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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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沈阳建筑大学是以建筑、土木、机械等学科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管、理、文、农、法、艺术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部共建高等学校,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 年在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辽宁省管理。2010年,辽宁省政府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签署了共建沈阳建筑大学协议,为学校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建筑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进一步密切学校与行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搭建了新的平台。
学校位于沈阳浑南新区的主校区占地面积 1500亩,建筑面积 48万平方米。主校区规划设计体现了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规划布局合理,建筑形式现代、质朴、简练,功能设施齐全。教学区为网格式、具有东方文化底蕴的庭院组合,有利于资源共享和学科交流。一座长达 756 米的亚洲第一长廊将教学区、图书馆、实验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巧妙地连接在一起,形成校园一道独特的风景。学校拥有开放式图书馆、国内首座建筑博物馆、多功能体育中心(包括:游泳馆、篮排球馆、乒乓球馆、体操馆、文娱馆等)、网球训练中心、方便快捷的校园数字信息化平台。学校校园获得国家“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学校设有17个学院(教学部),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导师479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人,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特聘教授以及辽宁省攀登学者、特聘教授10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及全国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6人,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12人,国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及辽宁省创新团队9个。学校目前有各类在校生19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2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800余人。
学校现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31个二级学科点(学科方向),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95个二级学科点(学科方向),涵盖工、管、理、农、法、艺术等6个学位门类。学校有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工程、工程管理、翻译硕士等6个专业学位类别,并涵盖建筑与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等10个领域。学校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学校有二个国家级科技平台,有1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土木工程、建筑学、机械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等5个一级学科被评为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我校在全国第三轮一级学科评估中,土木工程、建筑学、机械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软件工程等6个一级学科位列辽宁省属高校第一名或并列第一名。
学校本科教育包括7个门类下24个专业类,共46种专业。我校于2006年9月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和工程管理专业以最长有效期通过了国家的专业教育评估。建筑学、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和工程管理等6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获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学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及工程管理7个专业获批辽宁省首批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优势特色专业。学校还拥有23个省级特色(示范)专业、改革试点专业和重点建设专业。在辽宁省已开展的在辽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中,我校共参评专业28个,其中6个专业排名第一,21个专业排名进入前五名。我校数控机床主轴系统创新团队被评为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土木工程材料系列课程教学团队、机械设计与制造系列课程教学团队和工程管理系列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土木工程材料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盛京宫殿建筑》被评为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工程管理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被评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我校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现有3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我校学生多次在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等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学校招生范围覆盖31个省区,其中在22个省区为一批次录取。学校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单位之一。学校2002~2014年的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辽宁省高校名列前茅。
“十一五”以来,学校获得科技总经费6.19亿元,累计科研立项3600余项,其中国家和省部级1200余项。147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和科技发明奖4项,国家专利金奖1项,国家专利优秀奖1项。2004年以来学生申请专利数年均超过百项,列辽宁省高校前茅。学校承担国家和省级教改立项160项,教改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45项。“一般工科院校本科人才培养研究与实践”获国家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学校于2005年、2008年连续2次被评为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沈阳建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一等奖,入编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二等奖。学校图书馆馆藏图书150余万册。
学校与美国迈阿密大学、佐治亚理工学院及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或科研、合作办学关系,是国家教育部选定的招收国内访问学者单位,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可以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收院校,是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博士奖学金生招收院校,是辽宁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和辽宁省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中芬(北欧)木结构节能环保别墅建筑示范项目”和“中德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搭建了高端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学校与罗马尼亚特来西瓦尼亚大学共同建立了孔子学院。
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秉承“严谨治学、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和“博学善建、厚德大成”的校训,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不断深化各项教育教学改革,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建设特色鲜明、行业领先的创新型建筑大学而努力奋斗!
