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学科专业
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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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
安徽工程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的省属多科性高等院校和安徽省重点建设院校,坐落在国家级开放城市芜湖。学校办学始于1935年由西班牙天主教耶稣会创设的安徽私立内思高级工校,先后经历芜湖电机制造学校(隶属于国家第一机械工业部)、芜湖机械学校、合肥工业大学教学点、安徽机电学院、安徽工程科技学院等办学阶段,2010年更名为安徽工程大学。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
目前,学校占地面积1500余亩,校舍建筑总面积50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8亿元。图书馆馆藏图书150余万册。现有教职工近1300人,其中专任教师近100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5%。学校聘请一批包括中科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在内的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引进“长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担任学科领军人才,50余人被选拔为安徽省教学名师、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形成了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的教学科研队伍。
学校现有学科涵盖工、理、文、管、经、法、艺等门类;设有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等14个教学院部。本科生培养方面,有6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11个,国家级、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4个,国家级、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2个;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研究生培养方面,有10个一级学科和4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有省级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学校有控制科学与工程省级重大建设学科,以及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纺织工程、发酵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艺术学等6个省级重点学科;有国家级纺织行业创新服务中心、“设计艺术研究中心”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皖江高端装备制造协同创新中心等15个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学校分析与测试中心具有省级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安徽工程大学学报》被美国《化学文摘》和俄罗斯《文摘杂志》选作收录源期刊。
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与和谐兴校”的办学理念和“诚实做人、踏实做事、扎实做学问”的育人理念,坚持走深度融合地方经济建设,产学研用相结合,积极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学校是2014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2009年被评为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连续8年获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表彰,其中近5年连续为标兵单位。
学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近年来,承担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80项,科技部、教育部等部委科研项目30余项,省级科研项目400余项;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40余项。学校与美、英、法、德、韩、泰等国和台湾地区的20余所知名大学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积极开展合作办学、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等活动。
学校正向着“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的建设目标奋进。
院系设置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集成电路学院)、纺织服装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设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数理与金融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建筑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机器人现代产业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奇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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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特色专业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开设专业
生物工程 生物制药 应用化学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车辆工程 智能制造工程 工业设计 新能源汽车工程 测控技术与仪器 材料科学与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机器人工程 智能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物联网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区块链工程 交通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通信工程 人工智能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与美国底特律大学合作,3+2培养模式) 纺织工程 服装设计与工程 服装与服饰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工艺美术 表演(服装表演方向) 表演(体育艺术表演方向) 动画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物流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土木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建筑学 行政管理 法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环境工程 金融工程 统计学 英语 广告学 电子商务及法律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学生资助
⑴国家级奖学金:根据国家下拨的指标评定。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⑵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按比例评定,特等奖2200元/年/人,一等奖900元/年/人,二等奖600元/年/人,三等奖400元/年/人, 学习进步奖300元/年/人。
⑶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人民币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学校支付。
⑷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经费,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每月根据其工作情况支付勤工助学报酬。
⑸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助学金4000元/年/人。根据核定指标和条件评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困难程度设 4000、3000、2000元/年/人三个等级。
⑹困难补助:学校设立学生困难补助专项经费,给予临时性、突发性灾害造成意外困难的学生适当补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⑺学费减免:孤儿一律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如家庭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以申请学费减免。
⑻企业奖助学金:由用人单位、校友企业等出资设立,按捐赠人意愿评定。如:安徽合力奖学金、“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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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录取批次 最低分 最低分位次 -
招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年份:20242023202220212020201920182017考生类别:文科/首选历史理科/首选物理新高考
招生年份 专业名称 大学学制 批次 计划招生人数 学费 安徽工程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程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校本部: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8号
国际工程师学院校区: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赤铸山东路100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以院校专业组为填报单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调剂,不设专业级差。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录取时采用各省高考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实行排序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中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加分)再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排序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进校时应与我校签订承诺出国学习的相关协议,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国,按协议执行,详见《安徽工程大学2024年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
4.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英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其它语种考生进校后以英语或日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安徽工程大学,其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应符合安徽工程大学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本科招生网(https://zsb.ahpu.edu.cn/)。
六、颁发证书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由安徽工程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安徽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工程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七、学费标准
按省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3-2871043
学校网址:https://www.ahp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b.ahpu.edu.cn/
邮政编码:241000
九、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其他须知
1.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生资助
⑴国家级奖学金:根据国家下拨的指标评定。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⑵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习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按比例评定,特等奖2200元/年/人,一等奖900元/年/人,二等奖600元/年/人,三等奖400元/年/人,学习进步奖300元/年/人。
⑶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人民币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政府补贴。
⑷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经费,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每月根据其工作情况支付勤工助学报酬。
⑸国家助学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助学金4500元/年/人。根据核定指标和条件评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困难程度设4500、3000、2000元/年/人三个等级。
⑹困难补助:学校设立学生困难补助专项经费,给予临时性、突发性灾害造成意外困难的学生适当补助,帮助他们其学业。
⑺学费减免:孤儿一律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如家庭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以申请学费减免。
⑻企业奖助学金:由用人单位、校友企业等出资设立,按捐赠人意愿评定。如:安徽合力奖学金、“英才培养计划”鑫龙奖学金等。
3.学校是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人才培养质量受到社会广泛赞誉,学校被誉为“培养工程师、设计师、企业家和创业者的摇篮”。
十一、本章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