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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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是一所以航空宇航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是教育部、中航工业集团公司与辽宁省三方共建高校,是国防科工局与辽宁省共建高校,是空军依托培养后备军官的全国18所地方院校之一,是辽宁省装备制造业紧缺人才(航空航天)培养基地,已经基本建设成为“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基地”、“辽宁老工业振兴人才培养基地”和“空军后备军官培养基地”。
学校始建于1952年,是原航空工业部所属的6所本科航空院校之一,前身为“沈阳航空工业学校”,后历经“东北第一工业学校”、“沈阳航空学院”、“沈阳航空工业学院”等发展阶段,于2010年3月正式更名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学校占地1860亩,建筑面积55.9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7.4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5亿元。图书馆馆藏图书及文献116万册,各类报刊3600余种。现有各类学生22000余人。
学校拥有1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涵盖4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可在10个领域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拥有1个辽宁省一流特色学科,4个省级培育学科项目,1个国防科工局国防主干学科;现已形成了以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制造工程、巡航导弹技术与工程、航空航天推进系统、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和材料加工工程等为研究特色的“航空航天设计制造”和以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突防技术与防御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通信与信息系统和导航、制导与控制为研究特色的“信息与控制”两大学科群。中国航空研究院依托学校成立中航研究院沈阳分院,联合开展博士生培养工作。
沈航下设22个教学单位;现有57个本科专业,其中包括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国防科工局国防重点专业和国防紧缺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示范专业,7个省级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支持专业;现有省级精品系列课程22门;拥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近年来,先后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40余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省级一等奖8项;学生积极参加国内外科技大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67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励290余项,竞赛成绩位于辽宁省高校前列。
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航空航天等国防工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培养了各类毕业生9万余人,其中万余人就职于航空航天等国防科技企事业单位,千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百余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高层管理职务,为国防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学校本科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在95%以上。
学校现有1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航空制造工艺数字化”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是全国34个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之一。通用航空重点实验室是辽宁省“十二五”重大学科平台,成功研制了三款新能源飞机,其中,我国首型电动双座飞机“锐翔”(RX1E),是世界上仅有的按照美国ASTM标准进行适航审定的四款飞机之一,是国家民航管理局颁发“适航型号合格审定证书”的第一款电动轻型飞机。沈航大学科技园是辽宁省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大学科技园之一,年产值超亿元。近五年以来,学校先后承揽国家和省市及企业委托项目近1300项。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700余篇,被SCI、EI、ISTP国际三大检索系统收录论文2000余篇。自2013年以来,学校年科研经费超过2亿元。
学校现有教职工1632人,专任教师986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特聘院士12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49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01人。现有国家国防科工局国防科技创新团队1个,辽宁省创新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辽宁省教学名师10人,校级教学名师30人,辽宁省青年骨干教师23人;国家外专局“千人计划”高层次外国专家1人,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校级学科学术带头人38人;辽宁省百、千、万层次人才49人;博士生导师18人、硕士生导师310人;近百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学校兼职教授。
学校在校留学生832人,是辽宁省内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任务的20所高校之一,与韩国航空大学、法国皮卡迪大学、俄罗斯阿穆尔国立技术大学等120余个国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关系。近五年以来,学校先后派出650余人次赴国内外进行科研合作、学术交流、进修培训。
学校以“立足航空、明德育人、求实拓新、志在卓越”为办学宗旨,凝练了“德能并进、勇毅翔远”的校训,形成了“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校风。当前,学校以国家与民族振兴、社会进步和培养航空航天人才为已任,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不断提升办学质量与水平,正在向着“省内一流、国内知名、国际有影响的活力现代幸福新沈航”奋斗目标阔步迈进。
院系设置
计算机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安全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民用航空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航空宇航学院、航空发动机学院、国际工程师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
国家特色专业
安全工程 飞行器动力工程 飞行器制造工程 工业设计 电子信息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开设专业
产品设计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能源与动力工程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航空航天工程 复合材料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软件工程 通信工程 消防工程 飞行器适航技术 机械电子工程 自动化 测控技术与仪器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物流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学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金属材料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环境工程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交通运输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人工智能 机器人工程 智能制造工程
学校以品学兼优学生为奖励对象,设有多项奖学金;建立了生源地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完善的资助体系。
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校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600元/年,校单项奖学金:500元/年。
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学校经困生资助工作有关程序按照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类奖助学金评比过程、评比结果按要求实施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5.4万平方米(约合1730.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5平方米;生师比20.7:1;专任教师1059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4.7%;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1.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7777.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7398.5元;纸质图书140.3万册,生均纸质图书56.7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2、4、6)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名额。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本科“交通运输”专业、“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专业是为民航事业培养人才的专业,学生需学英语并且毕业时要达到民航部门规定的英语等级要求,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请英语语种以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需与2022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高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备注
1
020301K
金融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2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3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5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6
080205
工业设计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7
080213T
智能制造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8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9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0
080408
复合材料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1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2
080502T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3
080503T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4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5
080703
通信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6
