》中国九所最富有诗情画意的大学之一。
广西民族大学创办于1952年,原为中央民族学院(今中央民族大学)广西分院,1953年更名为广西省民族学院,1958年更名为广西民族学院,2006年更名为广西民族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现任校党委书记卞成林教授,校长谢尚果教授。
党和国家历届领导集体始终关心和重视广西民族大学的建设和发展。1958年,毛泽东主席在南宁人民公园接见我校师生代表;1990年11月,江泽民总书记来学校视察时,称赞说:“这里的环境很美,是读书做学问的好地方。”2006年11月,国家主席胡锦涛出访越南时,亲切接见了我校在越南讲学、留学的师生代表;2010年5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到学校考察工作,勉励师生要倍加敏于求学、学有所成、锻炼成才,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013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来我校视察调研。朱德、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帕巴拉·格列郎杰、陈毅、阿沛·阿旺晋美、赛福鼎、司马义·艾买提、尉健行、周铁农、李铁映、李兆焯、陈至立、罗豪才、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刘延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来学校视察。
学校现有相思湖校区、思源湖校区和武鸣校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600亩,校园建筑面积887298平方米,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312.33万元,图书馆藏书187.8739万册,中文、外文电子期刊3063138种,中文、外文现刊820种,电子图书723.7631万册。现有24个学院(含1个独立学院),学科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我校现有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共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13个类别的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82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建成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2个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基地。
学校现有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1个。国家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区域研究中心(培育中心)1个,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中国-东盟国际创新平台3个,广西院士工作站1个,广西重点实验室3个,自治区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广西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个,广西科技智库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广西科技服务平台(自治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广西高校协同创新中心3个,广西科学实验(研究)中心1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5个,广西高校重点研究基地(中心)10个,广西科普教育基地2个,广西人才小高地1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2343人,其中专任教师1350人,正高职称238人,副高职称39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453人,具有硕士学位的859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中国首届鲁迅文学奖获得者1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1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3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人,文化部优秀专家1人,自治区“八桂学者”6人(含八桂青年1人),自治区“特聘专家”4人,自治区优秀专家16人,自治区优秀教师3人,广西教学名师1人,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96人,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15人,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1人,广西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3人,广西高等学校卓越学者10人,广西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人选4人。自治区人才小高地1个,广西高等学校高水平创新团队11个。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4540人,其中研究生3045人,本科生19951人,专科生877人,预科生346人,留学生596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47%以上,涵盖壮、汉、苗、瑶、侗等52个民族。
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输送了近25万名各民族毕业生,其中有知名专家学者近百名,少数民族省部级领导干部近二十名,地厅级领导干部两百多名,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领导近百名,还有一大批毕业生担任广西各地、特别是艰苦落后贫困地区的市、县、乡镇领导干部,他们在不同的岗位上为国家的民族团结与发展事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广西民族大学已成为培养民族地区干部和各类高级专门人才的摇篮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基地。
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不断推进科技创新。2016年以来,我校教师承担国家级课题144项,省部级课题391项,外来科研经费达到23462.38万元。学校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180项,其中国家级奖励3项,省部级奖励177项。人文社会科学方面:国家级奖励3项(三等奖2项,山花奖1项),省部级奖励166项(一等奖8项,二等奖55项)。自然科学方面:省部级奖励1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7项)。《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先后获得“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2003年)、“中国百强报刊”(2013、2015、2017年)、全国高校社科名刊(2019年)等荣誉称号;入选教育部名栏、名刊建设工程入选期刊(2004、2006年),“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资助优秀期刊”(2014年);系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
学校大力实施国际性大学发展战略。与21个国家、地区的172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实质性的交流与合作关系,与泰国玛哈沙拉坎大学、老挝国立大学、印尼丹戎布拉大学合作建立了孔子学院;是首批“国家外语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基地” “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 “中国-东盟旅游人才培训教育基地” “东盟国家汉语人才培训中心” “海外汉语教师来华培训项目”执行学校、“中国支持周边国家汉语教学重点学校” “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接收高校” “汉语水平考试(HSK)高等考点” “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考试点” “孔子学院奖学金生接收院校”和“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培训和选拔院校;泰国教育部在学校建立了泰语水平测试点。建校以来,累计培养了来自全球78个国家的外国留学生2万余人。柬埔寨国王西哈努克、首相洪森,越南国家主席陈德良、副总理范加谦,泰王国诗琳通公主,老挝总理波松、国会主席巴妮·雅陶都、副总理宋迪·隆迪、副总理宋赛•西潘敦、缅甸副总统赛茂康等东盟国家政要都曾来校参观访问。
近年来,学校曾先后多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 “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普通高校”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自治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自治区文明单位” “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广西民族大学砥砺出“厚德博学、和而不同”的校训,凝炼了“民族性、区域性、国际性”三性合一的鲜明办学特色。“十三五”期间,学校按照国家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要求和民族团结与发展事业的需要,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五大职能,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内涵式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为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民族大学而不懈奋斗。
院系设置
