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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河南,是中华民族的主要发祥地之一,是华夏民族始祖、人文初祖黄帝的故里,是医圣张仲景的故乡。自古以来,中原医林兴盛,名医大家辈出,中药资源丰富,群众基础深厚,是中医药文化的重要发源地。
河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前身是1955年在开封创办的河南省中医进修学校。学校位于省会郑州,现有4个校区,分别为龙子湖校区、东明路校区、人民路校区、东风路校区,占地面积1594.94亩。建筑面积62.34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97亿元。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高校、教育部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是河南省中医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龙头和中心。
60年来,学校已由单一的中医药学科发展为医、理、管、工、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涵盖本科、研究生(博士、硕士)、留学生、继续教育等多个培养层次和类别的综合性中医药大学。现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康复医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研部等16个院(部)。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海外招生,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1900余人,留学生164人。
学校党委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坚持以高质量党建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先后有14个基层党组织被授予“河南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43人被评为河南省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学校党委被河南省委授予2016年“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1个党支部被教育部评为2018年“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团支部荣获2018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兴校”战略,打造了一支实力雄厚的人才队伍。现有教职工1536人,专任教师1175人。硕士生导师584人,博士生导师80人。有国医大师3人,国家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岐黄学者4人,全国名中医3人,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中原学者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0人;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享受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教师72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21人;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3人,“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中原教学名师”1人,“中原名医”1人,“中原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青年拔尖人才”1人。河南省特聘教授6人,河南省教学名师7人,河南省优秀专家33人; 河南中医事业终身成就奖获得者20人;省名中医31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33人; 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92人;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养对象15人;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9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各级别人才项目获得者119人。先后有20多人次获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师德建设先进个人”等殊荣;140余人次被评为省“优秀教师”、“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和“教育教学先进工作者”。
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全面提升教学水平。现设有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药物制剂、预防医学、制药工程、中药制药、生物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文化产业管理、应用心理学、康复治疗学、中药资源与开发、汉语国际教育、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软件工程、中医儿科学、中医养生学、临床医学、中医康复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学、中医骨伤科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运动康复等32个本科专业和1个应用心理学第二学位专业。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24个,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1个,河南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9个。有4个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7个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国家级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3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0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省级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团队、8个省级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8门省级精品课程、9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7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4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学校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依托仲景故里资源,开办“仲景学术传承班”、“平乐正骨传承班”、“中药传承班”。积极开展仲景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进一步挖掘仲景学术,并使之发扬光大。我校先后完成了《伤寒论》教学片及电影《张仲景》的拍摄,成立了中华中医药学会仲景学术传承与创新共同体、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仲景传承与创新专业委员会、河南省仲景方药现代研究重点实验室、张仲景传承创新中心,编撰完成了600万字、5卷12册的《张仲景学术研究大成》,出版了系列研究专著,建立了目前国内一流的仲景学术研究论文目录数据库;举办了仲景科技文化节、百家论坛、国际和全国学术会议等系列学术活动等,彰显了学校立足河南,突出仲景的办学特色。
高度重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校现有中医学、中药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护理学、医学技术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管理、药学等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03年被教育部批准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单位;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下设3所集教学、医疗、科研为一体的直属附属医院,开放床位5300余张。年门诊量达510万余人次,年收住院病人13万余人次,医疗综合服务水平稳居全国同类医院前列。附属医院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大力加强专科专病建设,有国家级重点专科(专病)35个、省级重点专科23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8个,河南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1个,健康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学校有9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分别为河南中医药大学附属洛阳正骨医院、郑州市中医院、安阳市中医院、开封市中医院、濮阳市中医院、郑州市大肠肛门病医院、洛阳市第一中医院、郑州人民医院、驻马店市中医院,其他教学实习医院55所。医疗联合体建设卓有成效,与143家兄弟医院、医疗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拉大了合作框架。一附院获批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仲景医院。二附院成立“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西区医院”。
