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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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创建于1946年,发轫于抗日战争时期的国立东北大学。抗战初期,东北大学内迁至四川省三台县办学。抗战胜利后,东北大学迁回沈阳,在川北三十六县十盐场及各界有识之士支持下,部分东北大学的川籍师生在三台原校址创建了私立川北农工学院。1949年私立川北农工学院与著名墨学专家伍非百先生创立的西山书院合并组建私立川北大学。1950年学校迁至南充市,与川北文学院合并组建公立川北大学。1952年学校合并川东教育学院(原乡村建设学院)、四川大学和华西大学部分专业组建四川师范学院。1956年学校一分为二,留在南充的部分为南充师范专科学校。1958年学校升格为南充师范学院。1989年学校恢复“四川师范学院”校名。2003年学校更名为“西华师范大学”。经过70余年的发展,学校积淀形成了“勤奋、求实、敬业、创新”的校训,“铸魂励教、陶冶化育”的育人理念,“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的办学理念和“从严治校、严谨治学、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校园精神。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办学条件优良、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成果丰硕的综合性大学,是四川省基础教育教师培养基地、在职教师培训基地、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研究基地,被誉为“读书的好地方、选才的好去处”。
学校是一所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现有75个本科专业,有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学科实力和优势突出,生态学、政治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天文学、中国史等学科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生态学与生态治理学科领域、政治学与社会治理学科群纳入四川省一流学科建设。学校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8个学科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现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重点实验室1个,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拥有省级社会科学高水平研究团队3个,四川省青年科技创新团队3个。建有国家淡水渔业工程技术中心西南分中心、国家林业局竹资源培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熊猫主食竹保育示范基地,四川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四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区域文化研究中心、落下闳研究中心、地方档案与文献研究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体育文化研究基地、巴基斯坦研究中心等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建有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川北历史文化社科普及基地、川东北航空模型科普教育基地、四川省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等科普教育和社会实践基地。拥有四川省组织修复材料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大学科技园和生态研究院、公共政策研究院、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研究院等科技转化与社会服务科研机构。
学校先后汇聚了一大批名师大家。著名墨学专家伍非百,著名古代文学专家郑临川、周虚白、傅平骧,哲学专家李耀仙,国际公认大熊猫生态生物学研究的奠基人胡锦矗等为代表的一大批知名专家学者为学校发展积淀了浓厚的学术底蕴。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5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10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1600余人。现有国家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四川省“千人计划”、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四川省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等各级各类优秀人才98人;有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四川省教学名师6人;特聘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33000余人。“十二五”以来,承担国家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398项、省级672项:其中有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1项、国家级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计划1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项、国家级“十二五”“十三五”规划教材各1部、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92项;教育部产学合作育人项目60项,获得国家级、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77项,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70余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近30万,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勤奋工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十二五”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542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代南部县衙档案整理与研究”、“5-11世纪中国文学写本整理、编年与综合研究”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项目202项,省部级项目307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17871篇,其中SCI收录论文814篇(52篇论文入选ESI高被引数据库,多篇论文入选ESI“热点论文榜”),CSSCI、CSCD来源期刊论文1131篇;出版学术专著297部,2项科研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农业部中华农业科技奖二等奖1项(合作),四川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其中1项为合作)、三等奖3项,贵州省科技成果转化一等奖1项(合作);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荣誉奖2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其中1项为合作)、三等奖38项(其中1项为合作);国家发明专利43项,实用新型专利69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注重校地、校企、校校合作,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和科技创新服务。先后与南充、绵阳、德阳、巴中、阿坝等地市州签署校地合作协议;与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商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签署校企合作协议;与法国兰斯大学、丹麦VIA大学等签署校校合作协议;组建“西华师范大学附属巴中实验中学”“西华师范大学德阳附属中学”;与中国大熊猫研究中心和四川省大熊猫生态与文化建设促进会,卧龙、蜂桶寨、唐家河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签署了合作协议。发挥学科优势,与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等研究机构搭建技术研发平台,多次牵头承担了国家林业局大熊猫全国调查研究项目;与地方政府就基层治理、川陕苏区党史研究与宣传、清代南部县衙档案整理与研究、地方立法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投资建设了唯一一所由高校参与建设的50BiN中国节点望远镜,建立了与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紫金山天文台等天文学研究机构的科研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丹麦、日本、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展双向学术交流、教师互派访学、学生交流等项目。近年来,学校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等各类项目选派师生分赴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新加坡等多个国家或地区攻读学位、访学或开展科研合作,形成了对外交流合作的良好局面。学校重点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招收语言生和学历留学生,近两年累计招收来自美国、尼泊尔、老挝、巴基斯坦、南非、科特迪瓦、几内亚等17个国家留学生来校学习,来华留学生教育初具规模。
学校环境优美,教学基础设施完善、功能配套齐全。学校建有北湖、华凤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6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绿化面积70余万平方米,运动场地面积10余万平方米。图书馆是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现有纸质图书300余万册,电子图书220余万册,中外文数据库63个,珍藏古籍5600余种、74000余册,图书馆向社会免费开放阅读。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投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治蜀兴川的生动实践,不断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扎实推进一流本科建设,打造一流学科,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实现人才培养质量更优、科技创新能力更强、开放办学水平更高、教师教育特色更加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目标而努力奋斗。