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文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外国语学院、东南亚语言文化学院、数学与物理学院、电子信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材料与环境学院、海洋与生物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艺术学院、传媒学院、人民武装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预科教育学院
-
国家特色专业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民族学 缅甸语 老挝语 柬埔寨语 越南语 泰语 档案学 印度尼西亚语
开设专业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言文学(师范兼非师范类) 民族学 缅甸语 法语 翻译 马来语 老挝语 柬埔寨语 越南语 泰语 印度尼西亚语 英语(师范兼非师范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物流管理 金融学 会计学 工商管理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税收学 政治学与行政学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 中国共产党历史 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培养模块) 社会学 金属材料工程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人工智能 应用化学 化学(师范兼非师范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 制药工程 能源化学工程 环境工程 海洋科学 新闻学 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 法学 知识产权 软件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安全 物联网工程 自动化 档案学 旅游管理 教育学 应用心理学(师范类) 土木工程 建筑学 工程管理 舞蹈学 音乐学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美术学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体育教育(师范类) 运动训练 历史学(师范兼非师范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兼非师范类) 数理基础科学 物理学(师范兼非师范类) 生物技术(师范兼非师范类) 经济学 数字经济 智能制造工程 生物工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以及社会类奖助学金。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广西民族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本科、预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民族大学(GUANGXI MINZU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608,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预科、专科(高职)等培养层次。学校现有三个校区,相思湖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思源湖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58号,武鸣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1号。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部分省份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详见各省级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民族大学2024年普通高考本科、预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六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普通高考本科和预科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普通高考本科、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监督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科学编制招生计划。2024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不匹配、人口较少民族生源不足等问题。
第四章 录取程序
第十一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招生计划100%~105%的比例进行调档;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招生计划100%~120%的比例进行调档。
第十三条 所有专业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投档的普通类专业考生(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分档完毕后,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且符合录取要求的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严格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金融学(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人工智能(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规定。
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西招收的本科普通批次少数民族考生比例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以及特殊批次类不受民族成份限制。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我校只开设《大学英语》公共外语课, 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需慎重,否则难以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英语、法语、翻译三个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要求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合格(不组织高考英语口试的省份除外)。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不作要求。印度尼西亚语、柬埔寨语、老挝语、缅甸语、马来语、泰语、越南语等7个非通用语种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制,但入校后第二外语均为英语。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大部分课程为英文授课,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八条 行政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培养模块)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30%,要求男生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8厘米及以上;身心健康,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能够正常参加教学训练活动;肝功能检查符合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合格要求;左右眼裸眼视力4.2及以上,矫正视力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先天性疾病,无明显疤痕、斑痕以及纹身等。
第十九条 体育类录取规则
1.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对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所在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见《广西民族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相应批次投档规则,录取规则按本章程第十三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我校其他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成绩,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对已投档考生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
一、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二、执行顺序志愿、单志愿或梯度志愿等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高考总分(高考文化总成绩+加分分值)×50%。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总分(高考文化总成绩+加分分值)、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三、报考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
四、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声乐招收民族唱法、美声唱法、流行唱法;器乐招收钢琴、琵琶、二胡、扬琴、竹笛、独弦琴、古筝。考生入校后按器乐和声乐模块培养,非上述乐器及声乐唱法的考生报考需慎重。
五、身高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3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3厘米及以上;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3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3厘米及以上。其他艺术类专业不作身高要求。