学校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现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35个,包括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1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6个,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河南省重点实验室5个,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1个,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3个,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河南省工程实验室3个,河南省众创空间1个,河南省大数据双创基地1个, 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1个,首批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1个,河南省杰出外籍科学家工作室1个;厅局级以上科研平台6个,河南省高校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3个,郑州市重点实验室3个;校级研究所(中心)和研究室60个。学校有实验动物中心,电镜中心公共科研平台2个及医学类、药学类共享平台2个。以科技部国家科技合作基地、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河南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为依托,在仲景方药研究与开发、中医药治疗免疫和过敏性疾病、艾滋病的研究等方面与世界先进科研团队开展了深入的科技合作。加强了对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中医方药的理论和应用研究以及河南地道药材标准化、现代化研究,通过大量的科学研究工作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建校以来我校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荣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66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部级64项;荣获全国教育教学“十三五”规划项目1项,国家首批虚拟教学实验项目1项。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87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省部级科研奖励283项;获得国家授权专利611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299项;主编学术专著(译著)共2466部。发表学术论文44286篇,被SCI、EI、ISTP等收录1896篇;近5年来,学校共承担科研项目1513项,其中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国家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等国家级项目150项,省部级项目346项,厅局级项目1017项,累计承担科研项目计划经费22567.75万元。
学校主办有《中医学报》和《河南中医》两种学术期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均为教育部中国高校优秀期刊、中国高校特色期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中医药优秀期刊、教育部中国高校科技期刊优秀团队,美国乌利希期刊指南收录期刊。《中医学报》还跻身科技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核心学术期刊行列,被中华中医药学会评为优秀编辑部,连续四届被评为河南省自然科学类一级期刊、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学报、并且成为美国化学文摘收录期刊、波兰《哥白尼索引》来源期刊。图书馆各类图书162万册,中外文期刊3383种,中外文数据库113种,馆藏的中医线装古籍文献尤为丰富,收藏量居全国中医药院校前列。
学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近40年,目前紧紧围绕“国际知名、国内一流”工作目标,与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科研与医疗机构、企业等广泛开展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医疗服务、产品研发等多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深入推进了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和中医药国际教育 “一带一路” 倡议的实施,马来西亚仲景学院招生、意大利锡耶那大学的护理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继获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河南)”建设项目获得立项,并顺利通过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绩效评价验收,与国家汉语国际推广少林武术基地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合开展运动康复本科专业教育合作项目开始招生。服务国家外交的援外工作取得显著效果,在国际合作行业的地位逐步提升。中医药医疗外派二十余名骨干医生、教师远赴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等国家进行援非医疗工作,涌现出多名“和谐医疗先进个人”,为河南省赢得了良好声誉。着力推进了中医药沿“一带一路”走出去,积极联系协调省外事服务中心在我校设立“河南省外事侨务服务中心龙子湖办事大厅”,极大便利了我校师生办理出国手续;同时我校也积极探索将国外优势教育资源引进来,高效整合校内外办学资源,合理配置、有力推进国际化发展,形成了显著的特色与优势。来华留学生来源渠道和人数逐年递增,层次不断提高。
学校大力开展校地、校企合作,全方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立“河南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并成功获批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国税局联合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为争取个人和企业捐赠提供了便利条件,开拓了校、政、企多方共同合作的新模式。注册河南省河南中医药大学校友会,为学校十万余名校友搭建了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平台。与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许昌市人民政府、洛阳市人民政府、卢氏县人民政府、洛宁县人民政府、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红日集团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嵩山少林寺等签署合作协议,在卢氏、济源、西峡等地建有14个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承担全省30多个、70余万亩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的技术指导任务,带动了近30万药农致富。被授予“河南省第四轮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是全省高校中唯一获此殊荣的文明单位。
历经60载栉风沐雨、砥砺奋进,学校秉承“厚德博学,承古拓新”校训和“不畏险阻、攻坚克难的精神气概,百折不挠、坚韧图成的精神品格,抢抓机遇、勇于担当的精神追求,和衷共济、众志成城的精神特质”为核心表现的大学精神,孕育并形成了“立德铸魂,德术兼备”育人理念,“以文化人”的校园文化特色更加凸显。为社会培养各类人才10万余名。毕业生中涌现出了一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科学家、名医大家、企业家、管理专家等。教师中涌现出了以 国医大师、“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张磊、首届“河南最美医生”李发枝、“中国好医生”徐立然、 “河南最美教师”朱现民,以及首届“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大学生十大年度人物”和“全国三好学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等为代表的感动中原、唱响全国的优秀大学生先进群体,展示了我校良好的育人成果。
学校积极发挥文化传承创新职能,以传承中医药知识、弘扬中医药文化为己任,以打造中原中医药文化品牌为目标,加大特色校园文化景观建设,拥有河南中医药博物馆、河南中药植物园、人体科学馆、中医源文化展厅、医德馆以及中原文化、中医药文化、药企文化展厅,在满足学校教学科研的同时,面向社会开放,积极向各界宣传、展示中医药文化。近年来接待省内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中小学生等中医药爱好者5万余人。2015年6月,学校被命名为第一批“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同年9月获批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成为全国第一家以高校名义获此殊荣的单位。2019年6月,成功获批“河南省中小学社会实践教育基地”。
全面提升综合办学实力,教育质量不断提高。近年来,中央、省、市等新闻媒体对我校整体发展、教学改革、思想道德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成效和师生先进事迹等进行了广泛报道。学校先后获“全国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医学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中原最具魅力大学”等诸多殊荣,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高校德育评估中均获优秀。顺利通过国家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获批“2019年全省高校网络文化建设试点高校”、“2018年全国中医药院校微信十强”单位。
目前,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全体师生员工同心协力,不断进取,正以饱满的激情和昂扬的斗志,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改革创新,按照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要求,突出中医、中原、仲景特色,以调结构为保障,以抓内涵促发展,以突出特色为优势,以求突破为工作重点,全面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为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而努力奋斗!
