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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吉林农业大学坐落于吉林省省会长春市,是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合作共建大学,吉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工程院共建的“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吉林研究院”建设依托单位,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首批教育部、国家外专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省属高校,首批50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国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吉林农业大学前身是中共中央西满分局于1948年在黑龙江省创建的农业干部学校,1950年变更为黑龙江农业专科学校,1956年更名为北安农学院,开始四年制本科教育。1958年,北安农学院、长春畜牧兽医大学、长春农学院筹备处合并成立长春农学院,周恩来总理亲笔题写校名。1959年,学校更名为吉林农业大学。经过71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成为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农、理、工、医、文、管、法、教、经、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国家和区域农业、农村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科技创新和推广服务基地。
学校设有18个学院,1个研究生院和1个直属教学部门。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省属院校中最早获得博士学位授权的高校。拥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居省属高校首位;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居省属高校首位;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居省属高校前列;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部委级重点学科和13个省级特色高水平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学校现有教职工1863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5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9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万人计划”4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5人,国务院特贴专家48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8人,“长白山学者”特聘教授7人、讲座教授5人,吉林省高级专家26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50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首批吉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黄大年式科研团队”1个。2018年获批“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127人,其中,本科生15564人,硕士研究生2874人,博士研究生389人,留学生300人。有在籍函授生2683人。现有69个本科专业,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3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品牌专业;15个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居省属高校前列;1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居省属高校首位;各类实践教学基地373个。2001年和2007年在两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中均获得“优秀”,2016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17年在全省率先实施跨专业门类大类招生培养改革,2018年再次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多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处于全省高校前列,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现有菌类作物优质高产抗病种质资源的挖掘、创制及应用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食用菌新种质资源创制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小麦和玉米深加工国家工程实验室,人参新品种选育与开发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经济菌物研究与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动物生产及产品质量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秸秆生物学与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现代农业技术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19个国家和部委级科研平台,61个省级科研平台。近五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797项,科研经费达到8.11亿。获国家和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31项,省科学技术奖获奖数量和质量连续多年位居省属高校首位。主办期刊《吉林农业大学学报》《经济动物学报》分别入选中国精品科技期刊和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成立首家吉林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形成了以校地合作的“安图模式”、校村合作的“民乐模式”、校企合作的“博瑞模式”、精准扶贫的“好田模式”、科技帮扶的“靖宇模式”和国际合作的“赞比亚模式”为标志的科技服务体系,累计创造技术增收150余亿元,荣获省政府首批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单位)。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意大利、俄罗斯、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南非、赞比亚等国家的88所院校、机构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是“‘一带一路’南南合作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理事成员单位,代表国家援建的赞比亚农业技术示范中心被誉为“南南合作典范”。与意大利卡麦利诺大学联合开展合作办学,是中国政府和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作为中方实施主体大力开展中国政府、赞比亚政府、美国盖茨基金会三方合作;在赞比亚大学建立“中赞学院”,开展境外办学;是吉林省第一所开展国家级援外培训的省属高校和第一个开展国家“走出去”境外人力资源培训单位。
学校占地1353公顷,其中,校园占地面积312.66公顷,教学、科研基地1034公顷,校园建筑面积48.9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8.7亿元,图书馆藏书303.8万册。学校与5A级风景名胜区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相毗邻,校园规划别致,景色怡人,素有“花园学校”之美誉。
建校以来,学校秉承“明德崇智、厚朴笃行”的校训,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走出了一条“把论文写在大地上”的特色办学之路,培养和造就了包括省属单位首位院士在内的10余万优秀学子。2016年,学校党委被评为吉林省高校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并作为全省高校系统唯一代表被评为吉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2019年,学校党委被评为首批“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
新时代的吉林农业大学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基础上,着力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协调发展,持续增强综合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新农科建设,为全面建设国际知名高水平农业大学,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吉农新篇章努力奋斗!