080717T
人工智能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7
080801
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8
080801H
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乌克兰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4+0”双学士学位模式,学生不需要出国)
50000
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办学
19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0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1
080902
软件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2
080903
网络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3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4
081801
交通运输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5
082001
航空航天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6
082002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7
082002H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乌克兰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4+0”双学士学位模式,学生不需要出国)
50000
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办学
28
082003
飞行器制造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9
082003H
飞行器制造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乌克兰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4+0”双学士学位模式,学生不需要出国)
50000
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办学
30
082004
飞行器动力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1
082004H
飞行器动力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学生自愿申请赴美国学习两年,成绩合格者,可同时获得美国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55000
与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合作办学
32
082006T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3
082007T
飞行器适航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4
082103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5
082502
环境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6
082901
安全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7
083102K
消防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8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39
120601
物流管理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40
130208TK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4年
3-6年
艺术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41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年
3-6年
艺术文理兼招
历史学科类
艺术学
10000
42
130503
环境设计
4年
3-6年
艺术文理兼招
历史学科类
艺术学
10000
43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4年
3-6年
艺术文理兼招
历史学科类
艺术学
10000
44
260601
航空智能制造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45
300402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注:最终学费标准待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毕业证书,达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相关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表“学费(元/年/生)”一栏。
(2)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1000—1200元/年/生。
上述各类收费,由上级有关部门统一核定,严格按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若上级有关部门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件和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的要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现已构建以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体,以奖学金为激励,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为辅助,以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为载体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
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校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600元/年);校单项奖学金(500元/年)。
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学校资助工作有关程序按照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类奖助学金评比过程、评比结果按要求实施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合作举办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制4年,在本校同批次录取。飞行器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培养方案由双方院校共同制定,双方教师共同授课(美方教师授课语言为英语),学生在我校修完四年课程,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者,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工学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在校学习两年后,成绩合格且符合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入学条件者可自愿申请赴该校交流学习,在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学习两年后,符合该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同时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举办“哈尔科夫航空学院”,开设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自动化三个本科专业,学制4年,在本校同批次录取。采取“4+0”双学士学位培养模式,学生无需出国,在我校完成四年本科学习后,达到我校毕业要求以及双方学校的学位授予标准后,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鉴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主要面向民航领域培养专门人才,对形象气质和身体条件有专门要求,建议“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5cm-185cm”,且身体条件需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中乘务员及安全员的体检相关标准。
3.院校志愿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该省规定执行。
辽宁省美术类专业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在艺术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依次调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及批次,学校录取按照该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我校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同意并执行各招生省份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对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按平行志愿排序分,下同)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理工类(物理类)依次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史类(历史类)以及不分文理省份,依次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各省招办有明确投档及录取原则的,按照该省要求处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要求,我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录取规定
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飞行器制造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飞行器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
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专业分配原则按各省投档原则进行分配,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我校确定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50%+省统考专业成绩×50%。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艺术文(历史类)以及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美术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理(物理类)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美术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该专业拟面向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招生。报考该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服装表演本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事宜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简章》。
7.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思想政治审核、体检和相应考核等形式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或取消入学资格。
8.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110136
电话:024-89724466
网址:http://www.sau.edu.cn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24-89723973
本章程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