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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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浙江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前身是创建于1974年的浙江财政银行学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浙江财经学院,1991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2014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有下沙、文华和长安3个校区,占地2300亩,总建筑面积97万平方米。现有16个学院,1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3个研究院,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学校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25000余人(其中独立学院学生近万人)。学校固定资产总值16.79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6亿元,建有专业实验室63个。图书馆有中外文数据库70余个,自建有孙冶方经济科学奖文献馆、诺贝尔经济学奖文献馆、浙财文库、政府管制文献馆、浙商文库、专业经典阅读文库等6个特色库,纸质藏书245万余册,中外文现刊2000余种,电子图书200余万种,电子期刊近3万种。
学校拥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学和统计学等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工商管理(MBA)、会计、金融、保险、税务、资产评估、公共管理、国际商务等8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拥有1个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8个浙江省重点学科,2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1个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1个浙江省高校创新团队。设有45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1个省重点专业、6个省优势专业,9个省新兴特色专业。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9门省级精品课程,14部国家级教材、44部省级重点教材,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6项,是全国首批31所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示范点项目学校之一。
学校在校教职工1428人,其中:专任教师962人,具有正高职称153人,副高级职称328人;高级职称教师占师资总量50%,具有博士学位占专职教师总量51.8%。学校拥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1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0人,浙江省特级专家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19人(其中包括重点资助2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31人,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4人;拥有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8人,省高校教学名师5人,省教坛新秀7人,省师德先进个人7人。另聘有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100余人。
学校先后有4位教师的独著或合著成果获得中国经济学界最高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近年来,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9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41项;承担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招标课题2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子课题2项、国家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63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教育部和其它省部级项目637项,哲学社会科学类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数位居浙江省属高校前列。
学校坚持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不断扩大学生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和优秀学生、特长学生转专业的比例。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现与美国、英国和日本等23个国家和地区的88所高校建立了良好的校际关系,开展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等国际交流,举办ACCA、CGA、USCPA,以及中美市场营销专业、中加会计学专业、中英金融学专业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全面实施本科生综合导师制,努力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制度保障。近5年,学生在各类学科、科技竞赛中共获国际级16项,国家级100项,省级1200余项,学生初次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
浙江财经大学秉承“进德修业,与时偕行”之校训,正在大力实施“党建领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文化荣校、校友名校”的发展战略,努力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财经大学
院系设置
文华创新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学院 (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财政税务学院、公共管理学院(MPA学院)、会计学院(MPAcC学院)、金融学院、管理学院(MBA学院)、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数据科学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盈阳金融科技学院、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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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财政学 会计学 金融学 经济学
开设专业
广告学 汉语言文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工商管理 税收学 金融工程 劳动与社会保障 社会工作 法学 英语 日语 工程管理 审计学 财务管理 行政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 摄影 数字经济 供应链管理 金融科技 市场营销(营销策划与市场推广方向)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方向) 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与商务智能方向) 视觉传达设计 美术学 土地资源管理 网络与新媒体 国际税收 书法学 经济统计学 商务英语 城乡规划 城市管理 应用统计学 软件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金融数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人工智能 投资学
学校设有“才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40%以上。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积极拓展学生勤工助学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校还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部分学生给予国家免息贷款,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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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5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浙江财经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财经大学
二、院校国标码
11482
三、校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全日制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区就读
四、层次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浙江财经大学
证书
种类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一)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二)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文件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情况的,学校原则上按“不予录取”执行。考生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类)前应仔细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当批次招生数的1:1确定调档比例。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参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总分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先后按文化课总分(不含加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其他省份按文化课总分高低(不含加分)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再按单科成绩高低,单科排列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普通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华侨港澳台全国联合招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及“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等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或章程的规定执行。
(五)艺术类专业成绩,学校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各专业对应省统考科类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艺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排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进行收费管理。学校各专业(类)均实行学分制收费,按照标准进行预收,具体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住宿费标准
六人间1200元/学年、四人间1600元/学年
十四、奖助政策
学校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设有“才苑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本科生攻读名校研究生奖学金”等10余项各类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面达40%以上。落实奖、勤、助、贷、补、减“六位一体”学生资助政策,覆盖大学四年。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入学“绿色通道”。在校期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资助率达100%,学习成绩优异的受助学生每年最高可获总计1.5万元左右的奖助学金。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申诉举报电话:0571-87557163。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zufe.edu.cn
联系电话:0571-87557480、87557456、89878890(兼传真)
十七、其他须知
(一)“准入准出”制度。学校实行专业“准入准出”制度,赋予学生充分的专业选择权。学生进校一段时间以后,在了解自身条件和学校政策的基础上,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可以进行跨类准入、类内专业分流等;毕业时只要符合某个专业的准出条件,也可以申请从该专业准出,获得该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根据有关规定特殊类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招生录取的学生不适用专业准入准出规则。
(二)文华创新学院是学校对拔尖人才进行“财经基础×数智科技×人文精神”创新培养的荣誉学院。设立会计学(数智会计拔尖班)、法学(数智法学拔尖班)、金融学(智能金融强基班)等三个创新班,面向普通高考招生。
(三)入学报到、复查。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本章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