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内蒙古科技大学坐落在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美丽的草原钢城——包头市,是一所以冶金、矿业、煤炭、稀土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艺术、教育等学科相结合,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创建于1956年,始为包头钢铁工业学校和包头建筑工程学校,隶属原冶金工业部。1958年,两校合并组建包头工学院。1960年,更名为包头钢铁学院。1986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99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2000年,内蒙古煤炭工业学校并入。2003年,更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201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成为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高校。
学校现有在校生26000余人,其中本专科生23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300余人,留学生74人。现有20个教学单位,67个招生专业。现有7个国家级、14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1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认证(评估)。有3个自治区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1个自治区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2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4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有1个教育部虚拟教研室建设点,5门国家级、39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53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4门自治区在线开放课程,4个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1个自治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10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大学生就业创业成效显著,入选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创业孵化基地先后被科技部授予“国家级众创空间”,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创业示范园”,自治区授予“自治区示范性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自治区首批众创空间试点单位”等。E家科技园社团荣获全国大学生“小平科技创新团队”称号。近五年,学校学生获得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国家级奖励860余项,其中,获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大赛银奖6项、铜奖19项。获省级奖励1800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获批专利200余项。
学校体育教育蓬勃发展,是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副主席单位,自治区西部校园足球联盟基地和青少年足球夏令营活动基地,内蒙古校园足球联合会秘书处单位。学生在国内外体育竞赛中获省部级及以上奖牌560余枚,其中,国际体育竞赛金牌10枚,国家级体育竞赛金牌35枚,省部级体育竞赛金牌230余枚。学生褚亚飞夺得世界杯竞走冠军,杨家玉夺得2017年世锦赛竞走冠军,学校连续六届代表国家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并获得1金5银1铜,男子足球队在自治区举办的七届“主席杯”比赛中荣获冠军6次、亚军1次。
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居内蒙古高校领先水平,2000年、2009年2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成为50家“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之一,2012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光荣称号(全国共15家高校),2022年,成为教育部“宏志助航”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和自治区培养了16万余名合格人才,他们以“上手快、留得住、后劲足”的特点,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学校现有冶金工程、矿业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1个。有4个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2个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6个提质培育学科。
学校现有国家、部委级科研平台4个,自治区高校集成攻关大平台2个、自治区级(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17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7个、协同创新中心4个、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及其他自治区级平台6个。现有材料科学与工程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自治区院士专家工作站。
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近五年,学校获得自治区自然科学奖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中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1项,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一等奖1项。学校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基金、军工项目、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80项,横向项目805项。作为第一单位发表高水平论文1900多篇,获授权专利960多项,发明专利390多项,实用新型530多项,外观设计近40项。2008年被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评为“科技创新先导型大学”,2010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学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引育并举”的人才工作方针,始终以学科、专业建设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为依据,围绕高层次创新团队建设,引进学术领军人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青年后备人才,努力打造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能够全面支持学校总体目标及未来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全校在职教职工近1900多人。专任教师1400余人,其中教授218人、副教授477人,具有博士学位513人,博士生导师73人、硕士生导师1049人。教师队伍中,拥有全国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教育部创新团队,自治区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等。目前国家、自治区级人才67人,包头市各类人才139人,其中,“草原英才”工程人选42人,“草原英才”工程创新团队22个,“鹿城英才”59人。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理念,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构建了以包头市为重点的新型城校融合发展模式,以包钢集团为重点的新型校企融合发展模式,以北京科技大学为重点的新型校校融合发展模式,以校友会、理事会为平台,与社会各界合作的有效模式。学校主动服务“向北开放桥头堡”战略部署,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推进与蒙古、俄罗斯、乌克兰及白俄罗斯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合作,顺利加入中乌大学联盟。到目前,已与36个国家和地区的100所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合作关系,累计招收来自蒙古、美国、乌克兰、韩国等国家的长短期留学生120余人次,派出190余个团组、340余人次出国(境)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或学习培训,180余名学生赴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或攻读学位,曾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伊迪斯·科文大学实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培养学生7500余名。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内蒙古科技大学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奋力推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区域一流、国内知名、国际有特色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院系设置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稀土产业学院(稀土工程技术学院)、矿业与煤炭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能源与环境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安全与应急管理产业学院、冶金未来技术学院(稀土冶金先导工程学院)、能源产业学院、硅业学院、数智产业学院、绿色基建产业学院、体育教学部(体育学院)、工程训练中心、国际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办公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终身教育学院)、网络安全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
