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考分查询
计划查询
招生章程
沈阳理工大学前身是东北军区军工部工业专门学校,创建于1948年。1960年组建成立沈阳工业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理工大学。2010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签署了共建沈阳理工大学协议。2016年获批“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成为省局共建的国防特色院校。
学校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占地面积114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4.4万平方米。校园建筑气势恢宏,庄重典雅,环境清新宜人。校园内建有局域网,图书馆面积3.9万平方米,纸质藏书131万册。学生文化体育设施齐全,建有标准运动场和大学生文体中心,为大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学校建有东北地区唯一的兵器博物馆,是国家、省级科普教育基地、辽宁省国防教育基地及沈阳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沈阳理工大学已由一所学科单一的军工院校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管、文、经、法、艺相结合,服务辽宁、面向全国,具有鲜明国防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承担着为沈阳军区培养国防生的重任。是教育部批准的招收高水平足球运动队的高等院校之一。
学校设有21个学院(教学部)。现有教职工1697人,其中双聘院士1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389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国家级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及全国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9人。省领军人才、省优秀专家、省特聘教授、省教学名师、省高校优秀科技人才支持计划、省高校杰出青年学者成长计划、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61人,辽宁省创新团队4个。
学校现有各类在校生22602人,其中本科生1714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462人。有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有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47个二级学科点(学科方向),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术等7个学位门类。有7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和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国家863高技术发展计划重点实验室和1个省级重大科技平台。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和培育学科,2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学校设有53个本科专业。2007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示范)专业、改革试点专业及重点支持专业16个。有6个省级教学团队;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上线课13门。2011年我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现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1个。
办学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实施工程教育、突出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为人才培养特色,培养的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受到社会的极大欢迎,毕业生就业率多年来一直位居辽宁省高校前列。建校六十多年来,为国家培养各类专门人才10万余人。
学校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科研机构及技术开发基地及1个市级大学科学园。学校研制开发的条形码、飞锯机、大型螺旋活套等国家级新产品、火炬计划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十一五”以来,学校获得科技总经费9.4亿元,累计科研立项3200余项,其中国家和省部级1200余项。50余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2004年以来学校申请专利数年均超过110项。2004年以来学校承担国家和省级教改立项165项,教改成果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52项。
学校与俄罗斯、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日本、芬兰等12个国家的60多所大学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所属的9个研究所共建了4个设备技术先进的合作实验室。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等国家的大学开展联合办学。与俄罗斯托木斯克国立大学合作举办了孔子学院和国家级普希金俄语中心。是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收院校。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改革创新,强化特色,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全面实施“特色立校、人才强校、开放兴校”三大战略和“教学质量工程、科技创新工程、学科提升工程、师资队伍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程”五大工程。弘扬“爱国奉献、自强不息、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兵工精神,秉承“弘志励学,德才并蓄”的校训,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立足区域经济和国防工业,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国防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
院系设置
研究生院、机械工程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理学院、装备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国际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国防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中俄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
国家特色专业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定向)
开设专业
机械电子工程 机器人工程 车辆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 工商管理 会计学 金融学 应用化学 化学工程与工艺 环境工程 安全工程 英语 俄语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信息与计算科学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装甲车辆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金属材料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 工业设计 动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信息对抗技术 武器发射工程 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 智能车辆工程 智能无人系统技术 智能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定向) 虚拟现实技术 智能制造工程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沈阳理工大学实行“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政策,并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入学设立“绿色通道”。
(1)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资助奖学金”等。
(2)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目前已在全国多个省市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事宜请咨询本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市、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每年评选“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年,二等2750元/年。同时设有临时性助学金,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等方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岗位,让他们通过勤工助学方式,获取一定的报酬。
(4)减免: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对孤儿大学生、因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就读学生实行学费、住宿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毕业生执行国家资助政策进行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5)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先入学,入学后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保障每一位经济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沈阳理工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沈阳理工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32849.2平方米(约合1698.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2平方米;生师比16.2:1;专任教师1149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6.9%;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54.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7349.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107.4元;图书145.5万册,生均图书66.7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3人、4人、5人、6人、7人、8人、10人、11人间。2024级新生入学后,由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
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动态调整招生计划。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完成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协作计划、宏观调控计划任务,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预留计划比例: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上年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数。
预留计划使用原则: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使用。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以下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其他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区)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采用“3+1+2”选考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区),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
(非高考综改革省份)
种类2(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年
学费
(元/年/生)
1
020301K
金融学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经济学
5200
2
050201
英语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文学
4800
3
050202
俄语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文学
4800
4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3-6
