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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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学校由河北财经学院、河北经贸学院、河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等合并组建而成,至今已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分北、南、西三个校区办学。其中南、西校区为独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座落于石家庄市西南高教区。北校区是校本部,主要举办本科、研究生和留学生教育,地处石家庄市西部生态区滨水景观带,占地2630余亩,绿化面积达40%以上。学校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
学校实行二级管理,现有15个本科学院、2个教学部(中心)以及研究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独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中东欧国际商务研修学院。学校设有经济研究所、社会管理德治与法治协同创新中心、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道德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区域绿色低碳发展研究院、雄安开发研究院等40余个实体和非实体性研究机构。
学校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河北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谋大事、抓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校办学能力、办学水平和社会知名度、美誉度持续提升。学校党委被中组部授予“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河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教职工1933人,其中专任教师1207人,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651人,博士和在读博士643人,占专任教师的53.27%,教师中享受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等近200人次。
学校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其中“产业经济学”为河北省优秀重点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3个本科专业。在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中,学校被纳入一流大学第二层次建设序列,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一级学科被纳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在教育部“双万计划”中,财政学、金融学、贸易经济、法学、新闻学、工商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等8个专业入选了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经济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和舞蹈表演等7个专业入选了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面向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就业工作态势良好,招生、就业率均名列省内前茅。
学校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坚持立德树人,牢固树立教学的中心地位,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取得了丰硕的教育教学成果。学校全面实施学分制,建立了3-6年弹性学制、双学位制、荣誉学位制和专业主辅修制,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科教融合,产教结合,创建了“校企合作,协同建立”人才培养新机制,着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等国家级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30余项,省级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30余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6门。近年来,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0多项。建立了“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大学生科技竞赛支持体系,学生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赛等国家级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奖数量在全省高校名列前茅。学校具有推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研究生教育方面,构建了专、学硕研究生分类培养模式,推行“创新学分”“执(职)业资格证书置换学分”制度。研究生招生机制、培养机制、奖助机制以及导师评聘机制的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果,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不断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逐年提高。
近五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自然基金项目以及教育部项目近80项,其它各类课题1500余项,科研立项成果在数量、质量和层次上逐年稳步提高。学校主动以科研创新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围绕“京津冀一体化”“雄安新区建设”等河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其中近70项成果得到习近平、张高丽等国家领导人和河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其他省部级领导的批示。成立河北省首家智库信息中心,形成学校智库集群式效应,凸显学校在河北省、京津冀地区乃至全国的影响力。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意大利、澳大利亚、韩国等50多个国家的高等院校和其他教育机构长期保持合作与交流关系。学校是承担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工作及孔子学院奖学金培养工作单位之一。我校现有来自35个国家留学生180余人。中东欧国际商务研修学院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与中东欧国家交流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学校与美国芝加哥康考迪亚大学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进展顺利,已涵盖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层面。学校还与韩国又石大学联合开展了博士研究生培养项目。学校在传播中国文化、推广汉语方面成果显著,目前已与加德满都大学、赞比亚大学共同创办了2所“孔子学院”。赞比亚大学孔子学院和尼泊尔加德满都大学孔子学院都曾荣获“先进孔子学院”称号,赞比亚大学孔子学院还被授予“全球示范孔子学院”称号。在第十九届中国国际教育年会上,我校荣获“‘一带一路’国际教育交流奖”。
面向未来,学校党委提出了建设国内知名的高水平财经大学的奋斗目标,绘就了“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注重和九大任务”的发展蓝图。全体师生一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夯基础、强内涵、拓格局、上层次,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综合实力,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而努力奋斗!
