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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重庆工商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重点支持高校、重庆市国际人文特色高校,是重庆市唯一公立的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学校有南岸校区(含兰花湖片区)、江北校区、茶园校区(建设中)等3个校区,占地总面积2390.8亩。是重庆市“十佳园林式”“文明单位”和重庆市首批“美丽校园”。
二、办学历史
重庆工商大学源出两脉,一脉为1952年创办的重庆机电工业学校,历经重庆机器工业学校、第一机械工业部重庆机器制造学校、重庆第二机器制造工业学校、重庆第二机械工业学校、渝州大学等发展阶段。一脉为1963年创办的重庆财贸干部学校,历经重庆财贸学校、重庆商学院等发展阶段。2002年两脉合并组建重庆工商大学。
三、党建思政
重庆工商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思想引领,努力做到把握育人规律和坚持党建原则紧密结合,先后荣获重庆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四、学科科研
学科建设。学校现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2个市级“一流学科”,10个市级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共6个学科上榜,其中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2个学科获B-等级,4个学科排名市属高校第一。根据2018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我校8个学科上榜。其中,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排位前25%。
科学研究。学校现有38个科技部、教育部及重庆市科研机构。近年来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228余项。2018年,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3项,位列全国财经类高校第3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2项,其中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1项;获重庆市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1项,重庆市发展研究奖12项,两者获奖总数居市属高校第一位;获重庆市自然科学二等奖2项。《西部论坛》杂志入选2019-2020年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
五、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70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8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近800人。有国家“万人计划”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和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优秀师资。学校柔性引进了蒋庄德院士团队,获批建设1个院士工作站。
六、人才培养
本科生教育。学校有78个本科专业(71个专业招生),其中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9个市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市级特色学科专业群、22 个市级特色专业。在《中国大学评价(2018)》中,学校2个专业进入A类专业,12个B+类专业。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有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虚拟仿真)示范中心、1个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改革试点项目,是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和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006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研究生教育。学校现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三峡库区百万移民安稳致富国家战略人才培养项目(应用经济学),1个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特需博士项目”已招收7届共61名博士生。
七、社会服务
学校与多个省、市、区县建立了校地合作关系,与1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NIIT、新道公司、太极集团等200余家企业深度开展产学研合作和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学校建有重庆金融学院。近年来,学校提交智库成果850余份,累计366项科技创新成果实现转移转化,2016年位列中国高校专利技术转让60强。1个教师团队获“2018年中国智库咨政建言地方贡献奖”。
八、国际合作。
学校与加拿大蒙特利尔高等商学院等10余所国际知名高校联合培养学士、硕士,与28个国家(地区)的近百所高校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开展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国际合作交流,被评为重庆市国际交流合作示范校、重庆市国际人文特色高校。设有两个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商学院和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
院系设置
经济学院、金融学院(重庆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会计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艺术学院、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体委办公室)、国际商学院、通识学院(江北校区管理委员会)、继续教育学院、留学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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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会计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开设专业
市场营销 工商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国际商务 会计学 财务管理 审计学 资产评估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贸易经济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经济统计学 数字经济 会展经济与管理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财政学 税收学 投资学 保险学 金融工程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工程管理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物流管理 电子商务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土地资源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劳动与社会保障 城市管理 新闻学 广播电视学 广告学 网络与新媒体 汉语言文学 广播电视编导 动画 法学 知识产权 社会学 社会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联网工程 智能科学与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人工智能 自动化 测控技术与仪器 应用物理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智能车辆工程 智能制造工程 包装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制药工程 环境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应用化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安全与检测 统计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据计算及应用 英语 商务英语 法语 法语(中外合作办学) 体育教育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摄影
我校设有校长荣誉奖、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学生奖学金(综合奖励),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建立了以“奖、贷、勤、助、减、免、补”为主体的助学体系,为学生提供实践经营、学生助理等学校创业实践和勤工俭学岗位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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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始创于1952年,2002年1月18日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而成。
1.学校全称: 重庆工商大学
2.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3.学校标识码:4150011799
4.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5.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6.办学地址:
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邮政编码:400067
南岸校区兰花湖片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28号;邮政编码:400067
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鹅石堡山26号;邮政编码:400020
7.就读地点:国际商学院、体育学院新生就读南岸校区;人工智能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艺术学院、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新生就读南岸校区兰花湖片区;其余学院新生就读江北校区;大二年级起,艺术学院和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继续在兰花湖片区,其余学院学生将搬往南岸校区就读。
8.办学基本条件:
重庆工商大学是一所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法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的高水平财经类应用研究型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重点支持高校、重庆市国际人文特色高校。学校设有76个本科招生专业,现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0个国家级“一流专业”,29个重庆市“一流专业”,5个市级特色学科专业群、22个市级特色专业。学校现有南岸校区(含兰花湖片区)、江北校区和茶园校区(在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896亩。