理
物理
理学
5200
5
070302
应用化学
4
3-6
理
物理
理学
5200
6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7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8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9
080205
工业设计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10
080207
车辆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11
080213T
智能制造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12
080214T
智能车辆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13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14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15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16
080409T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17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18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19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20
080703
通信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21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4
3-6
理
物理
理学
5200
22
080801
自动化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23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24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25
080903
网络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26
080907T
智能科学与技术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27
080916T
虚拟现实技术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28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29
082102
武器发射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30
082103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31
082104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32
082105
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33
082106
装甲车辆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34
082107
信息对抗技术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35
082108T
智能无人系统技术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36
082502
环境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37
082901
安全工程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200
38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3-6
理
物理
管理学
5200
39
120201K
工商管理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管理学
5200
40
120203K
会计学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管理学
5200
41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艺术学
10000
42
130503
环境设计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艺术学
10000
43
130504
产品设计
4
3-6
文理兼
物理历史兼
艺术学
10000
44
081301H
化学工程与工艺
(中外合作办学)
4
3-6
理
物理
工学
45000
45
080202H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中外合作办学)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0000
46
080901H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中外合作办学)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0000
47
080301H
测控技术与仪器
(中外合作办学)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0000
48
080405H
金属材料工程
(中外合作办学)
4
3-6
理
物理
工学
50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理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理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在每年开学初,按所学专业学年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学年结束时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结算。学生按学分制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原则上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具体按照《沈阳理工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学年学费:见“三、专业设置说明”。
住宿费:800-1200元/年/生。
2.学费、住宿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依据教财[2006]2号和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住宿时间,按月(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学费、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学校建立比较完善的“奖、贷、助、补、减、勤”和“绿色通道”在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保证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兵工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等。
(2)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目前已在全国多个省市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事宜请咨询本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市、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由各级财政部门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4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750元。同时学校设有校助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对因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疾病、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等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视情况给予资助。
(4)减免: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对孤儿大学生实行学费、住宿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5)勤工助学: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等方面为学生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6)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保障每一位经济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1.中波4+0合作办学项目
沈阳理工大学与波兰西里西亚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的“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采用“4+0”办学模式,学制4年。学生在沈阳理工大学学习4年,由波兰西里西亚技术大学提供部分课程教育。在沈阳理工大学完成4年的学习后,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沈阳理工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该专业在本校同批次录取,招生计划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该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中俄4+0合作办学机构
沈阳理工大学与俄罗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的“沈阳理工大学托木斯克理工大学国际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共开设“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金属材料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测控技术与仪器(中外合作办学)”4个专业,采用“4+0”办学模式,学制4年。学生在沈阳理工大学学习4年,由沈阳理工大学和托木斯克理工大学共同授课。
在沈阳理工大学完成4年的学习后,成绩合格者可同时获得沈阳理工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托木斯克理工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托木斯克理工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颁发机械制造专业学士学位证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颁发信息学与计算技术专业学士学位证书、金属材料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颁发材料学与材料工艺专业学士学位证书、测控技术与仪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颁发仪器制造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学生获得托木斯克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不以出国学习时间作为必要条件。
以上专业在本校同批次录取,招生计划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特别提示: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及批次,按照该省(市、区)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及批次,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市、区)及批次,按照该省(市、区)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市、区)级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不含艺术类)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其他省(区、市)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按平行志愿排序分,下同)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在已调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分数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6.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7.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艺术类
按《沈阳理工大学2024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2)辽宁省农村专项计划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24686088、024-31732326
官方网址:http://www.sy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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