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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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学校坐落在“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是一所以文理工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成为首批“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2014年,获批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原文化部部长、著名作家王蒙评价鲁东大学“人杰校灵”。
【文化传承】 学校于1930年始建于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千年古县莱阳,历经山东省立第二乡村师范学校、胶东公学、莱阳师范学校、莱阳师范专科学校、烟台师范专科学校、烟台教师进修学校、烟台师范学院等历史阶段。2001年,原直属山东省交通厅、建校于1978年的山东省交通学校并入。2006年,学校更名为鲁东大学。八十余年来,学校始终同中华民族争取独立、自由、民主、富强的进步事业同呼吸、共命运,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吴伯箫、臧克家、何其芳、罗竹风等为代表,一大批名师先贤在这里弘文励教。经八十余年之发展,学校秉承“厚德、博学、日新、笃行”的校训精神,砥砺耕耘,开拓进取,孕育形成了“求是至善、尚实致用”的校风,这一切融汇成一种巨大的内在精神力量,成为学校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动力之源。
【办学条件】 学校依山傍海,环境优雅,湖光山色,四季常青,是省级花园式单位和文明校园。校园占地27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02.9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4.3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5亿元。拥有数字化语言文学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计算机基础、数字化语言文学、生物学等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生物学、化学等23个省级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图书馆藏书237.2万册、电子图书433万种。在校生30000余人,其中各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1700余人、普通本专科生28000余人、外国留学生800余人。
【学科建设】 学校坚持学科立校,积极优化学科结构,强化重点建设,突出学科特色,形成了文理见长、文科更强,教师教育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理工渗透、工科发展势头强劲的办学格局。学校现设有22个学院,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点、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77个学术学位硕士招生专业,6个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类别、23个招生专业(领域),81个本科专业,其中教育学等14个普通本科专业列入山东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招生。拥有英语语言文学、载运工具运用工程、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自然地理学、高等教育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区域经济学、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应用统计学等9个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语言资源开发与应用、食用菌技术等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分子设计与材料合成、高性能与功能高分子材料、应用生物技术、信息物理融合与智能控制等4个“十二五”高校重点实验室。
【教学成果】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加快教学条件建设,启动了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和教学改革工程,促进了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现有汉语言、历史学、化学、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交通运输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英语1个省级品牌专业,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地理信息系统、应用物理学、应用心理学等14个省级特色专业,国际化应用型软件服务外包、语言与文学艺术产业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交通运输、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3个省级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入选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拥有现代汉语、中国古代史、有机化学、动物学等56门省级精品课程,欧美语言学、生物化学、运动生物力学等3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在近两届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评审中,共获奖24项,其中国家级一等奖1项(参与)、二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7项。多年来,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一次性过线率均在70%以上,全省计算机应用能力统考一次性通过率均在93%以上,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研录取率均在30%以上,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一直保持在85%以上。近几年,学生在“挑战杯”等各级各类科技文化竞赛中屡获大奖。2007年,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被教育部评为“优秀”。
【科学研究】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现有教育部汉语辞书研究中心、山东省环渤海发展研究基地、山东省环渤海海洋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等3个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吸附与分离高分子材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华文化传统与中国现代思想研究基地、应用型外语人才培养研究基地等2个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十二五”期间,共承担国家级项目147项、省部级项目 437项,到账总经费8257.1万元;承担横向项目563项,到账总经费5719.7万元;在SCI等收录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1138篇,出版学术著作139部,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03项;获得省部级奖励80项,其中一等奖5项。
【师资队伍】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定不移地把建设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作为关键任务来抓,一手抓培养,一手抓引进,建成了一支数量较为充足、结构日趋合理、业务水平优良、发展态势良好的师资队伍。目前拥有专任教师1401人,其中教授171人,副教授39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70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806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6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4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6人,山东省高校重点学科首席专家5人,全国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6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3人,入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员2人,烟台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烟台市“双百计划”特聘专家3人。现有中国近现代史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中国近现代史、现代汉语、教师教育、有机化学、应用物理等5个省级教学团队。另外聘有13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为客座教授。
【交流合作】学校适应全球化发展趋势,坚持开放办学,国际交流日益频繁,合作办学形式多样。学校是原国家教委首批公布的具有接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的200所高校之一,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国家汉办)奖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受院校,同时也是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批准的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和商务汉语水平考试(BCT)考点院校。学校还是山东省首个“来华留学预科教育基地”和首个“汉语国际推广研究中心”。截至目前,学校与韩、日、美、俄、澳、加、法等国家的90所大学或机构建立了友好交流合作关系,在合作办学、师生互派、学术交流、汉语推广、共同举办国际会议等方面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现与韩国蔚山大学合作设立蔚山船舶与海洋学院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法国昂热大学、西部天主教大学合建卢瓦尔孔子学院;与韩国南部大学共建“世宗学堂”。与韩国、美国等国家的高校联合举办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国外多所大学合作开展“2+2”、“3+1”、“7+1”和“3+2”等模式的学生联合培养项目,成为烟威地区对外开放的窗口学校。2015年培养来华留学生966人次,近年来共培养外国留学生1万余名。
【人才培养】“得天下英才而育之”,这是几代鲁大人笃定的办学信念。八十余年来,一批又一批学子从这里迈出校门,踏入社会。迄今为止,学校共向社会输送了27万名毕业生,他们以综合素质高、敬业精神强、基础知识牢和职业技能好,深受用人单位好评,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基础教育事业撑起了一片蓝天。在众多的毕业生中,既有剑桥大学丘吉尔学院院士、东方语言研究所所长袁博平教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齐鲁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首席专家、博士生导师王志民教授等一批知名学者,也有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担任重要职务的领导干部,还有在商界取得骄人业绩的企业名家。尤为难得的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走出了以国际知名作家、山东省作协主席张炜为代表的饮誉文坛的“鲁大作家群”。有学者评价,“鲁大作家群”这种独特的人文现象和文化成就在国内高校是相当少见的。