院系设置
农学院(吉林省大豆区域技术创新中心)、植物保护学院、菌物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动物生产及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实验室)、资源与环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中药材学院、园艺学院、林学与草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反应器与药物开发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学院、信息技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家政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足球教育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吉林省新农科长白山创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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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动物科学 动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 动物医学 家政学 农林经济管理 食品科学与工程 中药资源与开发
开设专业
智慧农业 财务管理 草业科学 传播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动物科学 动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 动物药学 动物医学 风景园林 工商管理 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 环境设计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家政学 金融学 经济动物学 粮食工程 林学 农林经济管理 农学 农药化肥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农业智能装备工程 农业资源与环境 社会学 生物工程 生物技术 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生物科学 生物信息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 酿酒工程 市场营销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水产养殖学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思想政治教育 体育教育 物联网工程 英语 园林 制药工程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中药学 中药资源与开发 种子科学与工程 自动化 应用化学 兽医公共卫生 生物育种科学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专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助学金、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伙食补贴、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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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吉林农业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农业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吉林农业大学净月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正街道农大社区新城大街2888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业(类)
层次
学费标准(元/年)
思想政治教育
本科
480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本科
5940
风景园林
本科
5940
体育教育
本科
5000
金融学
本科
4800
应用化学
本科
5500
生物信息学
本科
5000
生物技术 (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
25000
农艺教育
本科
5000
智慧农业
本科
5000
生物育种科学
本科
5000
园艺教育
本科
5000
农药化肥
本科
5000
动物科学
本科
5500
动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
本科
26000
动物药学
本科
5500
动物医学
本科
5500
兽医公共卫生
本科
5000
林学
本科
5000
智慧林业
本科
5000
园林
本科
5500
草业科学
本科
5500
英语
本科
5060
传播学
本科
6800
环境设计
本科
5940
植物生产类Ⅰ
本科
5000
工商管理类
本科
4800
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
本科
5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本科
5400
机械类
本科
5400
动物生产类
本科
5000
中药学类
本科
5600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本科
5400
社会学类
本科
4800
生物科学类
本科
5000
生物工程类
本科
5400
计算机类
本科
5400
植物生产类Ⅱ
本科
5000
植物生产类Ⅲ
本科
5000
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第1—3学期学校实行通识教育培养,按照专业类收费标准收取;第4—8学期学校实行专业教育培养,按照所学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按专业录取的学生,学校按照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农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专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
第八条 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类)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动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主要课程由外方合作院校派遣教师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学校公共外语开设英语、俄语、日语,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类)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通知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学校在各省(区、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学校以考生的投档分数进行专业(类)录取,专业(类)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在安排专业(类)时,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照顾政策加分。
3.投档分数相同时,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综合成绩或选考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或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4.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类)调剂,则可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类);未能按专业(类)志愿录取,且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或服从专业(类)调剂但未满足专业(类)录取条件,均予以退档。在按专业(类)组投档的省份,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类)组内进行调剂。所有专业(类)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类)志愿的考生。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动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6.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类)志愿排队录取。
7.对国家、地方专项,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计划,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8.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中国吉林农业大学与意大利卡麦利诺大学合作举办生物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美国西肯塔基大学合作举办动物科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生完成规定课程考试合格,达到中国吉林农业大学毕业要求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吉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9.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依据《吉林农业大学关于按大类招生培养与专业分流指导性意见》,学生第1~3学期,在专业类内统一培养。第3学期,依据第1~2学期所有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和个人填报志愿次序进行专业分流。对分流后专业类内少于15人的专业当年停办,专业类内的全部学生须在不停办专业中重新进行分流。第4~8学期,进入分流后的各专业进行培养。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
10.艺术类专业。
(1)考生须参加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成绩均合格。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照顾政策加分。
(2)学校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3)如生源省份无相关要求,学校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
(4)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课总分也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外语、语文、数学科目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1.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分数达到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后,按照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考试分数高的考生,如专业考试分数也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外语、语文、数学科目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照顾政策加分。
12.国家高水平运动队。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文件要求,对符合国家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条件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并审核确认,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规定录取。
13.对口招生。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时,将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jla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2888号
联系电话:0431-84532980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吉林农业大学教务处(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