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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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齐齐哈尔大学始建于1952年,是黑龙江省西部地区唯一一所省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她坐落在嫩江之滨闻名遐尔的丹顶鹤故乡--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劳动湖畔,占地面积1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享有“环湖大学”的美誉。学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花园式学校”称号,2007年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称号,2008年荣获全省“十佳和谐校园”称号,2009年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和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称号,2015年再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近年来,齐齐哈尔大学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现有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文学与历史文化学院、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农林学院、外国语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体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轻工与纺织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哲学与法学学院、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理学院、教育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22个学院;还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公共外语教研部、图书馆等教学教辅单位。
学校设有83个本科专业,隶属11个学科门类,拥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其中生物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为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化学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法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工商管理、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汉语言文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教育学、美术学、轻化工程、生物工程、生物科学、体育教育、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表演、应用化学、英语、制药工程等17个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21门课程获评省级精品课程;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7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15个教育硕士授权领域,3个体育硕士授权领域,1个会计硕士授权领域)。学校已通过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
学校亚麻加工技术工程研发中心为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表面活性剂与工业助剂实验室为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精细化工实验室和农产品加工实验室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嫩江流域历史文化研究基地为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学校农产品(玉米)加工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大豆精深加工研发中心、亚麻加工技术工程研发中心、通用聚合物复合改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4个中心为省高校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担任黑龙江省玉米深加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单位;精细化工培训中心和粮油食品加工技术培训中心为省级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训中心。学校还拥有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4个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示范基地,并在北京设有研发中心。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现有专任教师151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683人,拥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7%,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83人,聘有外籍教师15人。教师中当选俄罗斯科学院外籍院士的教师1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等国家级、省部级荣誉称号者30余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
学校科学研究工作效果显著。近年来,先后获批各类各级科研课题658项,其中国家级课题44项、省部级课题132项,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0余项,发表在核心刊物和被三大检索系统检索的高水平学术论文逐年递增。
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在校生总数26004人,其中本科生24547人,研究生1246人,留学生211人,另有成人生6423人。
学校拥有先进的教学条件和设施。图书馆藏书271万册,电子图书53万册,中外数据库17个,电子阅览室3个,社科、外文资料等专门阅览室5个;建有网络多媒体教室和现代语言实验室共计134间,每个多媒体教室均具有主播教室功能,网络多媒体教学系统主控室实现了多媒体教室集中管理和控制。拥有省内一流的体育馆、游泳馆、音乐厅和学生文体活动中心。学校定期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有《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社版)、(自然科学版)和《高师理科学刊》3种。
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走以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坚持立足龙江,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学校的生命线;坚持把面向基层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努力把学校建成有特色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综合大学。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学校形成了“秉承艰苦创业、奉献边疆的办学传统,面向基层培养踏实敬业、会学善用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办学特色,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不断深化各项事业的改革、发展和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
学校注重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2006年受教育部指派开展了“高雅艺术进校园”省内巡演活动,2012年校地合作成功打造的大型风情音画《达斡尔人》荣获了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金奖等十一项大奖,入选教育部确定的50个“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展示项目。
学校高度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相继与美国、日本、俄罗斯、韩国等13个国家近70余所院校和相关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开展了校际往来、学术交流和合作办学,并取得了积极成果。被教育部确定为“中俄大学生艺术交流基地”和“来华留学生国家政府奖学金项目”学校。
在60多年的办学实践中,齐齐哈尔大学几代人保持和弘扬了学校的办学特色,辛勤耕耘,为国家培养了16万多名各类高素质人才。他们扎根龙江,遍布祖国各地,以安于基层、吃苦耐劳、踏实敬业、会学善用的美誉在工作岗位上广泛受到好评。
齐齐哈尔大学秉承“养正毓德、精存自生”的校训,正在面向未来,抓住机遇,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建设有特色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综合大学。
院系设置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轻工与纺织学院、生命科学与农林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体育学院、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历史文化学院(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部、音乐与舞蹈学院、哲学与法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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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英语 生物科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英语(师范类) 生物科学(师范类)
开设专业
市场营销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广播电视学 哲学 材料化学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应用化学 土木工程 城乡规划 汉语国际教育 软件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生物工程 制药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财务管理 包装工程 朝鲜语 汉语言文学 工商管理 俄语 应用心理学 通信工程 环境工程 食品科学工程 轻化工程 纺织工程 食品质量与安全 园艺 园林 信息与计算科学 生物技术 机械电子工程 国际经济与贸易 法学 教育技术学 日语 舞蹈编导 地理科学(师范类) 物理学(师范类) 人工智能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林学 运动康复 小学教育 酿酒工程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类) 学前教育(师范类)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教育学(师范类) 美术学(师范类) 绘画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键盘) 服装与服饰设计 音乐学(师范类) 体育教育 化学(师范类) 戏剧影视文学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播音与主持艺术 历史学(师范类) 能源化学工程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物联网工程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相应的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生源地贷款相关证明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通过“绿色通道”妥善入学。学校鼓励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入学后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可通过申请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等解决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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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齐齐哈尔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齐齐哈尔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232,上级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是黑龙江省省属三所综合性大学之一,是全国文明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黑龙江省高教强省(一期)重点建设高校。学校植物性食品加工技术、汉麻(工业大麻)精深加工及检测关键技术2个学科群获批省“双一流”特色学科建设项目。招生专业中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9个;另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5个。学校拥有包括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在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23个,黑龙江省拟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了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区域,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及近几年计划执行、毕业生就业情况,做好专业结构、区域结构调整,科学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八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的1%,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用于调节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事宜,主要安排在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省份使用。教育部对特殊类型招生的计划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同一投档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且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如服从调剂,将其调剂录取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政策执行,考生须满足填报志愿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三)对享有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关投档的规定执行,以考生投档成绩(含同分排位,下同)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四)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的专业志愿次序进行录取,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加数学之和、外语)。
(五)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文件执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投档成绩相同且专业志愿次序也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有明确投档原则的专业,按投档成绩(含同分排位,下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专业以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的专业志愿次序录取,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及顺序(语文、外语、数学)。
(二)对于区分专业课主副项的省份,考生主项应符合相应专业方向要求。
(三)考生所在省份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招生,执行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必须合格。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有明确投档原则的专业,按投档成绩(含同分排位,下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专业以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且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原则录取:同一投档志愿考生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志愿次序进行录取,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及顺序(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二条 录取时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 英语(师范类)、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四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要求按照本年度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实行按类招生的专业,培养和专业分流按照《齐齐哈尔大学按类招生专业培养和分流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核,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入学的新生,坚决予以取消入学资格,报生源地省备案。并积极配合司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学历与学位
第十七条 学生学业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 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情况
第十八条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相应的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生源地贷款相关证明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通过“绿色通道”妥善入学。学校鼓励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入学后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可通过申请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等解决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按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齐齐哈尔大学,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章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大街42号
联系部门:齐齐哈尔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161006
联系电话:(0452)2738190
学校网址:https://www.qqhr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qqhru.edu.cn
电子信箱:qdzs@qqhru.edu.cn
微信公众号:“齐大本科招生”
齐齐哈尔大学
二〇二四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