国家特色专业
冶金工程 采矿工程 自动化 汉语言文学
开设专业
冶金工程 采矿工程 自动化 材料化学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金属材料工程 复合材料与工程 网络空间安全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建筑学 工程管理 交通工程 土木工程 市场营销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金融学 会计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音乐表演 美术学 工业设计 产品设计 生物信息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生物技术 生物工程 环境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车辆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安全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应用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秘书学 社会工作 汉语言文学 法学 思想政治教育 测绘工程 地质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应用物理学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校企台作) 智能采矿工程 能源化学工程 城市设计 应急管理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 音乐表演(钢琴方向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运动训练 稀土材料科学与工程 智能建造 环境生态工程 体育教育 应急技术与管理 应用统计学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高职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请资助者,请仔细阅读《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认真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报到后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证明。
需通过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的新生,请到户籍所在地的旗县(市、区)教育(局)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属地不办理在校生助学贷款业务)。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报到时持《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在所在学院进行贷款登记,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待助学贷款发放后缴纳相关费用。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为更好地实施高考招生工作“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内蒙古科技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校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的人才需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统筹协调考虑各种因素,制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2024年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级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及学校本科招生网。
语种要求: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日语、俄语三种语言教学,请考生慎重选择。
外语口试要求及高考单科成绩要求:无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及内蒙古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有关规定执行。有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高考加分政策,执行教育部和考生生源省份相关规定。
(三)学校全部专业均无单科成绩要求。
(四)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学校原则上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条件符合专业要求的考生,按照相应省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六)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填报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美术与设计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须同时满足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及招生章程中所规定的专业录取要求。
学校采用“分数清”录取方式,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投档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当考生投档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非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改革省份按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
填报学校音乐类专业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考试成绩达到音乐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须同时满足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及招生章程中所规定的专业录取要求。
学校采用“分数清”录取方式,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投档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当考生投档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非高考改革省份按照依次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高考改革省份按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1)内蒙古自治区:招收音乐表演(钢琴)、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钢琴方向只招收统考钢琴的考生;器乐方向只招收统考手风琴、萨克斯管、笛子(竹笛)、小提琴、二胡、扬琴、琵琶、笙、阮的考生。
(2)山西省、安徽省、河北省: 只招收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唱法不限。
3.普通类专业
(1)内蒙古自治区
学校采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即对在学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学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都录取完毕后,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当考生投档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如出现投档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高考改革省份
学校采用“分数清”录取方式,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考生须满足教育部及对应省份高考招生、录取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同时满足相应省份已发布的学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如提供同分排位,同分排位靠前考生优先;如不提供同分排位或同分排位相同,依次按照投档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3)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
学校采用“分数清”录取方式,即在同一个学校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如出现投档排序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投档排序成绩中:语文、数学(文科数学、理科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专业志愿调剂
除校企合作专业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5.学校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收专业调剂。
三、投档比例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要求及生源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
四、其他
学费标准:学校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如遇收费标准变化,按新标准执行。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0472-5951605 ;5953346 ;5953347
传 真:0472-5953348
监督电话:0472-5953696
邮政编码:014010
网 址:https://www.imust.edu.cn(学校主页)
https://zhaosheng.imust.edu.cn(本科招生网)
本招生章程由内蒙古科技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