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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一、历史沿革与现状
青岛农业大学的前身是莱阳农学院,始建于1951年,2001年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创建青岛校区,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青岛农业大学”,办学地址由莱阳市变更为青岛市城阳区。
建校以来,学校已为社会培养全日制毕业生80000余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孙政才、玉米育种专家李登海是校友中的杰出代表。学校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矢志三农、勤奋求实,自强不息、追求卓越,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鲜明办学特色。学校在1997年原国家教委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和2007年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均获得优秀。2012年学校被评为首批“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目前,学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农、工、理、经、管、法、文、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设有农学与植物保护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园艺学院、园林与林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理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软件与服务外包学院)、动漫与传媒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化学与药学院、合作社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和海都学院(独立学院)、体育教学部。举办77个本科专业,拥有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7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和研究生29000余人。
学校建有青岛、莱阳两个校区和胶州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占地3616亩,校舍建筑面积79万多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达3.47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227.22万册,电子图书248.63万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06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662人,博士574人,硕士761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6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专家)11人,入选教育部、科技部人才支持计划2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6人,全国优秀教师6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9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1人,博士生导师24人,山东省重点学科(实验室)首席专家5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综合试验站站长8人,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50人,有7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和1个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团队,兽医生物技术科研团队成功入选首批“山东省高等学校优势学科人才团队培育计划”。学校拥有国家发改委动漫产业核心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科技部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国家动漫创意产业基地人才培养与研发基地、全国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中国农产品流通与经纪研究院暨青岛培训中心、中国鸵鸟疫病防制中心等8个国家级研发与培训基地,参与建设了国家小麦玉米工程实验室,牵头和参与建设了5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拥有8个山东省重点学科,6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和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7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3个山东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青岛市重点学科,15个青岛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际科技合作基地,42个研究所、4个中外合作研究机构。
二、教学工作
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度发展继续教育,着力培养价值追求高尚、专业精神执着、作风严谨扎实、富有创新创业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高素质专门人才;面向“三农”培养立志于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具有现代农业科技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积极推广现代农业技术,“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农业科技工作者。学校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实验教学和校内实训体系,通过产学研结合建设了240多个稳固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目前学校有2个专业分别获批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和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改革试点,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9个省级品牌、特色及试点专业,2个专业获批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发展支持计划项目,3个专业获批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49门省级立项建设课程。学校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狠抓学风建设,形成了优良的校风。“十二五”期间,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146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46项。在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国家和国际级奖励277项、省级奖励639项。毕业生受到社会用人单位广泛欢迎,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三、科学研究
学校高度重视科研工作,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十二五”期间,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1842项,科研经费达4.9亿元。其中国家级课题311项,省部级课题551项,年度科研经费连续4年突破1亿元。“十二五”期间,审定植物新品种和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43项,获得各类科研奖励277项,其中省部级以上奖励44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1978年以来学校获得10项国家级科技奖励。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科技博览等节目曾多次对学校克隆牛、仿生农药等科技成果给予报道。经过多年的学科建设,学校在生物制药、动物克隆技术、菌根及海洋真菌、农作物和果树育种、动物繁育、植物保护、旱作农业、农业机械装备、动物疫病控制、食品加工、天然活性物质、农业传播学、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领域的研究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了较强的学科优势,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社会服务
学校积极探索产学研一体化的办学路子,在科技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早在上世纪70年代,学校就首创全国北方小麦大面积亩产超千斤栽培理论与技术,80年代首创全国夏玉米大面积超千斤栽培理论与技术,90年代又创造了旱地小麦大面积亩产超千斤和夏花生大面积超800斤栽培理论与技术,为我国北方地区的粮油生产和畜牧业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进入新世纪,学校根据大农业的发展态势,积极拓展社会服务领域,先后与青岛、烟台等9地市,乳山、沂源等20余个县市区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在6个县市区建立产学研综合示范服务基地、特色产业服务基地,在200多家企业和合作社建立专家工作站和专家大院,搭建了服务社会的广阔平台,年承担社会服务项目200余项,培训各类人才4万余人次,有效的推动了区域农业经济发展,科技服务的区域遍及山东省各地,并延伸到东北三省及新疆、贵州、云南、安徽、内蒙古等15个省市自治区。近几年来,学校建设区域性研发中心6个,在东营市毛坨村建立“青岛农业大学黄河三角洲研究院”,与栖霞市共建“青岛农业大学栖霞苹果产业发展研究院”,与即墨市共建“青岛农业大学即墨现代都市农业研究院”,创建了产学研合作新模式。“十二五”期间,有50余项技术和品种被山东省和青岛市确定为主推技术和主导品种,15项科技成果向企业转让,产生了显着的经济社会效益。学校多次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先进单位。