院系设置
建筑与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与测绘工程学院、管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中新国际工程学院
-
国家特色专业
建筑学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工程管理
开设专业
机械电子工程 会计学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功能材料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工商管理 城乡规划 风景园林 安全工程 智能制造工程 环境工程 自动化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人工智能 工程造价 土地资源管理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城市管理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测绘工程 交通工程 信息与计算科学 英语 动画 土木工程 机械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护理学 家居设计与工程 智能建造 应急管理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
一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通过获得奖学金以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费用;
二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
三是积极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手续;
四是设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学费减免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报到入学,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五是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还可获得定餐、爱心超市大礼包、雷锋班历任班长资助基金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助学扶困基金等资助。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沈阳建筑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建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7万平方米(约合1434.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2平方米;生师比17.6:1;专任教师1022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5%;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58.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1158.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493.4元;图书176.9万册,生均图书82.3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为4、6人/间。宿舍分配方案为2024级新生宿舍由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使用办法
学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发展战略、行业发展趋势、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及重点支持政策,结合近几年各省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2024年不设预留计划。
2.语种限制
①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
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根据中外双方教学要求,采用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不宜报考;
③以下专业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入校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工程管理(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和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
④其他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俄语。
3.男女比例要求
我校各专业在招生录取时无男女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 年/生)
备注
1
050201
英语
四年
3-6年
文史
历史学科类
文学
4800元/年/生
2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200元/年/生
3
080201
机械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4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5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6
080213T
智能制造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7
080414T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8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9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10
080412T
功能材料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11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12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13
080717T
人工智能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14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15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16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17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18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19
0810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20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21
0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22
081802
交通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23
082502
环境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24
082801
建筑学
五年
4-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建筑学
5200元/年/生
25
082802
城乡规划
五年
4-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26
082803
风景园林
五年
4-7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27
082901
安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28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元/年/生
29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元/年/生
30
120105
工程造价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元/年/生
31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元/年/生
32
120404
土地资源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元/年/生
33
120405
城市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元/年/生生
34
130310
动画
四年
3-6年
文史
历史学科类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35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6年
文史
历史学科类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36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6年
文史
历史学科类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37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3-6年
文史
历史学科类
艺术学
10000元/年/生
38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39
081008T
智能建造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40
082404T
家具设计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元/年/生
41
120111T
应急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元/年/生
42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元/年/生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
43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25000元/年/生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
44
081006T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25000元/年/生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
45
080910TH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中外合作办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0000元/年/生
国外学费(第四年赴新方学习的学生缴纳):以出国当年新西兰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由新西兰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收取
46
080901H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中外合作办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0000元/年/生
47
120105H
工程造价
(中外合作办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0000元/年/生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建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建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建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按年度缴费。住宿费根据宿舍人数和条件不同按每人900元/年、1100元/年、1200元/年三个标准收取。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已在本章程第三部分专业设置说明中列明。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了“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措施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
一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10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多种企业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通过获得奖学金以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费用;
二是按规定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的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
三是积极落实助学贷款政策,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手续;
四是设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学费减免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报到入学;
五是对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还可获得定餐资助金、爱心超市大礼包、雷锋班历任班长资助基金以及社会爱心人士助学扶困基金等资助。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沈阳建筑大学坎特伯雷理工国际工程学院是沈阳建筑大学与新西兰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合作实施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并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共开设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造价3个专业,学制4年。采取“4+0”和“3+1”模式,即学生可在国内学习中新双方全部课程,修满中新双方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符合毕业和授位条件的学生可获得沈阳建筑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新西兰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颁发的学位证书;也可在国内学习3年,符合签证条件和学术标准并达到新方合作学校英语语言水平要求的,第四年可自愿申请赴新方合作学校学习一年,符合毕业和授位条件的学生可获得沈阳建筑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新西兰Ara坎特伯雷理工学院颁发的学位证书。
以上专业在本校同批次录取,招生计划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我校在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所在省生源数量和招生计划情况,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风景园林、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环境设计、动画、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对于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录取政策。对于普通类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和批次,我校按照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于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辽宁省2024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政策性加分(降分)的有关规定。特殊类型招生专业未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
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在进入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报考同一专业且投档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优先录取,优先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英语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
(2)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定
①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专业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②2024年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将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安排专业。
(3)特殊省份的录取原则
①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省份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注为“面向塔城地区招生”的招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塔城地区的考生;标注为“面向八师石河子市招生”的考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八师石河子市的考生;
③在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我校按照当地发布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应批次(类别)的录取办法。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说明
(1)我校艺术类专业遵照有关省份的批次设置、投档方式及比例规则进行录取。在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我校艺术类专业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必须选考历史方可报考。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简称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在我校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凡达到该省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线的考生均可报考。
学校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遵照执行相应省份的投档、录取政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对于报考同一专业且投档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录取顺序为:
①省级统考成绩较高者;
②高考成绩较高者;
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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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章程公布后,如有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发生调整,我校将对录取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