第二十一条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A类)只面向广西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招收农村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招收广西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最终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部分专业对色盲色弱要求如下:
一、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应用心理学、海洋科学、环境工程、行政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培养模块)、能源化学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如入学后复查发现身体条件等复查项目存在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我校所有专业学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其余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按以下标准预收,毕业前按选课学分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标准如下:
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壮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瑶语)、民族学专业,免收学费。
二、知识产权、社会学、法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印度尼西亚语、缅甸语、英语、法语、越南语、老挝语、泰语、柬埔寨语、马来语、翻译、新闻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历史学、中国共产党历史、教育学、运动训练等专业,5050元/学年。
三、工商管理、档案学、行政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培养模块)、行政管理、会计学、金融学、税收学、经济学、数字经济等专业,5500元/学年。
四、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心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海洋科学、金属材料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人工智能、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工程管理、智能制造工程、信息安全、生物工程、制药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数理基础科学、能源化学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等专业,5550元/学年。
五、广播电视编导、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专业,12000元/学年。
六、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40000元/学年。
七、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A类)免收学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4200元/学年。
八、实行“3+1”培养模式的经济学、数字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税收学、旅游管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3.5+0.5”培养模式的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印度尼西亚语、柬埔寨语、老挝语、泰语、越南语、马来语、缅甸语专业,在国外学习期间,学生需按国外高校收费标准另行向国外高校缴费。
九、金融学(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人工智能(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费用主要分为三部分:
(一)在我校学习期间需按普通专业标准缴纳学费,金融学5500元/学年,人工智能5550元/学年。学生在国外高校学习期间仍须按以上标准,正常向我校缴纳学费。
(二)项目方(北京中教人文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将向学生收取项目服务费,标准为43000元人民币/生。费用分两次收取:第一次于新生入学注册报到时收取28000元人民币/生(费用包含项目管理费、雅思强化等衔接课程费。无论学生是否出国,该费用不予退还);第二次于学生在获得外方学校录取信后10个工作日收取15000元人民币/生(费用包含外方高校申请费、签证指导费以及境外服务费。若学生未能获得留学签证,该费用全额退还)。
(三)在外方高校交流学习期间外方高校的学费、生活费由学生自行承担,其中麦考瑞大学学费约37500澳元/学年,昆士兰大学学费约45000澳元/学年;在澳生活费约20000澳元/学年。(实际费用届时以外方大学转入学习通知书为准,如需修读语言课程或联合教学计划以外的课程,费用另计)。
十、住宿费标准如下:
(一)4-6人间:800-1550元/生.学年;
(二)8-10人间:600-115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服务性收费: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10元/人次;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4~38元/立方米;网络服务费1.5元/小时,30元/月;校医院诊疗费按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二)代收费:体检费88元/人;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格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社会类奖助学金等项目;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设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六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所修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广西民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广西民族大学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广西民族大学和英国斯泰福厦大学合作举办的会计学本科专业,采取“4+0”培养模式,即大学四年均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分别达到中方和英方本科教学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将分别获得广西民族大学颁发的会计学本科毕业证书、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斯泰福厦大学颁发的会计与金融学士学位证书。
经济学、数字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税收学、旅游管理、汉语国际教育等7个本科专业实行“3+1”培养模式,即三年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一年可根据个人意愿到国外学习。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本科专业实行“3.5+0.5”培养模式,即三年半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半年可根据个人意愿到国外学习。
印度尼西亚语、柬埔寨语、老挝语、泰语、越南语、马来语、缅甸语等7个本科专业实行“3.5+0.5”培养模式,即三年半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半年到国外学习。
“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是经教育部人文交流中心确定,与国外高水平大学通过课程对接、学分互认和分段联合培养方式开展的合作项目。我校金融学(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是广西民族大学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联合培养的项目,人工智能(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是广西民族大学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联合培养的项目,均实行“2+2”培养模式,即第一、第二学年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第三、第四学年须赴澳学习攻读学位。具体详见《广西民族大学2024年“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中澳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第二十八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不收取考生的任何费用。对于非法利用我校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行为及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530006
咨询电话:0771-3260410,3260335,3263039,3265383
监督电话:0771-3260100
咨询邮箱:gxmdzsb@gxmzu.edu.cn
监督邮箱:gxunjw@gxmz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gxmz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gxm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