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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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山西农业大学是我国著名的高等农业学府,全国重点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山西省人民政府与农业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高校。
学校具有优良的办学传统。学校始建于1907年,初名私立铭贤学堂,创始人为孔祥熙,后发展为私立铭贤农工专科学校、私立铭贤学院;1951年改私立为公办,成立山西农学院;1979年更名为山西农业大学,列入全国重点院校。在百余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立足山西,面向全国,服务“三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为山西乃至全国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铸就了“崇学事农、艰苦兴校”的办学精神,积淀了“甘于奉献、敬业乐教”的教风,“勤奋学习、注重实践”的学风。
学校具有完整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农学院、动物科技学院、林学院、园艺学院、资源环境学院、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文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研究部)、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体育教学部、软件学院、城乡建设学院、中德学院、信息学院等教学单位。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5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4个,省级优势学科1个,省级特色学科4个;本科专业60个;成人函授本科专业11个,成人函授专科专业6个;主考的自学考试本科专业4个,专科专业5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农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
学校具有雄厚的师资力量。现有教职员工1700余人,其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60余人,省“百人计划”入选者26人,中央联系的高级专家1人,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28人,省教育厅联系的高级专家43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9人,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14人,省“131”人才项目第一层次柔性引进院士10人,第二层次知名学者和学术带头人65人。
学校始终把人才培养放在中心位置。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师德标兵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实验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农科教人才合作培养基地1个;省级教学名师29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省级精品课程16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4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先后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100余项。大学生在全国或山西省大学生英语竞赛、大学生“挑战杯”竞赛、数学建模竞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中屡获奖励;本科生考研率多年保持在30%左右。学校197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1998年获得博士学位授权资格,是山西省最早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资格的高校之一。现有博士生导师63人,硕士生导师300余人,省级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团队3个,省级研究生教育优秀导师8人,省级研究生培养基地1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6个。
学校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现有农业部转基因生物产品成分监督检验测试中心1个,农业部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1个;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教育厅创新基地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省级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5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2人,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首席专家7人、副首席专家5人、岗位专家45人,省“12316”三农服务热线专家44人,省星火科技“12396”科技信息服务专家6人,农科110专家11人,企业科技特派员7人,农村科技特派员137人。改革开放以来,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300余项,其中全国科学大会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奖6项、国家科技发明奖3项、国家自然科学奖1项、国家星火科技奖2项,育成60余个新品种,创造社会经济效益500多亿元。
学校大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服务三农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形成了十大优势和特色研究领域,八大优势和特色科技服务体系。近几年,积极推进“一村一品,一县一业”专项服务行动和“百团大战”专项服务行动,有近百支科技服务团队活跃在生产实践一线,有21个项目列入了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4个项目列入山西省农业技术推广示范行动项目。学校先后与晋城、晋中、运城等市,与泽州、祁县、榆次、盂县等县区签订了特色现代农业科技合作协议;在太谷县建设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园区;与武乡鑫四海、洪洞天泽、太原康培等现代农业企业共建示范园区。通过项目带动,基地示范,打造了高叶酸小米、优质石磨面粉、晋香黑猪肉、钙果蜜饯、钙果酒、孢子粉、壶瓶枣、贵妃鸡蛋、蜂王浆冻干粉胶囊等近百个特色产品。学校是山西省农民教育和农村干部培训的重要基地。改革开放以来累计培训涉农管理干部、技术人员、企业家等300万人次。近年来通过山西省“分类送学”、“阳光工程”等项目,提高了培训工作的组织化、规模化水平。
学校积极推进对外合作交流。与美国欧柏林大学有长达百余年的合作历史。与德国安哈尔特应用科技大学合作培养本科生,累计派出1100余名学生。与台湾朝阳科技大学、波兰热舒夫信息科技与管理大学等学校开展交换生项目。与美国、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爱尔兰、新西兰等十余个国家的高校开展合作交流。改革开放以来,先后有400余位外国专家、教师来校讲学、授课;学校先后派出200多人次出国学习进修。
学校享有花园式学府盛誉。校园建设古今交融,中西合璧,园中有园,文明和谐,是读书治学的圣地,修身养德的圣地。校园占地面积2240亩,毗邻同蒲铁路、大西高铁、108国道、太太公路、太长高速、龙城高速,到太原市区、武宿机场均在1小时车程内。“山西铭贤学校旧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完整保存了清代至民国时期的建筑群,是山西省近代教育史、农业发展史、中西文化教育交流史的鲜活史料。学校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校园绿化面积达50万平方米,主校区绿化覆盖率达85%以上,草坪面积14万平方米,绿篱1.1万平米,乔灌木3万余株,绿化树种420余种,百年以上古稀树木有100余株,名贵、稀有树种50余种。学校教育资源雄厚,有纸质藏书140余万册,纸质期刊500余册,电子期刊2万余种,仪器设备总值2亿余元,为师生员工的学习、生活及开展学术文化交流活动提供了良好保障。
学校优秀校友灿若星河。建校以来培养了10万余名各类人才,分布在大江南北,各行各业。学校培养了一大批优秀党政干部,如谭绍文、张树德、高克亭、罗钰如、李清、张维琛、郝德青、赵振鑫、冯芝茂、郑社奎、金银焕等;培养了一大批科学家,如郑哲敏、王志均、席承藩、郭承基、朱尊权、庄文颖、高福等院士,全国著名大豆育种专家王绶、养猪专家张龙志、养羊专家吕效吾、养牛专家冀一伦、中国农业科学院副院长王韧等。近年来,在学校大力倡导扶持下,涌现出了以“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江利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马红军为代表的一大批勇立时代潮头的创业就业典型。
山西农业大学历经百年沧桑,欣逢科教兴农、人才强国的难得机遇,肩负着为现代农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崭新使命,在建设地方农业院校先进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道路上阔步前进。
院系设置
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动物科学学院、动物医学学院、草业学院、林学院、资源环境学院、园艺学院、农业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农业经济管理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软件学院、城乡建设学院、基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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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园艺 动物医学 农学 植物保护 农学(功能农业方向) 园艺(花卉与景观设计方向) 农业资源与环境 园艺(卓越人才实验班)(花卉与景观设计方向) 园艺(药茶方向) 农学(卓越人才实验班) 植物保护(卓越人才实验班)