五、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
学校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学校连续多次荣获“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六、国际合作与交流
学校不断推进国际化战略和开放战略,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加强。已与美国康奈尔、韩国首尔大学、荷兰瓦赫宁根大学、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等20个国家和地区的80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双方互派访问学者和交流学生,开展合作研究。
院系设置
农学院、植物医学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园艺学院、动物科技学院、草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动物医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合作社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化学与药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动漫与传媒学院、理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软件服务外包学院)、园林与林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巴瑟斯未来农业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教学部、乡村振兴学院、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海都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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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植物保护 食品科学与工程 园艺 动物科学
开设专业
会计学 药学 水产养殖学 农业资源与环境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应用化学 园林 食品质量与安全 水族科学与技术 水生动物医学 动画 环境设计 工程造价 茶学 林学 物流管理 种子科学与工程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 农业 电子信息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传播学 朝鲜语 汉语言文学 公共事业管理 日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土木工程 环境工程 材料化学 电子商务 财务管理 动物医学 制药工程 英语 测控技术与仪器 动物药学 风景园林 功能材料 广播电视编导 海洋资源与环境 化学工程与工艺 环境生态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建筑学 经济与金融 粮食工程 视觉传达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烟草 知识产权 智能科学与技术 生物科学 草坪科学与工程 产品设计 绘画 生物育种科学 马业科学 草业科学 农业智能装备工程 土地科学与技术 智慧农业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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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青岛农业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 学校代码:10435
第五条 学校地址:主校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平度设有办学园区。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教务处纪检委员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监督,举报电话:0532-58957476;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的再监督,举报电话:0532-58957637。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4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往年分省计划情况,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家政策导向、近年来各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将按时报送到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并及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语种为英语;巴瑟斯未来农业科技学院的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食品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四个中英合作办学专业采用全英文授课,学生二年级前须通过雅思6.0测试,建议高考语种为英语且英语高考成绩100分及以上者报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招生录取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综合信息,结合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份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
1.按专业(类)投档的省份,在投档考生中,学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
2.按学校(或专业组)投档的省份,在投档考生中,学校按投档成绩高低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如出现专业志愿人数多于计划数,且考生投档成绩和志愿顺序均相同的情况,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低顺序满足专业志愿,再相同将依次比较单科成绩。符合调剂志愿录取的随机安排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
1.实行综合成绩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优先原则,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进档考生综合分数相同的,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实行其它投档方式的省份,学校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优先原则,依次遵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将按时报送到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和学校录取通知书为准,并及时通过青岛农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媒体的专设栏目公布。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和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辅修第二专业、双学位达到规定要求的颁发相应的辅修证书。
第二十五条 巴瑟斯未来农业科技学院的学生通过英国皇家农业大学的英语内部测试,符合中英双方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证书和两校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未通过英国皇家农业大学的英语内部测试,达到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与韩国世宗大学合作举办的动画专业的学生需要在第七学期结束前通过韩语TOPIK3级,符合中韩双方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证书和两校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韩语TOPIK3级,达到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青岛农业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32-58957666。
2.申诉电话:0532-58957517。
3.电子邮箱:zsb@qau.edu.cn。
4.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w.qau.edu.cn。
5.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邮编:266109。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农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