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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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吉林财经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建设的学校。
学校起步于1946年7月东北银行总行举办的银行干部训练班,经历了东北银行干部学校、东北银行专门学校、中国人民银行长春银行学校、吉林财贸学院、吉林省财贸学校等几个历史时期,1978年5月恢复吉林财贸学院,1992年5月更名为长春税务学院,2010年3月更名为吉林财经大学。学校曾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一所金融高等学校、国家较早成立的普通本科财经院校之一、国家第一所税务本科大学。
2005年,学校整体搬迁至被誉为“亚洲第一大人工林海”的净月潭畔,校园占地面积108万平方米,校园建设以“自然、典雅、厚重、博大”为理念,现已完成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
学校坚持以学科立校为基础,着力构建“突出优势、扶持新兴、坚实基础”的学科生态体系,形成了以经济学科、管理学科为主体,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特色。学校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六大学科门类;有吉林省“十三五”优势特色高水平学科8个,其中“一流学科A类”1个,“一流学科B类”1个,“优势特色学科A类”1个;“优势特色学科B类”5个;经济学科为“2019年度吉林省高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工商管理、法律、税务、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会计、审计、金融、公共管理、保险、新闻与传播、图书情报等1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学校现有37个本科专业,其中有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特色专业10个,吉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点7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专业A类建设项目7个、B类建设项目3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国家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32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9门;吉林省高校“金课”建设项目7个;省级高校“学科育人示范课程”2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4个。学校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是吉林省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A类高校,是唯一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项目的省属高校;是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示范性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亚泰工商管理学院为“中国十佳MBA商学院”。
学校坚持以人才兴校为重点,在波澜壮阔的办学历程中,精英荟萃,名师云集,著名学者、专家袁孟超、余性元、王思立、胡继纯、宋冬林等先后在校任教。学校现有教职员工910人,其中专任教师613人。专任教师中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撑计划”“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选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会评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财政学、经济学、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长江学者等。有省突贡专家12人、省拔尖人才13人、省教学名师6人、省社会科学研究“十四五”(2021-2025)规划学科专家;吉林省“18条”人才政策B类人才3人,C类人才3人,D类人才25人,E类人才47人。
学校坚持以科研创新为抓手,积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是中宣部重点支持建设的“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有吉林省“2011计划”重大需求协同创新中心1个,吉林省社会科学重点领域研究基地3个,吉林特色新型高校智库2个,吉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7个,吉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2个。学校主办的《当代经济研究》《税务与经济》两个学术期刊均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当代经济研究》还被中宣部确定为重点支持建设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学术期刊,被中国社会科学院评价研究院评定为AMI(2018)核心期刊。近年来,科研成果丰硕,多项科研成果荣获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五届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和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百余篇时政报告受到国家及省市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着力推进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大力开展素质教育,形成了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办学传统,培养了一大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及拔尖创新人才。现有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外国留学生13000余人。多年来,毕业生就业质量保持较高水平,年度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90%以上,在社会上赢得良好口碑,被誉为“银行家的摇篮”“税务系统的黄埔军校”。2013年,学校被评为“2012-2013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坚持国际化办学理念,现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韩国、加拿大、新加坡、法国、白俄罗斯、瑞典、台湾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1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每年开展学者互派、科研合作、国际会议以及学生联合培养等交流活动。1988年,学校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1999年开始与澳大利亚查尔斯特大学合作办学。2013年,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学校作为中国13所高校之一与俄罗斯13所高校共同成立了中国-俄罗斯经济类大学联盟。学校目前为吉林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资格院校、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资格院校。
学校秉承“明德崇实”的校训,坚守“尚学致用、择善鼎新”的精神,发扬“善治、善教、善思”的校风,立足吉林,面向全国,面向税务系统,砥砺拼搏,探索创新,培育英才,服务社会,努力建设在国际有影响、国内知名、省内地位显著、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院系设置
税务学院、会计学院、会计学院 (会计专业硕士教育中心)、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MBA教育中心)、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管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管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现代数字产业学院)、经济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外国语学院、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统计学院、应用数学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研究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外语教研部、体育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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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税收学 工商管理 会计学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经济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 日语
开设专业
金融学 电子商务 财政学 审计学 市场营销 人力资源管理 物流管理 旅游管理 国际商务 经济统计学 统计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新闻学 广告学 保险学 金融工程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行政管理 劳动与社会保障 财务管理 资产评估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金融科技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国际税收 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跨境电子商务 养老服务管理 应用统计学 公共事业管理 数据科学 法学 英语 朝鲜语 金融数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校内设立了临时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路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生活补助、未就业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助、勤工助学岗位补助,以及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金、三好学生奖金、优秀学生干部奖金、十佳大学生奖金等奖助学金项目。此外,学校还设有亚泰励志奖学金、亚泰优秀本科生奖学金、“菁华”助学金、九台农商银行助学金等社会助学金项目,各学院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各类社会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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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吉林财经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2024年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推进校务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吉林财经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财经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吉林财经大学净月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街道中信社区净月大街3699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校各本科专业学费收取标准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元)
经济学
5280
经济统计学
5280
财政学
5280
税收学
5280
国际税收
4800
金融学
5280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26000
金融工程
5280
保险学
5280
金融数学
4800
金融科技
48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5280
法学
5280
英语
5060
日语
5060
朝鲜语
4600
新闻学
6200
广告学
6820
数学与应用数学
5500
统计学
5500
应用统计学
5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4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540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280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4800
工商管理
5280
市场营销
5280
会计学
5280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26000
财务管理
5280
国际商务
5280
人力资源管理
5280
审计学
5280
资产评估
4800
公共事业管理
4800
行政管理
4800
劳动与社会保障
5280
养老服务管理
4800
物流管理
4800
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26000
跨境电子商务
4800
旅游管理
4800
电子商务
5940
数据科学
5000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财经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省政府奖学金等,学校还设立了临时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路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生活补助、未就业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补助、勤工助学岗位补助、校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金、单项奖学金、十佳大学生奖金以及社会助学金等奖助学金项目。
第八条 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并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将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
学校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日语、朝鲜语专业学生入学后按零起点培养。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部分课程全英文授课,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宜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国际税收、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资产评估、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商管理、市场营销、金融科技、金融工程等专业的主干课及公共外语用英语授课,宜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报考,其他语种考生不建议报考。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要求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则按其规定执行。
3.对于实行顺序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区、市),首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当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时,未录满的招生计划可以接收第二院校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的省(区、市),按照该省(区、市)政策录取。
4.对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认可各省(区、市)在其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5.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对于有单独规定的省(区、市),按照其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为止。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招生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学校执行各省(区、市)2024年发布的投档录取规则。
7.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8.对高考投档成绩及报考专业顺序相同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优先录取政策规定的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9.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所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将被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咨询和监督方式
招生网址:http://newzs.jlufe.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
咨询电话:0431-84539100
监督电话:0431-84539030
监督邮箱:jijian@jlufe.edu.cn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吉林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2024年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