开设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 草业科学 林学 园林 动物科学 种子科学与工程 动植物检疫(植物检疫方向) 物流管理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应用化学 风景园林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生态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土地资源管理 环境科学 地理信息科学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农业电气化 车辆工程 农林经济管理(卓越人才实验班) 市场营销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 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 生物信息学 中药资源与开发 英语 信息与计算科学 行政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法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物联网工程 农业水利工程 土木工程 城乡规划 软件工程 数字媒体艺术 智能科学与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智慧农业 兽医公共卫生 食用菌科学与工程 农业智能装备工程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卓越人才实验班) 林学(森林康养方向) 农村区域发展 食品营养与健康 乡村治理 机器人工程 动物科学(本硕统筹培养) 生物科学(卓越人才实验班) 食品科学与工程(卓越人才实验班) 农林经济管理 生物农药科学与工程 经济动物学 动植物检疫 食品质量与安全(卓越人才实验班) 土地整治工程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持录取通知书与当地教育部门取得联系,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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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山西农业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西农业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113
第七条 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铭贤南路1号 邮政编码030801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二条 山西农业大学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要事宜。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成立招生办公室、录取监督办公室等具体工作机构,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作为成员参加,对招生工作程序和录取的公平公正性进行监督。
山西农业大学的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张强签发。
第十三条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和招生咨询工作,录取监督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对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考生申诉等相关事宜。
第四章 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我校外语公共课开设英语、日语、俄语和法语。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新业态发展设置的新设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所属学科门类的专业体检要求执行。入学后要进行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考生做退学处理。
第十七条 各专业(类)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五章 招生计划分配及使用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九条 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二十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分配专业招生计划,促进专业教育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十一条 招生计划分配方法:在征求学院建议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上一年度的招生基数、计划完成率、学生报到率、年度学生就业率以及社会需求等方面的情况,由学校统筹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二十二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年度本科计划招生总数的1%。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同分排位原则,按其规定执行;若未规定同分排位原则,文史类按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对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分别以该省(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录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高考加分或降分录取,同意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六条 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使用各省(市、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有关省(市、区)相应科类和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在山西省相关市(县、区)开展公费农科生招生,招生计划以当年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公布为准。公费农科生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招生计划所在县生源;如所在县生源不足时,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招生计划所在地区(市)考生;如招生计划所在地区(市)考生仍不能满足录取,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在全省范围内调剂。学生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则视为所有招生区域内所有专业间均可调剂。
录取时生源所在县(区)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预录取考生必须与定向就业地区(市)签订《公费农科生教育协议》后方可被正式录取。公费农科生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
第二十八条 拔尖创新人才试点实行单独编班,动态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本硕统筹培养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卓越人才培养实验班以学校优势和特色学科专业为依托,以优质教育资源为保障,注重学生个性化培养,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山西农业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进行招生,其中农学专业中包含农学和农学(功能农业方向)两个专业(方向);园艺专业中包含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两个专业。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按照《山西农业大学大类招生与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分流到专业大类内相应专业继续学习。
第二十九条 学校动物医学专业、兽医公共卫生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
第三十条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必须能够熟练运用汉语开展文化课程的学习与考试。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批准的标准。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其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三条 根据国家和山西省国际教育交流的相关政策,学校与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夏威夷大学,加拿大滑铁卢大学,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新英格兰大学,新西兰梅西大学、林肯大学等知名高校开展联合培养项目,符合条件的在校优秀本科生可申请到国外大学学习交流。
第三十四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持录取通知书与当地教育部门取得联系,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五条 招生录取结果可由当地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也可登陆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网查询。
学校网址:http://www.sxau.edu.cn
电子邮箱:zb@sxau.edu.cn
咨询电话:0354-6288909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