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西华大学始建于1960年,时名四川农业机械学院,是国家为实现农业机械化在当时全国7个大区分别布点所建立的农业机械本科院校之一,1972年更名为成都农业机械学院,1978年被四川省政府列为省属重点大学,1983年更名为四川工业学院。2003年,四川工业学院与成都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西华大学,2008年四川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并入。
学校现有校本部、彭州校区、成都市人南校区三个校区。校园面积近3000亩。校本部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都,毗邻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区,西依望丛帝乡、扬雄故里,岷江水自都江堰而下从校园蜿蜒流过。校园环境大气优雅,植被葱郁,景色宜人,具有得天独厚的人文自然环境,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学校教务管理、党政办公、图书馆文献信息、后勤服务等均实现网络化,校园网为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营造了良好的数字环境。图书馆面积4万余平方米,藏书及电子文献总量370余万册,是川内收藏《中华再造善本》的4所高校之一。
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学校现有22个学院,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12个工程硕士领域,1个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83个本科专业,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4万人,研究生2000余人。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并招收乒乓球、健美操、跆拳道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和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具有面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学校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830余名,其中中组部“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四川省“千人计划”引进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各类专家近百人,聘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外著名专家担任学校特聘教授。
学校以“求是、明德、卓越”为校训,传承“知难而进,自强不息”的优良办学传统,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思路,以培养“具有高尚的人格素养、强烈的责任意识、扎实的实际能力、奋进的改革精神的优秀人才”为目标和根本任务,激励追求学术卓越,坚持内涵发展,提倡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并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具有西华大学特色的校园文化和学术精神。
学校高度重视、全面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励基金,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和大学科技园,提供专门场地和充足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加强一、二课堂互动,充分发挥“易班网络互动社区”第三课堂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实干、创新精神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近年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近三年,我校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国内外重大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299项,省级奖559项;在大学生体育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团体冠军26个,个人冠军13人次。获得“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际特等奖提名奖(Finalist)、首届全国大学生网络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首届全国高校“校园好声音”大赛冠军、世界青少年合唱节民族歌曲金奖、世界啦啦操锦标赛爵士组第3名,乒乓球高水平运动员朱雨玲获苏州世乒赛女双冠军、赖佳新获第28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乒乓球男团冠军。
学校拥有国家级和省级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省级卓越人才培养专业,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试验区、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以及国家级和省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省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学校还拥有四川省“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和省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学科、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哲社重点研究基地,以及省区域与国别重点研究基地、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和省行业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坚持科研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近五年承担或参与了500余项国家重大专项、“973”、“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和部省级重点科研课题,与地方政府和企业合作了大量横向课题;获得国家、部省级科技进步奖和各类成果奖。学校以“能源与动力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为特色优势学科,重点发展与建设以“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加工以及文化创意产业”为特色的大学科技园,开展汽车工程、流体机械、农业机械及智能机器人、食品加工、新材料、信息技术等领域的成果转化,积极与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小民营企业、地方政府紧密合作,成果转化及项目合作产生了巨大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学校重视对外开放,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德国、法国、比利时、奥地利、意大利、瑞典、捷克、日本、韩国、泰国的近百所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广泛开展学生交流、教师交流、学术及科研合作。
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以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华明、美国发明家科学院院士任志锋、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首席专家石清华、希望集团与东方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何显富等校友为代表的各类人才20万余名,已经成为国家及四川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才和智力支持的重要基地。学校正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努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办出学科特色,把学校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省属综合性大学。
院系设置
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体育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信息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大健康管理、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
国家特色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车辆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开设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车辆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汽车服务工程 新能源汽车工程 增材制造工程 风景园林 建筑学 电子商务 人力资源管理 财务管理 会计学 工商管理 文化产业管理 应用物理学 学前教育 日语 英语 翻译 物流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纳米材料与技术 化学 经济学 思想政治教育 数学与应用数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物联网工程 信息安全 智能科学与技术 交通运输 交通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 生物工程 工业工程 制药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 汉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产品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与科技 动画 美术学 音乐学 舞蹈表演 社会工作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能源与动力工程 自动化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类(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类(通信工程) 信息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法学 知识产权 健康服务与管理 体育教育 网络与新媒体 工程管理 工程造价 应急管理 飞行器动力工程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 金融科技 心理学 应急技术与管理 消防工程
奖、助、贷措施:学校制定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协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向生源地(国家)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西华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华大学,英文译名:XIHUA UNIVERSITY。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地址:郫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土桥金周路999号);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1号);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南大街276号)。
第三条 学校始建于1960年,是四川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支持高校、四川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四川省首批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秉持“求是、明德、卓越”的校训,传承“知难而进、自强不息”的优良办学传统,以内涵提升为核心,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积极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办学声誉卓著。
第四条 学校具有学士、硕士授予权,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自学考试与成人教育。学生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西华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西华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按教育部规定,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本科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指导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七条 学校在招生与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科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九条 根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投档比例原则为1:1。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各省(区、市)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按专业和专业大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完成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照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依据。
第十四条 学校对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考生专业志愿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优先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考生志愿相近专业,若相近专业已录取满额,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额的其它专业;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同分考生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各省(区、市)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区、市)的排序规则,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四川省体育教育考生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省控线上50分。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确定先后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舞蹈表演、体育教育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第十九条 建筑类专业学制为5年;英语专业、翻译专业限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限招收日语或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校后本科教学主要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教学。
第二十条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校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提供相应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支持。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的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监督举报电话:028-87729599
第二十八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西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区、市)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招生章程由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西华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8-87720918、028-87720097
西华大学学校网址:http://www.xhu.edu.cn
西华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b.xhu.edu.cn
西华大学招生微信公众号:西华大学本科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