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赣南师范大学位于江西南部、京九线上享有“南国宋城、客家摇篮、红色故都、生态家园、稀土王国、世界钨都、脐橙之乡”等美誉的赣州市,是一所校园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学科门类较全、办学特色鲜明、综合实力较强、发展前景良好的省属本科高校。
学校创办于1958年6月,时为赣南师范专科学校。1984年升格为赣南师范学院。200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6年3月1日,教育部批复同意学校更名为赣南师范大学。办学58年来,学校坚持立足红土地办学、用苏区精神育人、为苏区振兴服务、做苏区精神传人,为国家培养输送了10万余名合格毕业生,赢得了“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美誉,涌现了一大批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等优秀人才。
学校设有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脐橙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地理与规划学院、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9个教学学院,面向全国29个省(市、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8800余人,其中研究生1000余人。
学校学科齐全,涵盖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农学等10个学科门类。有16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社会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中国史为省级重点一级学科。有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世界史、数学、化学等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6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教育硕士、会计硕士、艺术硕士和工程硕士(农业工程)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艺术硕士涵盖音乐、舞蹈、美术、艺术设计、广播电视、戏曲等6个领域,形成了以教师教育和文理学科为特色,文理管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始终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007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地方高校文化育人体系的构建与实践——以苏区精神和客家文化培养扎根基层人才》《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不同家庭文化背景学生融合教育实践》2个项目分别荣获2014年度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基于地域优势文化和双主体协同的扎根基层教育硕士培养体系的构建与实践》荣获2015年首届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在近两届江西省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荣获6项一等奖。现有69个本科专业,其中,化学、历史学2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历史学为国家“本科教学工程”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教师专业发展、中央苏区史2门课程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建有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另有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教育体制改革示范项目1个、特色专业7个、品牌专业14个、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4个、专业综合改革项目6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教学团队5个、优质课程17门、精品课程9门、精品资源共享课15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7门,以及省级示范性硕士点2个、研究生创新基地3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个、研究生优质课程4门。
学校建有黄金校区、章贡校区、白塔校区(大学科技园)3个校区,占地22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80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8亿余元,图书馆藏书220余万册,校园信息化水平较高。建有一所附属中学(省重点)、210个教学实践、实习基地。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近1100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80余人,近四分之一的专任教师为博士。近年来,学校培育、引进了一批在国内相关学科领域取得较大贡献、享有较高声誉的学术领军人才,现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人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江西省“井冈学者”特聘教授、“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等19人;江西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江西省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江西省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专家、江西省高校教学名师、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等100余人,有一批教师获评“全球孔子学院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最美青年科技工作者”等殊荣,形成了一支师德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学校坚持以质取胜,致力推进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不断完善“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元互动对接的教育教学体系,学生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不断提升。近五年,在校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活动有4300余人次获奖。其中,荣获伦敦残奥会金牌、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中国戏剧梅花奖、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特等奖、全国高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一等奖等国家级竞赛特等奖、一等奖190余人次;连续5年应邀参演“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校园文艺会演;在硕士研究生、教师、公务员、“村官”等各类考试中考取率逐年大幅攀升;毕业生就业率、新生第一志愿录取率多年保持较好水平。
学校建有16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包括国家脐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和3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近5年,学校承担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880余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科基金立项总数与经费总额在全国师范院校中名列前茅,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36项。曾获2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奖二等奖、2项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1项国防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教育部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农业部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二等奖。以第一完成单位荣获1项2013年度江西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牵头完成的1项成果被省政府推荐参评201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首次以江西省为第一完成单位在美国《Science》发表学术论文。先后制订1项国家标准《脐橙》、13项《赣南脐橙》系列地方标准。学校《学报》多次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
学校紧密结合江西特别是赣州的资源优势和发展需求,培育了以满足地方基层教育事业为主导的教育学科集群、以促进地方产业发展为主导的化学化工与生物技术学科集群、以服务地方文化建设和社会进步为主导的历史人文学科集群,在此基础上凝练形成了三个方面的办学特色:一是高举师范大旗,全力打造服务基础教育“三个中心”,即赣南及周边地区的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中心、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和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服务中心。二是紧扣地域资源和社会需求,打造了以“五个一”为代表的学科科研特色(一面旗——中央苏区研究,一棵树——脐橙工程技术研究,一家人——客家文化研究,一抔土——稀土镁合金功能材料研究,一条虫——血吸虫病防治新技术研究)。三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挖掘苏区精神和客家文化两种育人资源,培育形成了赣师人特有的“精气神”文化,构建了独具特色的地方高校文化育人体系,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美国、日本、俄罗斯、法国等10余个国家的有关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举办了我国在西非设立的首个孔子学院——塞拉利昂大学孔子学院。
学校形成了“崇德、尚学、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目前,全校上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和江西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伟大的苏区精神和赣师人特有的“精气神”,深入实施品牌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四大战略,大力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全面提升办学治校水平和综合实力,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区域领先、省内前列、全国同类院校知名的有特色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为赣南苏区振兴、江西绿色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院系设置
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脐橙学院)、地理与环境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国家工业(家具)设计中心、家居现代产业学院】、体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脐橙现代产业学院
-
国家特色专业
历史学(师范) 化学(师范)
开设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应用化学 汉语言文学(师范)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社会学 社会工作 旅游管理 英语(师范) 日语 翻译 商务英语 国际经济与贸易 市场营销 会计学 金融学 人力资源管理 教育学(师范) 学前教育(师范) 小学教育(师范) 应用心理学(师范) 法学 地理科学(师范)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新闻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应用统计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物理学(师范)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材料化学 地理信息科学 环境科学 教育技术学(师范) 生物科学(师范) 园艺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师范) 音乐学(师范) 舞蹈学 美术学(师范) 动画 视觉传达设计 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 体育教育 智慧农业 区块链工程 数字媒体艺术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赣南师范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赣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赣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赣南师范大学,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注册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师大南路1号。
第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赣南师范大学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赣南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同时达到两校毕业要求者,颁发赣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俄罗斯奔萨国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构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组长由校长担任。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赣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zs.gnnu.edu.cn/)发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江西省教育厅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汇总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对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计入投档成绩总分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
(1)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考生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文科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理工类依次按考生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理科综合成绩排序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2.艺术类专业:
(1)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美术学、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参照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3)若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3.体育教育专业: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4.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遵照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 按《赣南师范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5.专升本招生按《赣南师范大学2024年专升本招生简章》执行。
6.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更改专业。入学后第一学期结束时,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第十二条 外语要求:
(1)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江西省报考我校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15分。
(2)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对英语要求较高,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3)学校大学外语课程开设大学英语、大学日语,不开设其它语种课程。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如有变动,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
本科学费:文科(文、史、哲)类4010元/学年;文科(经、管、法、外)类4270元/学年;理工(Ⅰ)类4530元/学年;理工(Ⅱ)类、体育类4790元/学年;艺术类8800元/学年;农林类3750元/学年。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22000元/学年,在俄罗斯学习阶段的学费由奔萨国立大学按海外学生学费标准收取。
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条件,每年800元或1000元。
第十六条 学校已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并举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十七条 赣南师范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赣南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赣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咨询、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797-8393638(兼传真)
监督举报电话:0797-8393623
举报邮箱: gnsfdxjw@gnnu.edu.cn
第十九条 本招生章程由赣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