院系设置
经济学院、金融学院、财政税务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法学院、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旅游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中东欧国际商务研修学院)、研究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体育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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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会计学 法学 金融学 财政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网络工程
开设专业
资产评估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 审计学 工程管理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软件工程 英语 商务英语 会展经济与管理 旅游管理 酒店管理 动画 绘画 物流管理 统计学 应用统计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贸易经济 金融工程 投资学 保险学 金融科技 税收学 行政管理 劳动与社会保障 土地资源管理 新闻学 网络与新媒体 汉语国际教育 汉语言文学 经济学 数字经济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舞蹈表演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 人工智能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建立起了以奖、贷、助、勤、补为主的完善的资助工作体系,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大学生科研助困、学生大病救助、社会资助、学费补贴等多项经济资助措施。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河北省生源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持“扶贫手册”享受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入学后响应国家号召服义务兵役根据国家政策给予学费补偿。中外合作办学、ISEC项目专业学生在国内就读期间享受上述政策,出国就读期间不再享受上述政策。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指南手册和学校招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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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河北经贸大学2024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河北经贸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基本信息
1.学校全称:河北经贸大学
2.学校标识码:4113011832
3.办学层次:本科,河北省属重点大学
4.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5.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6.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
邮政编码:050061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北经贸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河北经贸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学校的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宣传等招生文件及相关材料,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审议本科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相关事宜。
第五条 河北经贸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六条 河北经贸大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严格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在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各省生源情况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为准。学校无预留普通本科招生计划。
第七条 河北经贸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对文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情况,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结合学校招生专业具体说明如下:
(一)符合《意见》中第一部分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符合《意见》中第二部分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学校不予录取的专业有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
(三)符合《意见》中第二部分,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的专业有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经济、贸易经济、金融学、保险学、投资学、财政学、税收学、资产评估、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物流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第八条 河北经贸大学在调档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制定的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调档和安排专业。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学校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九条 河北经贸大学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对进档且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1.对于实行“专业(类)+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学校的录取原则是: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对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在专业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2.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学校的录取原则是: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投档到各专业组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当考生不能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内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3.对于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不包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学校的录取原则是: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投档到各专业组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不能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4.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学校的录取原则是: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规则:河北经贸大学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以河北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2.录取原则:河北经贸大学艺术类专业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成绩为专业成绩,使用艺术统考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对投档到学校的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在专业成绩上,学校音乐表演专业使用音乐表演类省级统考成绩,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采用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舞蹈表演专业采用舞蹈类省级统考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3.同分情况:如果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其他情况: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得低于1.78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68米。音乐表演专业测试乐器或唱法须与招考方向对应的子科类一致。
第十一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河北经贸大学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nternational Scholarly Exchange Curriculum,简称ISEC项目)包含会计学、金融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个ISEC项目专业,依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优质教学资源池与国外知名高校联合开展学生培养,录取规则同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2.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ISEC项目专业(会计学、金融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部分课程安排为英语教学,建议高考外语科目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报考,其中ISEC项目专业考生的高考外语单科成绩应达到单科总成绩的70%(含70%)以上。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1.学费说明: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招考信息。
2.每学年学费标准如下:
(1)文科类专业
①优势文科专业5060元/学年,包括以下专业: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投资学、保险学、财政学、税收学;
②外国语言文学类4900元/学年;
③其他文科类专业4600元/学年。
(2)理科类专业4900元/学年。
(3)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
(4)ISEC项目专业(会计学、金融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制四年,学费28000元/学年,如赴国(境)外学习,需另支付对接院校的学费(以对接院校的要求为准)。
3.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普通本科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有800元/学年和500元/学年两种;ISEC项目专业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十三条 资助措施
河北经贸大学构建了以奖、贷、助、勤、补为主的学生资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大学生科研助困、学生大病救助、学费补贴等多项资助措施。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河北省生源地农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持“扶贫手册”享受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政策(ISEC项目专业学生除外),具体依据相关文件执行。入学后响应国家号召服义务兵役根据国家政策给予学费补偿。
第十四条 学历和学位
1.普通本科学生:学生在河北经贸大学规定学习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条件的,由河北经贸大学具印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于规定期限内申请学士学位,由河北经贸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的的学士学位证书。
2.ISEC项目专业学生:采取“4+0”(单学位模式)和“2+X”(双学位模式)两种模式。
采取“4+0”模式的学生:学生在河北经贸大学规定学习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条件的,由河北经贸大学具印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于规定期限内申请学士学位,由河北经贸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的的学士学位证书。
采取“2+X”模式的学生:学生在河北经贸大学规定学习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条件的,由河北经贸大学具印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于规定期限内申请学士学位,由河北经贸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的的学士学位证书,满足国外高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同时可获得国外高校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其他
1.河北经贸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河北经贸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凡以河北经贸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已录取考生未经河北经贸大学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有关政策变化,按照国家政策执行。未尽事宜,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河北经贸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
邮政编码:050061
学校网址:https://www.hueb.edu.cn/
招办网址:http://zhaosheng.hueb.edu.cn
招办信箱:jmdxzsb@163.com
咨询电话:0311-8765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