院系设置
中医学院(仲景学院)、药学院(中药制药技术与装备行业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智慧康养护理行业学院)、康复医学院、管理学院、外语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智能医疗行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健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医药科学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管理科大联合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儿科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伤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第五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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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中药学 中医学 针灸推拿学 中西医临床医学
开设专业
中医儿科学 中医养生学 中医康复学 中医骨伤科学 预防医学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药物制剂 药学 护理学(民族传统体育与保健英语方向) 护理学 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 应用心理学 英语 汉语国际教育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市场营销 制药工程 医学影像技术 医学检验技术 康复治疗学 康复物理治疗 医学实验技术 智能医学工程 中西医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健康服务与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运动康复 医学信息工程
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开辟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的奖励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生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等,可充分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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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河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注册地址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河南中医药大学,国标代码10471。
河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并有留学生、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资格的普通本科公办高等学校,是全国建校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学校位于省会郑州,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高校、教育部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高校、教育部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河南省“双一流”创建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单位,是河南省中医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龙头和中心。
第六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医、理、管、工、文、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高等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招专科生(单独考试招生)。办学形式以全日制在校生为主。现有36个本科专业;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成立了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八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为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制定本校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一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备案。学校招生就业处同时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安排少量预留计划,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主要用于录取调档比例大于100%时符合录取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
第十三条 2024年,学校本科面向河南、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江苏、浙江、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广东、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安徽、重庆、海南、广西、云南、四川、贵州、陕西、山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西藏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录取。在河南省内参加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和本科二批等批次招生。
第十四条 河南中医药大学管理科大联合学院,由中国河南中医药大学和马来西亚管理与科学大学联合创办,是教育部和河南省政府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024年招生专业为药学(中外合作办学)、制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学制四年,办学地点为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
第十五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招生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志愿填报即可。
学校按大类招生的有中药学类(包含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中药制药、生物工程、中药资源与开发等专业)、公共管理类(包含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健康服务与管理、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等专业)、计算机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医学信息工程等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包含英语、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
学校构建书院与学院双轨协同育人模式,大类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实行大类培养和书院制管理,并于第一学年末根据学业成绩排名按专业比例进行分流。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七条 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我校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先按分数高低排序,再按其专业志愿检索分档,分配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进档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九条 按大类招生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中的英语专业,在第一学年末专业分流时,只接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河南中医药大学管理科大联合学院的药学(中外合作办学)、制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条 退档原则:以下情况学校可予以退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所报考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分数低于所有专业均无法满足者;不符合专业要求条件者;高考诚信档案有不良记录者。
第二十一条 体检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录取期间,根据高考体检表无法确定身体状况的考生,学校组织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在高考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做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我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三条 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在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经河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批准,2024年学费收费标准为:
普通本科:医学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和6000元/生∙学年(详见学校招生网),文史类专业:44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专业:5000元/生∙学年。
大类招生的中药学类专业,在专业分流前学费按照5500元/生∙学年标准执行,专业分流后到制药工程、生物工程专业的学生学费按照5000元/生∙学年标准执行,并退还专业分流前学费差额部分;专业分流后到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制药、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的学生学费标准不变。
第二批本科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办专业:护理学(民族传统体育与保健英语方向)、运动康复:12000元/生∙学年;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与意大利锡耶纳大学合作)、医学影像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与意大利基耶地-佩斯卡拉大学合作):18000元/生∙学年。
河南中医药大学管理科大联合学院(河南中医药大学和马来西亚管理与科学大学共同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药学、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暂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
龙子湖校区为六人间800元/生∙学年、四人间1000元/生∙学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新生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我校是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院校之一,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可获得8000元国家奖学金,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获得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另外我校设立了新生入学奖学金;设立了在校学生综合奖学金,根据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对约10%优秀学生予以2000元的奖励。
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每年有20%左右的学生可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16000元以内的国家助学贷款;20%左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获得平均3300元的国家助学金;学校还通过绿色通道、减免学费、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措施对特别困难学生提供帮助。此外,学校还积极采取措施,争取社会各界的捐助与支持,设立相应的奖励或资助基金。学校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我校落实服兵役学费资助政策: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合格后颁发河南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符合条件、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申请修读双学位专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双学位专业学位证书。
河南中医药大学管理科大联合学院学生,符合马来西亚管理与科学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同时颁发马来西亚管理与科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及地址:
学校招生网址:https://ptzs.hactcm.edu.cn/
招生专用邮箱:zszy@hactcm.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71-86667366(学校招生就业处)
纪检监督电话:0371-65575590(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河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45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