目前,鲁东大学全体师生正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学在鲁大”办学理念,按照学校党委确立的新的“一二三四”办学思路与目标任务,解放思想,干事创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把学校建成应用型、有特色、国际化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院系设置
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传统文化与现代思想研究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区域国别学院、外国语学院、盈科法学院、教育学院(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研究院、教育硕士教育中心)、体育学院、商学院(环渤海发展研究院)、数学与统计科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交通学院、蔚山船舶与海洋学院、水利土木学院(跨海工程研究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食品工程学院、园艺学院(农林工程研究院)、水产学院、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张炜文学研究院(万松浦书院、胶东文化研究院、文学博物馆)、滨海生态高等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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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汉语言 历史学 化学(师范类) 生物科学(师范类) 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
开设专业
法学 统计学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生物工程 地理信息科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视觉传达技术 传播学 广播电视编导 英语(师范类) 日语 朝鲜语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社会工作 心理学(师范类) 小学教育(师范类) 学前教育(师范类)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旅游管理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物理类(师范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 生物制药 地理科学(师范类) 环境工程 车辆工程 智能制造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 土木工程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软件工程 通信工程 人工智能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食品科学与工程 水产养殖业 园艺 音乐学(师范类) 美术学(师范类) 舞蹈表演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汉语国际教育 体育教育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集成电力设计与集成系统 应急技术与管理 菌物科学与工程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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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鲁东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鲁东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鲁东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鲁东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四条 鲁东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为鲁东大学,代码为10451。
第六条 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第七条 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为本科生、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鲁东大学设有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招生工作。
第十条 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鲁东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政策、生源省(区、市)人才需求和生源质量、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分析、科学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鲁东大学设有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2个中外合作办学招生项目。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为蔚山船舶与海洋学院,包含3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个招生专业为葡萄与葡萄酒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第十四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区、市)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投档比例的,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学校按招生计划的100%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六条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七条 在设有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的批次,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退档。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生源省(区、市)规定不能确定考生位次时,在实行3+3模式高考改革省(市),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实行3+1+2模式高考改革省(区、市),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区),文科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仍不能确定先后次序时,综合考虑考生志愿顺序等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成绩均使用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规则同普通类专业。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投档成绩、专业成绩均相同,按本章程第十八条规定确定先后次序。
对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达线全部投档的批次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按本章程第十八条规定确定先后次序。
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等批次,山东省对录取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条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和免试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招生,按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发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一条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按进档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投档成绩、专业成绩均相同,按本章程第十八条规定确定先后次序。
第二十二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 录取时,认可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政策性加分,考生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
第二十六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七条 各专业无高考外语语种限制。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开设有俄语、日语公共外语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俄语、日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环境工程(中美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中美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采取1+2+1培养模式,第一、第四年在国内就读,第二、第三年在美方就读。外方授课语言为英语,高考外语语种不是英语的考生不建议报考。
第二十八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录取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报考鲁东大学的考生可通过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录取结果,也可登陆鲁东大学本科招生网、“鲁东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查询是否被鲁东大学录取。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三十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组织新生入学资格、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 学习期满,达到学校规定要求,颁发鲁东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四条 鲁东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三十五条 鲁东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咨询电话为0535-6672791,电子邮箱为zs@ldu.edu.cn,鲁东大学本科招生网址为https://zs.ldu.edu.cn,微信公众号为“鲁东大学本科招生”,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为0535-6672424,通讯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为264025。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鲁东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