院系设置
地理科学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法学院、管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教育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美术学院、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与信息学院、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院、物理与天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音乐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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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教育学(师范) 汉语言文学(师范)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生物科学(师范) 地理科学(师范)
开设专业
心理学(师范) 教育学(师范) 教育技术学(师范) 小学教育(师范) 学前教育(师范) 科学教育(师范) 汉语言文学(师范)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秘书学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行政管理(师范) 劳动与社会保障 土地资源管理 政治学与行政学(师范) 历史学(师范) 文物与博物馆学 英语(师范) 商务英语 日语 翻译 工商管理 会计学 市场营销 人力资源管理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信息与计算科学 统计学 人工智能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物理学(师范) 天文学 材料物理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 化学(师范) 应用化学 生物科学(师范) 生物技术 生态学 园林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 环境生态工程 地理科学(师范)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地理信息科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软件工程 网络空间安全 旅游管理 法学 新闻学 网络与新媒体 播音与主持艺术 戏剧影视文学 音乐学(师范) 舞蹈学 音乐表演 舞蹈表演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美术学(师范) 绘画 中国画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运动训练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体育教育
奖励资助
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
每年评一次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年
每年评一次
学校奖学金
200-500元/人.学期
每学期评一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种类及标准:
国家助学贷款
最高8000元/人.年
主要在生源地办理
国家助学金
2000-4000元/ 人.年
每年评一次
勤工助学
200元/月.岗
每学期调整一次
新长城助学金
1840元/人.年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校共有“奖、贷、助、补、减”五个方面的贫困生资助途径。
奖——各种形式的奖学金;
贷——协助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助——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补——临时困难补助;
减——视情况减免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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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西华师范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属于公办本科院校。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华师范大学(中文名),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英文名)。
第四条 学校地址:学校位于四川省南充市,现有华凤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和行署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7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各类普通专科、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委员会由学校校领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主任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和分管本科教学工作校领导担任。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本科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高考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招生来源计划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与《西华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十条 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今年本科计划1%,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市、自治区)加分。
第十四条 我校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校大学外语课程以英语、日语为主,建议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各省(市、自治区)未明确同分排序规则,非高考改革省份文史类则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的顺序;理工类则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的顺序;“3+1+2”选考科目省份历史科目则按照语文、历史、数学、外语的顺序;物理科目则按照数学、物理、语文、外语的顺序;“3+3”选考科目省份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依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未录取满额专业依据报考热度由高到低排序,但调配志愿的优先级别低于非调配志愿。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文化和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按照各生源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投档规则执行。
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类)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其中四川省体育学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高于四川省省控线50分(公费师范生除外)],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将作退档处理。
建议报考我校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第十七条 我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的新生,组织专家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我校对内蒙古的进档考生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招生专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及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二十条 若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在今年的招生政策上有特殊的政策,我们将以该省(市、自治区)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一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二条 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和四川省地方优师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具体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达到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西华师范大学。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保送录取运动员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保送录取运动员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五条 我校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四川省地方优师专项、四川省地方属院校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含特殊需求预科)、少数民族预科等其他类型的招生相关事宜,按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奖、助学金。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17-2568373(传真),0817-2568301
学校主页:https://www.cwn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wnu.edu.cn
招生电子邮箱:cwnuzs@cwnu.edu.cn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