第三条 颁发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学校将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商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将颁发重庆工商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现有通过教育部复核的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外综函〔2006〕59号文件):一是与美国韦德恩大学合作举办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商学院(许可证编号为MOE50USA02DNR20000002O),国际商学院正在按照“提质增效、转段升位,颁发双学位”的目标变更外方合作办学主体,拓展国外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国际商学院中外双学士学位校际交流项目今年直接投放招生计划,考生直接填报志愿;大一新生也可以在入校前参加二次选拔后入读。二是与波兰华沙人文社科大学合作举办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许可证编号为MOE50NLA02DNR20030001O)。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设置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并根据事业发展、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有经济与贸易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类、公共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社会学类和化工与制药类10个大类招生(含28个专业),其余专业按具体专业招生。
序号
大类名称
包含专业
1
经济与贸易类
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
2
财政学类
财政学、税收学
3
金融学类
金融学、保险学、投资学
4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国际商务
5
旅游管理类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6
公共管理类
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城市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7
新闻传播学类
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广告学、新闻学
8
法学类
法学、知识产权
9
社会学类
社会学、社会工作
10
化工与制药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
学校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八条 新增的经济学(联合学士学位项目)专业,是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专业与重庆邮电大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联合培养的学士学位项目,第三学年在重庆邮电大学就读住宿,其余学年在本校就读住宿,符合该项目专业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两校共同授予经济学和工学学位。
第九条 新增的金融工程(碳金融)专业,是本校金融工程专业和环境工程专业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符合该项目专业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经济学和工学学位。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34名,主要用于高水平运动员招录和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使用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办的规定,根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二条 英语和商务英语2个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在大学就读期间公共外语以英语授课;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中外合作专业原则上只录取有相关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部分专业的外语成绩要求:
1.英语、商务英语和法语3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10分及以上。
2.金融学(中外双学士项目)和会计学(中外双学士项目)2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90分及以上。
3.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2个专业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
第十四条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将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线上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相关省份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按照“专业+院校”志愿进行投档的省份,考生档案投档到我校后直接录取到所投专业,不再进行专业分配和调剂。
非高考改革省份或按照“专业组+院校”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1.投档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如所在省份无排序规则,按照语文+数学、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分数高者优先。
2.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所属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
2.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如所在省份无排序规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相同则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50%)+(统考专业成绩/统考专业总分*300*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相同则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4.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学校按照考生综合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直至录取满额。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不再要求专业考试,在文化成绩达到所属省级招办规定的控制线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控制线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为考生参加所在省市的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省级统考成绩。
第十九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所属省级招办规定的控制线基础上,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40%)+(体育专业成绩/体育专业总分*100*6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相同则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第二十条 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 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化工与制药类和体育教育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和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应用物理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色盲和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经济学、数字经济、经济学(联合学士学位项目)、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工程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和公共管理类专业不招收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要求:(1)净身高:男生175-185cm,女生165-174cm;(2)外形: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动作协调、形象气质佳,无过度肥胖或发育不良,无明显“O”型或“X”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着夏装时体表暴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和色素异常、无影响肢体功能的疤痕、纹身和难以治愈的皮肤病;(3)视力(C字表视力标准):矫正每眼远视力不低于0.5;无色盲、色弱、斜视;(4)听力:无影响耳压功能的疾病,听力正常,听力不低于5米;(5)其他: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
第五章 收费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份招生计划及学校招生网上公布,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年学费为3200-5600元,普通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学费为11500元,中外合作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学费为35000元,中外双学士学位校际交流项目每生每年学费为45000元,学费以重庆市物价部门审定为准。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50-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的收取、结算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试行学分制收费方案》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上级和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学费、住宿费结算。
第二十四条 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校提前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核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 我校设有校长荣誉奖、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学生奖学金(综合奖励),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建立了以“奖、贷、勤、助、减、免、补”为主体的助学体系,为学生提供实践经营、学生助理等学校创业实践和勤工俭学岗位平台。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咨询公开渠道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https://acgozs.ctb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3-62769696
招生监督电话:023-62769741
第二十七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